【原文】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而銳之,不可長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
【譯文】
執(zhí)持盈滿,不如適時停止;顯露鋒芒,銳勢難以保持長久。金玉滿堂,無法守藏;如果富貴到了驕橫的程度,那是自己留下了禍根。一件事情做的圓滿了,就要含藏收斂,這是符合自然規(guī)律的道理。
【指導(dǎo)意義】
本章強調(diào)了“功成身退”的重要性;人生不可能一路走上坡,差不多就收手了,自己選擇走那段下坡路,那是灑脫自在;運動員年齡大了,自動選擇退役,不要等著俱樂部把你辭退了,這樣就不好看了。體體面面的下來,甚至是下來之前,就已經(jīng)想好退役之后該做些什么。比如說范蠡(lí)三聚三散的故事:范蠡辭去上將軍后,到了齊國,更名改姓,耕于海畔;沒有幾年就積累家產(chǎn)數(shù)十萬;齊國人仰慕他的賢能,請他做宰相。范蠡感嘆:居家則至千金,居官則至卿相,此布衣之極也;久受尊名,不祥。于是就歸還宰相印,將家財分給鄉(xiāng)鄰,再次隱去,這是二聚二散。行至陶,范蠡看到此地為貿(mào)易的要道,可以據(jù)此致富。于是,他自稱陶朱公,留在此地,根據(jù)時機進行物品貿(mào)易;時間不長,就累積千萬。后來,范蠡次子因殺人而被囚禁在楚國。范蠡說:殺人償命,該是如此;但我的兒子不該死于大庭廣眾之下。于是就派少子前去探視,并帶上一牛車的黃金。可是長子堅持要替少子去,并以自殺相威脅;沒辦法,范蠡只好同意。過了一段時間,長子帶著次子的死訊回到家。家人都感到悲哀,唯有范蠡獨笑:我早就知道次子會被殺,不是長子不愛弟弟,是有所不能忍也。他從小與我在一起,知道為生的艱難,不忍舍棄錢財;而少子生在家道富裕之時,不知財富來之不易,很易棄財。我先前決定派少子去,就是因為他能舍棄錢財,而長子不能;次子被殺是情理之中。
老子在這一章里,依然強調(diào)了謙虛的重要性,揣而銳之,不可長保;不要有那個鋒芒,應(yīng)該"和其光,同其塵";晚上市區(qū)里面汽車開個遠光燈,搞得人家眼睛不舒服,討厭你舉報你,最終還是自己倒霉;在自己方便的時候,務(wù)必要考慮一下別人,利人利己才是正道。
本文地址:http://www.soujuw.cn/dahuadaodejing/5486.html.
聲明: 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quán),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無法核實真實出處,未能及時與作者取得聯(lián)系,或有版權(quán)異議的,請聯(lián)系管理員,我們會立即處理,本站部分文字與圖片資源來自于網(wǎng)絡(luò),轉(zhuǎn)載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biāo)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quán)益,請立即通知我們(管理員郵箱:602607956@qq.com),情況屬實,我們會第一時間予以刪除,并同時向您表示歉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