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較之下,《漢書●律歷志》中所述的“大街之?dāng)?shù)五十”之說,值
得我們注意,茲引用如下:
經(jīng)元一以統(tǒng)始,《易》太極之首也。春秋二以目歲,《易》兩儀之中也。于春每月書王,《易》三極之統(tǒng)也。于四時雖亡事必書時月,《易》四象之節(jié)也...
是故元始有象一也,春秋二也,三統(tǒng)三也,四時四也,合而為十,成五體。以五乘十,大衍之?dāng)?shù)也,而道據(jù)其一,其余四十九,所當(dāng)用也,故著以為數(shù)。以象兩兩之,又以象三三之,又以象四四之,又歸奇象閏十九及所據(jù)一加之,因以再擴兩之,是為月法之實。
如日法得一,則一月之日數(shù)也,而三辰之會交矣,是以能生吉兇。故《易》日:“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天數(shù)五,地數(shù)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shù)二十有五,地數(shù)三十,凡天地之?dāng)?shù)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并終數(shù)為十九,《易》窮則變,故為閏法。
此處引文,與大衍之?dāng)?shù)的關(guān)系甚大。一方面,我們通過它可以知道通行本《周易》講筮法的章節(jié)確實存在錯簡的情況。通行本《系辭》相關(guān)章節(jié)的排列順序是:
大衍之?dāng)?shù)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為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于擴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擴而后掛。
天數(shù)五,地數(shù)五,五位相得而各有合。天數(shù)二十有五,地數(shù)三十,凡天地之?dāng)?shù)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坤之策百四十有四,凡三百有六十,當(dāng)期之日。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dāng)萬物之?dāng)?shù)也。
是故,四營而成易,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引而伸之,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佑神矣。(以上為《系辭上》第八章)
子日:“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 (以上為《系辭上》第九章)
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以上為《系辭上》第十章首句)
將此與《漢書●律歷志》的引文相比較,可以看出朱熹《周易本義》中將“天一地二,天三地四,天五地六,天七地八,天九地十”之句排在“天數(shù)五”之前的做法是正確的。但朱熹同時將“大衍之?dāng)?shù)”一節(jié)排在“凡天地之?dāng)?shù)五十有五,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之后,則很有懷疑的必要。因為由《漢書●律歷志》這一節(jié)借《易》講律歷的文字來看,作者先以“大衍之?dāng)?shù)”、后又借“天地之?dāng)?shù)”來講閏法,與通行本《周易》的順序一樣。
另一方面,《漢書.律歷志》的這段文字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比較,合理地詮釋了大衍筮法每一步的操作依據(jù),非常貼合《系辭》作者的原意。對于這段話,《漢書●律歷志》認(rèn)為“元始有象”之““一”就是太極;“二”就是兩儀;“三”就是天地人三才,“四”就是四時。
將《漢書●律歷志》中的這段文字與上引《系辭》大衍筮法的文字比較,就會發(fā)現(xiàn):《系辭》的作者為了論證大衍筮法的神圣性,認(rèn)為筮法上的每一個動作及蓍筮之?dāng)?shù)字皆與天地萬物之道相應(yīng),從而賦予“大衍筮法”天道上的意義;《漢書●律歷志》則為了說明律歷皆有易道的根據(jù),又借大衍筮法來說明歷法,兩者可謂殊途同歸。并且,就《漢書●律歷志》的闡釋來看,其指出大衍之?dāng)?shù)五十,用以占筮的蓍數(shù)是四十九,不用以占筮的“一”數(shù)象征著萬物之源一“道”, 也就是“太極”,這也正是《系辭》本身的思想。《系辭》日:
是故《易》有太極,是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象生八卦。(《系辭上》第十一章)
這里再一次講蓍占畫卦的問題,又從宇宙生成論的角度進行了論證,可以說是對《系辭》前文所闡釋的大衍筮法進行了概括,同時也明確指出了大衍筮法中的不用之“一”就是“太極”。這里需要注意的是:不用之“”不是沒有用處,而是不參與揲扔筮卦的過程。
在戰(zhàn)國思想史上,太極是一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又稱“太一”“泰一”等?!?a href="/ddjy_100/224.html">莊子.大宗師》:
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在六合之下而不為深。
《呂氏春秋●大樂》:
萬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陰陽。
太一出兩儀,兩儀出陰陽。陰陽變化,一上一下,合而成章?!抖Y記●禮運》:
是故禮必本于大一。分而為天地,轉(zhuǎn)而為陰陽,變而為四時,列而為鬼神。
特別是后二者所論述的“太一”,與《系辭》中的“太極”概念是一致的。徐興無先生指出:
戰(zhàn)國秦漢間的“太一”,嚴(yán)格地說來,既不完全代表“道”,或“太”,也不完全代表“_ ”,而是他們的綜合?!疤弧卑钪姹靖?無)與萬物之始(有)兩重意蘊,在抽象與具體的世界中皆是主宰。
可以說,在《系辭》作者的思想中,這個“太極”恰恰是由五十根蓍草中那根“不用之一所表示的,它既是宇宙實有本體的象征,又是最高的“道”的代表。誠如王弼所論:
演天地之?dāng)?shù),所賴者五十也。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
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shù)而數(shù)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
此說可謂最得《系辭》作者的本旨。
探討“大衍之?dāng)?shù)”到底是五十還是五十五,到底是否存在脫文的現(xiàn)象,單純地拘泥于后人的諸種說法不但于事無補,而且恰恰陷入了思維的迷宮之中。新出土的許多龜甲上的數(shù)字易卦也表明:《周易》的筮法實際上經(jīng)歷了相當(dāng)大的變化與調(diào)整,單憑通行本《系辭》所記載的筮法完全畫不出商周時期龜甲上的數(shù)字易卦。對于《周易》這一占筮系統(tǒng)而言,筮法成熟的標(biāo)志是能推究出爻的老陽、老陰、少陽、少陰四種可能的情況,從而確定卦畫及卦變。古人可能憑借著無數(shù)次的占筮經(jīng)驗逐步改進筮法,最終推導(dǎo)出了《系辭》中記載的這樣- - 個精致的占筮模式。但對于《系辭》作者而言,他并不單純從占筮的角度去講筮法,而是企望在《系辭》中能對“大衍筮法”所蘊含的義理予以系統(tǒng)化的詮釋?!断缔o》實際上借對大衍筮法的記述與說明構(gòu)建了易卦系統(tǒng)中的宇宙生成論:由太極而生兩儀,生三才,生四象,生八.....所以,如果我們依據(jù)于《系辭》這一文本,循著與《系辭》作者以義理的角度去詮釋“大術(shù)之?dāng)?shù)”的思路,就應(yīng)肯定“ 大衍之?dāng)?shù)”是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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