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凝神的去蔽作用
莊子之神,是建立在陰陽二氣基礎(chǔ)之上的一種精神狀態(tài)。凝,《說文》云:“俗冰字,堅冰也?!蹦瘢赐ㄟ^集中注意力,一方面逐步排除“有心”的干擾,另一方面凝結(jié)體內(nèi)陰陽二氣使之排除心中雜質(zhì)并達到和(平衡)的一種無心的精神狀態(tài)。也就是說,凝神具有去蔽的作用?!坝行摹笔贵w內(nèi)陰陽不和,即物欲或世俗道德等的追逐引起感官心智的運用,使心靈不潔,從而使人的自然本性被遮蔽,也從而破壞了體內(nèi)的陰陽平衡?!肚f子》中很多“有心”的例子,“有心”破壞了體內(nèi)的陰陽平衡:事若不成,則必有人道之患;事若成,則必有陰陽之患。人大喜邪,毗于陽;大怒邪,毗于陰。陰陽并毗,四時不至,寒暑之和不成,其反傷人之形乎!使人喜怒失位,居處無常,思慮不自得,中道不成章。寇莫大于陰陽,無所逃于天地之間。非陰陽賊之,心則使之也。劉武說:“道家所重在養(yǎng)生,而養(yǎng)生之要,則在養(yǎng)此生生之和。莊子之道,即在于此?!蜃阋曰撕驼撸^于情。情生于知,啟發(fā)此知者,耳目為之誘也。”也就是說,耳目感官被物欲等外在的東西所誘,為追逐這些外在的東西,心思智巧便運用上了;能追到這些東西則喜,追不到就悲,于是喜怒哀樂等各種情態(tài)就產(chǎn)生了;諸種情態(tài),或破陰,或破陽,體內(nèi)陰陽二氣就不平衡了,即“滑此和”(滑,擾亂的意思)。
當(dāng)然,破壞了體內(nèi)陰陽之和,也就會傷身傷神甚至危及生命。凝神的去蔽作用,筆者認為其機制應(yīng)該是這樣的:首先注意力集中,專注于某一個對象,這樣就逐步排除諸多“有心”的干擾,也就是在“去蔽”,最后連這個專注的對象也沒有了,也就是達到“無心”的狀態(tài);在這一過程中,由于注意力的集中,意志力就對氣進行控制,使氣去掉內(nèi)心的雜質(zhì),即“虛空其心”,人體內(nèi)陰陽二氣逐步達到“和”即平衡的狀態(tài)。對于這個機制,筆者要說明三點。第一,為什么意志力能控制氣。當(dāng)然這跟先秦意志與氣的關(guān)系的背景有關(guān)。如上面所列舉的孟子的話:“夫志,氣之帥也;氣,體之充也。夫志至焉,氣次焉?!边@就是以志御氣。志,是與意志力相聯(lián)的。莊子的這種以神御氣的凝神修煉思想,為后來內(nèi)丹學(xué)家所繼承,如北宋內(nèi)丹家張伯端在《青華秘文·凝神論》中說:“神者,元性也?!撸陨衲诰珰庵畠?nèi),精氣本相依,而神亦戀之。今獨重于神,何也?神者,精氣之主,士交會采取,至于行火,無非以神而用精氣。”第二,注意力的凝斂與陰陽二氣的逐步達到“和”的狀態(tài)應(yīng)是同時的。注意力凝斂為一的去蔽作用所達到的道的境界,常轉(zhuǎn)換成人體內(nèi)陰陽二氣達到“和”的狀態(tài)。故莊子重視“保氣”,如“純氣之守也”,“未嘗當(dāng)敢以耗氣也”,“使之和豫通而不失于兌”。兌,指耳目口鼻,劉武解釋“使之和豫通而不失于兌”的意思說:“使和氣逸豫流通于內(nèi),而毋使散于耳目口鼻之穴也?!鼻f子還屢提到的神人、至人,其體內(nèi)陰陽二氣就是處于“和”的狀態(tài)。第三,注意力凝斂為“一”,這個“一”最終也沒有了,不專注任何對象。人們對《莊子》中“凝神”二字,一般理解為指注意力的高度集中。人們可以舉出“佝僂老人承蜩”、“梓慶削鐻”、“大馬錘鉤”、“若一志”等例子來。這種理解有片面性。其一,把“神”僅僅理解為注意力等精神狀態(tài),而忽視了“神”與“陰陽二氣”的關(guān)系。其二,“凝神”指注意力高度集中,被理解為始終專注于一個對象,而不知道最后這個專注的對象也應(yīng)該沒有了。人們片面理解的第一點,我上面說了,不再重復(fù)。關(guān)于第二點,為什么最后連這個唯一專注的對象也沒有了呢?筆者下面加以闡述。莊子之“凝神”,開始表現(xiàn)為專注于某一點上。若列御寇射箭“象人也”,即神情專注象木偶一般。佝僂老人承蜩的故事中:“雖天地之大,萬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天地萬物雖多,但只專注于“蜩翼”。大馬之錘鉤者“于物無視也,非鉤無察也”,只專注于鉤。庖丁解牛的前三年,神情也應(yīng)是很專注的。神情專注一點,有利于去掉諸多“有心”的干擾,也就是去蔽的過程。不過,神情若一直專注于某一點,這仍然難以達到道的境界。
神情專注于某一點的特點是:(1)意志控制?,F(xiàn)代心理學(xué)告訴我們,有意注意是與意志相聯(lián)的,而意志是與克服困難相聯(lián)的。要專注一點A,必須忘掉N(N 代表除A 之外的一切事物)。這兩個過程是同時的。它最明顯的是有意志控制。為了A,必須忘N;只有忘N,才能專注A。意志控制起著明顯的作用。(2)有待。只有忘N,才能專注A,也就是說,達到A,有待于忘N。故達到這種境界是有條件的。顯然,神情專注某一點,仍然是一種刻意的有心,仍然是有待,仍然是不自由的。這不可能達到道的境界。只有最后連唯一的專注的對象也沒有了,心靈才是自由的。如此說來,凝神最后就是一種不專注任何對象的無心的境界,“至人之用心若鏡,不將不逆,應(yīng)而不藏”,至人對于外物,只是如同鏡子一樣反映,不去刻意專注。凝神時,開始要專注一個對象,忘去應(yīng)該忘的東西,最后就不專注任何對象了。這一點,莊子說得明白:靈臺者有持,而不知其所持,而不可持者也。崔宜明在闡述“心齋”時引用過上面這段話。他說:……心靈本來并不“一”,故需要一個對象使之“一”;但心齋又不能借助一個外在對象使之“一”。所以,心齋之“為”一就成了一個自身干涉的循環(huán)悖論,而莊子的解決辦法是,心靈應(yīng)指向一個對象(“靈臺者有持”)以得“一”,但不能有意識地指向某一對象(“不知其所持”),而任何對象都不能成為心靈的指向(“不可持者也”)。這話說得很費勁,實際上就是個能觀與所觀的統(tǒng)一問題。通常的認識活動,都有個認識對象,心靈為能觀,對象為所觀,認識就是為了達到能觀與所觀的統(tǒng)一。但心齋是為了獲得生命自身的理性直覺,故它沒有任何外在的對象,心靈既為能觀、亦為所觀。我們可發(fā)現(xiàn),莊子講的諸多神情專注的故事,如“佝僂老人承蜩”等事例,其實質(zhì)是一個做心齋的修煉而達到體道的過程。專注于一個外在對象,是因為“心靈本來并不‘一’,故需要一個對象使之‘一’”,這就是一個“去蔽”的過程;但這個專注的對象“一”,最終也不能專注了,也就是如崔氏所說“但不能有意識地指向某一對象(‘不知其所持’),而任何對象都不能成為心靈的指向(‘不可持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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