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不知道:滿漢是因為什么而通婚的讀者,下面小編就為大家?guī)碓敿毥榻B,接著往下看吧~
清兵入關(guān),滿清建立了少數(shù)民族的政權(quán)。在與數(shù)量眾多的漢人相處中,滿人還是想保留自己的特點,故:他們選擇不與漢人通婚,旗人不用忙于農(nóng)田耕作,只需要駐守疆土即可。但是,到了1900年,由英國海軍中將西摩爾率領(lǐng),從天津租界出發(fā),向北京進犯。
最終,導致中國陷入空前災難,這些旗人明顯很難守住疆土,國家險遭瓜分。不適應時代的制度終會被淘汰,到了1902年,清政府的最高統(tǒng)治者推倒了滿漢不能結(jié)婚的禁令,同時,不再發(fā)放旗人的俸祿,而且,直接給他們土地讓他們自給自足。其實,這樣對旗人也好,畢竟,每個月領(lǐng)的俸祿太少,還不允許他們從事其它勞動來獲得額外收入,旗人的日子也是很清貧呀。
清朝沿用明朝的政治體制,使用內(nèi)閣加六部的政治制度。后來,雍正皇帝推出了軍機處,借機取代了內(nèi)閣的權(quán)利,所以,后來的政治體制是軍機處加六部。進入到了近代,應新局勢的需要,朝廷又增加了一個新部門專門負責與外國人打交道,即:總理衙門。也許是跟外國人打交道的任務越來越重,總理衙門的重要性越來越大,后來,直接列為了六部之首。
《辛丑條約》被迫簽訂后,在外國人的要求下,總理衙門正式更名為了“外務部”。外務部也有自己的創(chuàng)新點:原來的六部都是滿漢各設(shè)立一個尚書及侍郎,而外務部就只設(shè)立一個尚書、兩個侍郎,并且,不分滿漢。這新設(shè)立的部門,率先打破了滿漢的格局,走在改革的前列。到了1903年9月,朝廷又設(shè)立一個新的部門專門振興商務及發(fā)展實業(yè),即:商部。
后來,商部與原來的工部結(jié)合,合并成一個“農(nóng)工商部”,負責全國經(jīng)濟的調(diào)控。同時,地方上也響應中央的要求,成立地方性的“農(nóng)工商局”,以管理地方經(jīng)濟。中國自古是重農(nóng)抑商,就算是商人生意做得再大,也會被讀書人所不屑。那么,在這樣的環(huán)境下,成立的農(nóng)工商部,是否有其影響力呢?答案是肯定的。
在新時代下,清政府還是比較看中實業(yè)發(fā)展的,所以,農(nóng)工商部的地位僅次于外務部,政府官員終于開始討論國家實業(yè)的發(fā)展路線了。并且,為了改善軍隊,清朝又成立了一個部門專門編排新軍,這個部門叫“練兵處”。兵部更名為陸軍部后,練兵處歸于其下,為了管理國家財務,朝廷又成立了財政處,后來,與戶部合并成了“度支部”。
到了1905年10月份,政府成立了“巡警部”,取代原來的保甲制度;同年12月,清廷又成立了“學部”,接管了全國的教育事業(yè),且與原來的國子監(jiān)吸收、合并。至此,原來的六部基本已不復存在了,新的部門均實行單一的領(lǐng)導制,不再出現(xiàn)“滿漢雙尚書”負責制。可以說,此時的清政府已經(jīng)開始邁入了近代社會。
除此之外,地方各衙門的整頓迫在眉睫,衙門的書吏和差役往往會欺瞞科舉出身的官爺,擅自做主將事情辦了,以謀取自身的利益,彌補少得可憐的俸祿。所以,為了提高衙門的辦事效率,朝廷規(guī)定:衙門事物必須由官員親自辦理,撤銷書吏及差役,簡化官員的編制。同時,迫在眉睫的是制定朝廷自己的法律。
洋人在中國的領(lǐng)土,因為,沒有合適的約束而惹怒眾人。為了改變這種現(xiàn)狀,1902年5月,政府聘請沈家本和伍廷芳兩人專門修訂法律,要求他們參考其它國家的法律,制定適合清朝國情的法律,用于約束洋人在華的行為。兩人不負所托,不出兩年就修訂了法律館。即便用了兩年時間,但沈家本和伍廷芳修訂法律的過程并不順利。
他們需要將“刑法為主,諸法合體”的傳統(tǒng)進行打破,將區(qū)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實體法又可以重新細分,將分成:刑法、民法、商法等等。這樣的改革,將傳統(tǒng)的“諸法合體”拆分,轉(zhuǎn)變成“諸法分立”的制度,為后續(xù)法律的建立打好基礎(chǔ)。但是,創(chuàng)新總是受到頑固勢力的反對,他們依據(jù)自身的權(quán)勢,總是有意無意得阻礙法律的改革。
中國一直都是行政、司法不分家,而西方的法律體系是推崇司法獨立的;這次改革,讓很多官員覺得自己的權(quán)利被削弱,故對改革很是抵觸。改革的阻力并不能阻礙改革者的步伐。這次的改革,刑部正式改名為“法部”,而大理石改名為“大理院”,相當于最高法院,兩個機構(gòu)各司所職,互不干擾。
并且,地方上的改革也在同步進行,地方設(shè)立高等審判廳、地方審判廳和初級審判廳,來執(zhí)行審判的權(quán)利,而原有的察司更改為了“提法司”,起到了監(jiān)督作用。這樣,從中央到地方,審判和司法相互獨立,相互監(jiān)督。
改革之后,當時社會的一些陋習也隨著這次改革逐漸減少了,最顯著的應該屬:纏足和吸鴉片。
隨著外國傳教士的宣傳及中國人向西方的學習,我們看到人性的解放及女性權(quán)益保護的重要性。1902年,慈禧太后發(fā)布上諭,正式廢除纏足這個陋習。而危害國家多年的鴉片,英國則在國際輿論壓力下才漸漸減少鴉片的輸入,到了1917年,鴉片被全面禁止了。
參考資料:
【《庚子事變》、《1900年后的中國改革之路》】
滿漢不通婚的說法歷來就有,自從清軍入關(guān)之后,孝莊太后對漢族女子纏足十分厭惡,直接下旨:“有以纏足女子入宮者斬”,并把這個圣旨掛于神武門,以警告年幼的順治皇帝和漢族大臣。
然而事實并沒有這樣簡單,孝莊太后表面上是由于對漢民族和漢文化的偏見,實則有著更為深遠的政治意圖,那就是要保持滿族自身的血統(tǒng)純正。不但皇宮以內(nèi)是這樣,就連民間的滿族女子,也是明令禁止與漢族男子結(jié)婚的。
但是事情似乎在五年之后有了轉(zhuǎn)機,1648年,順治皇帝下了一道圣旨:“方今天下一家,滿漢官民皆朕臣子,欲其各相親睦,莫若使之締結(jié)婚姻。自后滿漢官民有欲聯(lián)姻好者,聽之?!倍潭涛迥?,順治皇帝就給百姓開了綠燈,那順治為什么要這么做呢?難道是為了天下蒼生,滿漢兩族能夠和睦相處,安居樂業(yè)?
這個很難說,但絕不是最主要的原因。正處于豆蔻年華的順治很可能是因為接受了漢文化熏陶,在博大精深的漢文化面前,漢族女子在他心目中的地位越來越高,順治帝也不禁也里癢癢,想納漢人女子入宮了。
后來果然有位女子,史料記載為石氏,她是第一個踏著三寸金蓮步入后宮的漢族女人,這名女子憑借著自己的聰明和機智,很得順治皇帝寵愛。
從順治皇帝打破這一傳統(tǒng)開始,子孫后代爭相效仿,乾隆皇帝晚年最寵幸的妃子魏佳氏就是漢人。雖然所有的皇帝表面上都說不得與漢人結(jié)親,但是在漢文化的包容之下,又有哪一位皇帝能夠經(jīng)受得起如此龐大數(shù)目的漢族美女們的誘惑呢?
魏佳氏是嘉慶皇帝生母,也就是說,從嘉慶皇帝開始,滿清的血統(tǒng)不再純正,不過也有人說滿清血統(tǒng)從康熙皇帝開始就不純正了,因為康熙的生母孝康皇后很可能是漢人。
在清朝,有規(guī)定滿漢不得通婚主要是說旗人是不允許嫁給漢族的普通百姓,在這一點上有很大的壓力。人們的旗子分為滿族八旗、蒙古八旗、漢八旗,這里的含義自然不需要重復,而且在每一種八旗中,還可以攜帶旗子。舉個例子,如果你是一個普通市民,那么就可以抬進漢八旗了,漢八旗的地位是比較低的,但是在清朝總是很強大的,而且很多也是漢八旗之一的,而漢八旗的貴族,如果表現(xiàn)突出,也有機會抬進八旗,正式成為滿族人的一員,如康熙的母親佟佳氏 ,本身就是漢八旗,康熙即位后,他也抬進了黃旗。
在三個軍旗中,異族通婚也被允許。秦朝的許多皇帝都有許多妃子,都是在漢朝軍旗下出生的。雖然滿漢不結(jié)婚,但是三面軍旗彼此之間都可以結(jié)婚,而且如果皇帝非常看中一個妃子,她抬進滿八旗是一件很容易的事,不僅是這個妃子,甚至這個妃子的家人都可以抬進滿八旗。
滿漢時期沒有通婚,沒有三旗之間的通婚,只有旗手和漢人之間的通婚,旗手和漢人之間的通婚是不允許的。對于宣傳來說,只要是這樣,無論哪一面旗幟、漢八旗、全八旗,都可以依法享有諸如權(quán)力,而且在享有權(quán)利的同時,還必須履行一定的義務,在某些方面,漢八旗與普通中國人有著根本不同的地方。
女真都是北方的少數(shù)民族,女真人也崇尚兇狠的風格。然而,在現(xiàn)在的很多電視劇中,可以看到很多嬪妃都是病態(tài)的美,這也是從漢人那里學來的。清朝皇帝沒有抵制漢族文化,而是積極宣傳漢族文化。幾百年過去了,滿族在北方越來越不像一個兇猛的少數(shù)民族,但逐漸融入了漢族文化。秦始皇渴望學習明代的舊法典,采用了許多明代的舊制度,許多習俗也保留了明代的面貌,秦始皇自然對漢妃子有很多的愛心。由于漢文化博大精深、寬容博大,滿族與漢族沒有通婚。雖然滿族的血液被保存了下來,但從文化的角度來看,這并不能阻止民族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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