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佛教是從清順治元年(1644)至宣統(tǒng)三年(1911)共二百六十八年間清朝一代的佛教。清朝對于佛教的政策幾乎完全是繼承明代的。首先在管理方面仿照明代僧官制度,在京設立僧錄司,所有僧官都經(jīng)禮部考選,吏部委任。各州府縣僧官,則由各省布政司遴選,報送禮部受職。所有僧官的職別名稱,都和明代無異(康熙《大清會典》卷七十一)。
寺廟僧尼數(shù)字
順治二年(1645)禁止京城內(nèi)外擅造寺廟佛像,造寺須經(jīng)過禮部允許。已有寺廟佛像亦不許私自拆毀。也不許私度僧尼。對于僧道,一律官給度牒。
康熙四年(1665)以來,對于私立庵院及私度僧尼都有法律規(guī)定。但自乾隆四年(1739)以后,隨著人口的增加,私度僧尼人數(shù)也有增加,一時難于查補給牒,因之從乾隆十九年(1754)起,通令取消官給度牒制度。此項政令一直延續(xù)到清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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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康熙六年(1667)禮部統(tǒng)計:各省官建大寺六千零七十三處,小寺六千四百零九處;私建大寺八千四百五十八處,小寺五萬八千六百八十二處。僧眾十一萬零二百九十二人,尼眾八千六百十五人。寺廟共七萬九千六百二十二處,僧尼合計十一萬八千九百零七人(《大清會典》卷十五、“禮部方伎”)。
但自乾隆元年(1736)至四年(1739)止,共頒發(fā)過各省度牒部照三十四萬零一百一十二紙,并令師徒相傳,不必再發(fā)。其后私度的人漸多,乾隆十九年(1754)便通令廢止給牒。至清末時,全國僧尼約有八十萬人(太虛《整理僧伽制度論》)。
起源
清朝統(tǒng)治者最初接觸到的佛教,是中國西藏地區(qū)所傳的喇嘛教。當十七世紀初起,已有喇嘛到關外傳教,曾受到清太祖的禮遇。太宗時(1627—1643),盛京(今沈陽)方面已開始和當時西藏的達賴喇嘛第五世(1617—1682)建立關系。
世祖順治九年(1652)達賴第五世應請入京,受清朝冊封。世祖又好參禪,先召京師海會寺憨璞性聰(1610—1666)說法。又召浙江玉林通琇(1614—1675)、木陳道忞(1596—1674)等入京說法。
通琇弟子茚溪行森和道忞的弟子旅庵本月、山曉本晰相隨入,也各助傳教。通琇后又入京,世祖命選僧一千五百人從他受戒,尊為玉林國師,以表示他對漢地佛教的推崇(《普濟玉林國師語錄年譜》卷下)。
其次圣祖出巡南北,常住名山巨剎,賦詩題字,撰制碑文,對佛教也表示接近。世宗常與禪僧往來,自號圓明居士,輯古德參禪語要,成《御選語錄》十九卷,以禪門宗匠自居。又從章嘉國師參學。
清朝對于西藏地區(qū)的政教事務非常重視,于雍正六年(1728)設駐藏大臣,管理西藏政務。乾隆五十八年(1793)制定章程二十九條(即《欽定章程》),確定了西藏地區(qū)政教合一的制度。所有西藏地區(qū)寺廟和喇嘛都受清朝理蕃院管理。
佛教距今已有兩千五百多年,是由古印度迦毗羅衛(wèi)國(今尼泊爾境內(nèi))王子喬達摩·悉達多所創(chuàng)(參考佛誕)。西方國家普遍認為佛教起源于印度,而印度事實上也在努力塑造“佛教圣地”形象。
佛教創(chuàng)建時,印度已經(jīng)進入了封建領主統(tǒng)治的農(nóng)奴社會。當時印度傳統(tǒng)的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和婆羅門至上三種信仰,以及婆羅門作為一切智的壟斷者和神權統(tǒng)治的代表的地位開始動搖,成為眾矢之的。自由思想家中出現(xiàn)了種種反傳統(tǒng)信仰的沙門思潮。
創(chuàng)始人釋迦牟尼生于今尼泊爾境內(nèi)的迦毗羅衛(wèi),是釋迦族的一個王子。關于他的生卒年月,在南、北傳佛教中,至今仍有種種不同的說法,但一般認為生活于公元前6~前5世紀。他在青少年時即感到人世變幻無常,深思解脫人生苦難之道。
29歲出家修行。得道成佛(佛陀,意譯覺者)后,在印度恒河流域中部地區(qū)向大眾宣傳自己證悟的真理,擁有越來越多的信徒,從而組織教團,形成佛教。80歲時在拘尸那迦逝世。
佛教原來只流行于中印度恒河流域一帶。孔雀王朝時期,阿育王奉佛教為國教,廣建佛塔,刻敕令和教諭于摩崖和石柱,從此遍傳南亞次大陸的很多地區(qū)。同時又派傳教師到周圍國家傳教,東至緬甸,南至斯里蘭卡,西到敘利亞、埃及等地,使佛教逐漸成為世界性宗教。
佛教向亞洲各地傳播,大致可分為兩條路線:南向最先傳入斯里蘭卡,又由斯里蘭卡傳入緬甸、泰國、柬埔寨、老撾等國。北傳經(jīng)帕米爾高原傳入中國,再由中國傳入朝鮮、日本、越南等國。
中國佛教派系
有漢語系、藏語系和巴利語系三大系統(tǒng)。它們在發(fā)展過程中各自形成一些學派和宗派。漢語系佛教主要有天臺宗、三論宗、法相宗、律宗、凈土宗、禪宗、華嚴宗、密宗等;藏語系佛教主要有寧瑪派、噶當派、噶舉派、薩迦派、格魯派。
此外還有希解、覺宇、覺囊、夏魯?shù)葞讉€小派。其中格魯派的規(guī)模最大。巴利語系佛教主要有潤(又分擺罷、擺孫二個支派)、擺莊、多列(又分達拱旦、蘇特曼、瑞竟、緬坐四個支派)、左抵四派。
東漢晚期黑暗的社會政治環(huán)境,使許多人轉而信奉佛教,以求精神的解脫。三國時,下層佛教信徒明顯增多。此時翻譯佛經(jīng),也獲得可觀的成績,出現(xiàn)安世高與支婁迦讖兩大譯師。安息國僧人安世高系統(tǒng)譯介小乘經(jīng)典與禪法,月氏僧人支婁迦讖則譯介大乘般若學經(jīng)典與思想。這種大小乘經(jīng)典兼?zhèn)鞑⒆g的局面,為中國佛教最終形成融大小乘于一體的體系奠定了基礎。三國與西晉時期,由于玄學興盛,佛教以研究《般若經(jīng)》而形成的專門學問——般若學開始盛行,同時譯經(jīng)規(guī)模益大,涌現(xiàn)出支謙、康僧會、竺法護等著名的譯經(jīng)大師。他們譯經(jīng)的特點是慣于用道家的術語來表達佛教思想,表現(xiàn)了佛教與中國固有文化相結合的趨勢。除般若學經(jīng)典外,佛教戒律與僧人受羯磨法也在此時傳入。中國僧人朱士行依此登壇受戒,是為中國和尚正式出家之始。他還于魏甘露五年(260)首次到于闐尋求佛典,這也成為漢地和尚西游的先導。
東晉十六國時期,大一統(tǒng)局面瓦解,民眾陷人黑暗的深淵。社會上下出于共同的需要,都大力支持佛教的傳播,推動佛教得到快速的發(fā)展。突出的表現(xiàn)是,帝王及門閥貴族奉佛,寺院、僧尼數(shù)量激增,廣設譯場,加強佛經(jīng)翻譯與佛典研究。此時,北方的佛圖澄、道安和鳩摩羅什,南方的慧遠,以其譯經(jīng)、傳教和研習佛典而成為最有影響的人物。
南北朝時期,佛教信仰仍然持續(xù)高漲。南朝諸帝皆敬信佛法,而梁武帝佞佛之甚,無以復加。北方各少數(shù)民族政權仍同十六國一樣,大力支持佛教。由于地域的限隔,南北方在崇佛的方式上略有不同。南方承東晉的余緒,重視佛教義學的傳統(tǒng),在佛教理論上多所發(fā)明。北方缺乏討論義學的深厚傳統(tǒng),偏重于建造石窟和禪行修習方面。著名的云岡石窟、龍門石窟即為北魏開鑿。此外,中國僧人向西求法成為引人注目的現(xiàn)象。在南北諸多的求法者中,法顯最為著名。他曾撰《佛國記》詳細記述了自己曲折的行程和豐富的見聞,也為后人認識和研究南亞史地文化,留下了珍貴的資料。
由于佛典的系統(tǒng)翻譯及佛教思想與儒道思想的進一步融會,南北朝時期開始涌現(xiàn)出以研究某一部分佛典為中心的各種學派。他們各尊一經(jīng)一論,彼此爭鳴,獻疑送難,呈現(xiàn)出繁榮的局面,為隋唐佛教宗派的誕生奠定了基礎。
隋唐五代時期,在南北朝諸學派的基礎上發(fā)展成大型的佛教宗派。隋朝出現(xiàn)的宗派有:天臺宗、三論宗、三階教;唐朝出現(xiàn)的宗派有:華嚴宗、法相宗、禪宗、律宗、凈土宗、密宗和藏傳佛教。宗派的出現(xiàn)是佛教長期發(fā)展的結果,而統(tǒng)一的社會條件與日益繁榮興旺的寺院經(jīng)濟則是有力的催化劑。各宗派常以某些大寺院為據(jù)點,都有嚴格的教義、不同的教規(guī),并與財產(chǎn)繼承權相聯(lián)系而強調(diào)傳法世系,具有強烈的宗法性與排他性。由于各宗派所建構的理論體系代表了當時哲學思維的最高水平,因而深刻影響了廣大士人的思想、精神,左右了整個時代的思潮。以后,由于佛教的進一步普及,各派的教義深入到民眾的日常生活,容鑄為普通民眾思想觀念的一部分。
五代以后,佛教雖然仍舊延續(xù)流傳,但基本方向則是由盛轉衰。以禪宗為代表的漢地佛教進一步儒家化,無論是外部功能還是內(nèi)在精神,都同儒道漸趨一致,呈現(xiàn)出三教會同的面貌。宋代佛教的重大事件之一是雕印漢文《大藏經(jīng)》。先后開雕了《開寶藏》、《崇寧藏》、《開元藏》、《思溪藏》、《禎砂藏》等,對保存佛教文獻做出了重要的貢獻。遼代采取護佛的政策,所以境內(nèi)的刻經(jīng)、建寺活動頗為興盛。元朝與清朝皆重喇嘛教,主流佛教無大起色;明代朝廷對佛教多加限制,但一些士人對佛學產(chǎn)生了興趣,出現(xiàn)了許多佛學深湛的居士。
北魏太武帝及北周武帝曾有崇道毀佛運動
中興唐室的唐玄宗開始限制佛教的發(fā)展,但并未放棄對佛教的利用
然而由于寺院經(jīng)濟的過度發(fā)展,與國家經(jīng)濟利益的矛盾日益尖銳化,終于導致唐武宗會昌五年(公元845年)的滅佛運動
北宋徽宗曾強令佛教與道教合流,改寺院為道觀,給佛教沉重的打擊。
元世祖忽必烈篤信喇嘛教,奉西藏名僧為帝師。但對佛教的發(fā)展來說,可以算是有害無益。
明太祖原系僧侶,對佛教的護持應該是毫無疑問的。然而由于他出身秘密宗教之“明教”(白蓮教之前身,與摩尼教和彌勒教有關),深悉宗教力量龐大,乃再度以“既利用又限制”的兩面手法來對待佛教。
清朝基本上繼承了明朝的佛教政策。歷代皇帝對佛教既有保護和扶植,但也有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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