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晉以后,北方的許多少數(shù)民族相繼進入中原地區(qū),在軍事上領域發(fā)生了很大變化。特別是軍隊的組成上,重裝騎兵—甲騎具裝成為軍隊的核心。當時重裝騎兵使用的遠射武器是弓矢,格斗兵器就是長柄的馬槊(騎兵長矛)。步兵所執(zhí)的兵器主要是弓箭和刀盾。
▲漢代卜字鐵戟實物
▲漢代鐵戟綁扎方式
在南方,軍隊的主要裝備也與北方大致相同。甲騎具裝也是很受重視的兵種。騎兵的格斗兵器,也是長柄的馬槊。這一時代的馬槊,為了增強殺傷效能,刃部加長而甚至配有雙刃。例如梁大同三年(公元537年)少府新制的兩刃槊,長二丈四尺。當時讓羊侃試用,“侃執(zhí)槊上馬,左右擊刺,特盡其妙”。當時觀看他使槊的人很多,有的還爬上樹來看。梁主曰:“此樹必為侍中折矣”,俄而果折,因號此槊為“折樹槊”。
從西漢到魏晉,鋼鐵的戟之所以有如此空前的發(fā)展。一方面是由于鋼鐵冶煉工藝技術發(fā)展,提供了成熟的物質基礎。另一方面是對抗北方匈奴騎兵的戰(zhàn)爭中,騎兵已成為軍隊主力。自然迫切需要發(fā)展適合騎兵戰(zhàn)斗的長柄格斗兵器。
▲春秋戰(zhàn)國的青銅三戈戟是適合騎兵車戰(zhàn)時兩車錯轂鉤斫殺敵,不適合單兵騎兵沖刺破甲
東漢時,鐵戟重點朝著扎刺為主進化,旁側的戟枝前翹成鉤刺,更增強了向前扎刺的效能,而完全喪失了向后鉤斫的傳統(tǒng)功效。即格斗時只用戟刺及前翹的戟枝叉敵人的胸部。由此可知當時用戟的手法主要是叉和刺,鉤斫功能盡失,戟枝變得越來越無用,最終精簡退化,直接升級成馬槊。
▲古代馬槊實物,外觀比步兵長矛還長、還鋒銳,更適合沖刺破甲
馬槊所以能排擠掉長戟,成為南北朝時騎兵的主要格斗兵器,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其一,從工藝制造技術方面來看,鍛制在刺旁加伸小枝的長戟,工藝確實比較復雜,而鍛制直刃槊則較為簡易。由于是騎兵主要的格斗兵器,即要求質精,又要求量足,因此工藝簡便易造的馬槊較之工藝繁復費工的長戟,更適合戰(zhàn)爭的需要。
▲后世蒙古的甲騎具裝騎兵
其二,從使用效能方面看,早在漢魏時期的長戟的功效已由主要是回拉鉤斫,轉變?yōu)榍皼_叉刺及格檔,因此就與槊的效能相近似。但是到南北朝時代的大量甲騎具裝出現(xiàn)在戰(zhàn)場上,要殺傷對方的人或馬,必須穿透或斫斷騎兵披的兩當鎧或明光鎧,以及馬披的重裝具裝鎧。由于鐵鎧制工日精,戟體窄,雖帶有旁枝而具有叉刺的功能,但穿透力并不如長身闊體的馬槊。因此對付身披重鎧的敵人,戟的殺傷能力遠遜于馬槊。
▲唐代馬槊
其三,除了工藝和效能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人們往往在選擇兵器時受民族傳統(tǒng)的制約。在南北朝,鮮卑人崛起,而其傳統(tǒng)格斗兵器就是槊?!赌淆R書?魏虜傳》記載公元495年,魏孝文帝率軍至壽陽,“軍中有黑氈行殿,容二十人坐,輦邊皆三郎曷刺真,槊多白真毦,鐵騎為群,前后相接。步軍皆烏楯槊,綴接以黑蝦蟆幡 ?!遍眉打T兵長矛。說明北魏軍中騎兵和步兵都是使用槊?!端螘?武帝紀》記載“使寧朔將軍索邈領鮮卑具裝虎班突騎千余匹,皆被練五色,自淮北至于新亭”?!?朱)齡石所領多鮮卑,善步稍(長矛),并結陣以待之。賊短兵弗能抗,死傷數(shù)百人,乃退走”。因此南北朝軍中的鮮卑人傳統(tǒng)武器稍(長矛)取代漢民族習慣武器長戟,同樣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步兵裝備中,戟的命運也不見佳。北朝步兵中傳統(tǒng)長兵也是步稍。不過,當時還勉強保留少量的戟充作長柄格斗兵器,直到初唐還能從門衛(wèi)所執(zhí)器材中見到戟的身影。在唐代以后戟已不被列為兵器,還可以從當時法律關于禁兵器的規(guī)定中得到證明。在晉代,戟是很重要的格斗兵器,違令私作就要判處死刑。《太平御覽》卷三五三引孫盛秦事曰:“諸違令私作鎧一領、角弩力七百石以上一張、戟十枚以上皆棄市?!钡坏教拼?,戟已被從兵器庫中淘汰了,因此唐律中有關諸私有禁兵器的條款中,所列兵器為甲、弩、矛、槊、具裝,非禁兵器為弓箭、刀、短矛、盾等,再也看不到有關戟的歷史痕跡了。
關羽殺顏良用的應該是馬槊、長矛、長戟一類的武器。而他砍顏良頭的時候,應該并非一人,而且袁軍已經(jīng)喪失戰(zhàn)斗意志了。關羽在白馬之戰(zhàn)殺死袁軍主將顏良,可以說是最能體現(xiàn)關羽武勇的一個戰(zhàn)例了。此戰(zhàn)關羽、張遼作為曹軍的先鋒出戰(zhàn)。
關羽看到顏良的麾蓋,知道敵軍主將位置以后,就直接向這個方向發(fā)起沖鋒。沿途袁軍將士試圖阻攔關羽,但是都被殺死或者擊退,無人能擋。最后關羽順利沖到顏良面前,將他刺于馬下,割首而回。關羽能在萬軍之中殺死敵軍主將,而且顏良本身也是以驍勇出名,可見關羽武藝之強。
當然和《三國演義》中不同的是,真正的歷史上三國時期還沒有青龍偃月刀,關羽用的應該是馬槊、長矛、長戟這類武器。比像如張遼后來在合肥城下沖擊孫權大軍,也是“被甲持戟”,用的就是長戟。這也符合《三國志》中關羽是“策馬刺良于萬眾之中”這個說法。所以關羽斬顏良的首級,肯定是得另外換兵器,用佩刀或者佩劍完成這個工作。
至于關羽砍顏良頭的時候為什么袁軍不來阻止,首先關羽并非孤身一人。曹操既然命關羽、張遼為先鋒出戰(zhàn),那么他們肯定也是帶了一定部隊的。此時關羽是偏將軍,而張遼是中郎將,職務關羽要高一些,很明顯關羽是先鋒部隊的主將。
因此關羽向顏良發(fā)起沖鋒時,很可能大部分先鋒部隊包括張遼都跟著關羽一起發(fā)起了進攻。即使說張遼和關羽是分兵行動,那么關羽身邊也有一定數(shù)量的士兵,不是一個人。在這種情況下,關羽在士兵的掩護下去割顏良首級,或者是讓士兵代勞一下都不是問題。
另外古代講究斬將奪旗,在斬殺顏良以后,關羽很可能順手就把顏良的大旗放倒了。古代打仗都是以旗幟為號,主將旗幟一旦被奪,那么往往就意味著失敗。此時袁軍軍心已亂,特別是顏良身邊的袁軍看著主將被殺,更是心無斗志,抵抗也不會太強烈,也有利于關羽去取顏良的首級。所以關羽殺死顏良并割首而回是完全可能實現(xiàn)的。
西晉以后,北方的許多少數(shù)民族相繼進入中原地區(qū),在軍事上領域發(fā)生了很大變化。特別是軍隊的組成上,重裝騎兵—甲騎具裝成為軍隊的核心。當時重裝騎兵使用的遠射武器是弓矢,格斗兵器就是長柄的馬槊(騎兵長矛)。步兵所執(zhí)的兵器主要是弓箭和刀盾。
▲漢代卜字鐵戟實物
▲漢代鐵戟綁扎方式
在南方,軍隊的主要裝備也與北方大致相同。甲騎具裝也是很受重視的兵種。騎兵的格斗兵器,也是長柄的馬槊。這一時代的馬槊,為了增強殺傷效能,刃部加長而甚至配有雙刃。例如梁大同三年(公元537年)少府新制的兩刃槊,長二丈四尺。當時讓羊侃試用,“侃執(zhí)槊上馬,左右擊刺,特盡其妙”。當時觀看他使槊的人很多,有的還爬上樹來看。梁主曰:“此樹必為侍中折矣”,俄而果折,因號此槊為“折樹槊”。
從西漢到魏晉,鋼鐵的戟之所以有如此空前的發(fā)展。一方面是由于鋼鐵冶煉工藝技術發(fā)展,提供了成熟的物質基礎。另一方面是對抗北方匈奴騎兵的戰(zhàn)爭中,騎兵已成為軍隊主力。自然迫切需要發(fā)展適合騎兵戰(zhàn)斗的長柄格斗兵器。
▲春秋戰(zhàn)國的青銅三戈戟是適合騎兵車戰(zhàn)時兩車錯轂鉤斫殺敵,不適合單兵騎兵沖刺破甲
東漢時,鐵戟重點朝著扎刺為主進化,旁側的戟枝前翹成鉤刺,更增強了向前扎刺的效能,而完全喪失了向后鉤斫的傳統(tǒng)功效。即格斗時只用戟刺及前翹的戟枝叉敵人的胸部。由此可知當時用戟的手法主要是叉和刺,鉤斫功能盡失,戟枝變得越來越無用,最終精簡退化,直接升級成馬槊。
▲古代馬槊實物,外觀比步兵長矛還長、還鋒銳,更適合沖刺破甲
馬槊所以能排擠掉長戟,成為南北朝時騎兵的主要格斗兵器,主要原因可能有以下幾點:
其一,從工藝制造技術方面來看,鍛制在刺旁加伸小枝的長戟,工藝確實比較復雜,而鍛制直刃槊則較為簡易。由于是騎兵主要的格斗兵器,即要求質精,又要求量足,因此工藝簡便易造的馬槊較之工藝繁復費工的長戟,更適合戰(zhàn)爭的需要。
▲后世蒙古的甲騎具裝騎兵
其二,從使用效能方面看,早在漢魏時期的長戟的功效已由主要是回拉鉤斫,轉變?yōu)榍皼_叉刺及格檔,因此就與槊的效能相近似。但是到南北朝時代的大量甲騎具裝出現(xiàn)在戰(zhàn)場上,要殺傷對方的人或馬,必須穿透或斫斷騎兵披的兩當鎧或明光鎧,以及馬披的重裝具裝鎧。由于鐵鎧制工日精,戟體窄,雖帶有旁枝而具有叉刺的功能,但穿透力并不如長身闊體的馬槊。因此對付身披重鎧的敵人,戟的殺傷能力遠遜于馬槊。
▲唐代馬槊
其三,除了工藝和效能以外,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那就是人們往往在選擇兵器時受民族傳統(tǒng)的制約。在南北朝,鮮卑人崛起,而其傳統(tǒng)格斗兵器就是槊?!赌淆R書?6?魏虜傳》記載公元495年,魏孝文帝率軍至壽陽,“軍中有黑氈行殿,容二十人坐,輦邊皆三郎曷刺真,槊多白真?荊鏤?海?昂笙嘟?。豺?暈?J槊,綴接以黑蝦蟆幡?!遍眉打T兵長矛。說明北魏軍中騎兵和步兵都是使用槊。《宋書?6?武帝紀》記載“使寧朔將軍索邈領鮮卑具裝虎班突騎千余匹,皆被練五色,自淮北至于新亭”。“(朱)齡石所領多鮮卑,善步稍(長矛),并結陣以待之。賊短兵弗能抗,死傷數(shù)百人,乃退走”。因此南北朝軍中的鮮卑人傳統(tǒng)武器稍(長矛)取代漢民族習慣武器長戟,同樣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在步兵裝備中,戟的命運也不見佳。北朝步兵中傳統(tǒng)長兵也是步稍。不過,當時還勉強保留少量的戟充作長柄格斗兵器,直到初唐還能從門衛(wèi)所執(zhí)器材中見到戟的身影。在唐代以后戟已不被列為兵器,還可以從當時法律關于禁兵器的規(guī)定中得到證明。在晉代,戟是很重要的格斗兵器,違令私作就要判處死刑?!短接[》卷三五三引孫盛秦事曰:“諸違令私作鎧一領、角弩力七百石以上一張、戟十枚以上皆棄市?!钡坏教拼?,戟已被從兵器庫中淘汰了,因此唐律中有關諸私有禁兵器的條款中,所列兵器為甲、弩、矛、槊、具裝,非禁兵器為弓箭、刀、短矛、盾等,再也看不到有關戟的歷史痕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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