殉葬制度應該是在原始社會末期出現(xiàn),主要是在奴隸制時代出現(xiàn),比如戰(zhàn)國時期、春秋末期。在進入到漢代之后基本上消失。不過在進入到元朝時期又再一次的死灰復燃,確實讓人覺得有一些特別不敢相信。
原始社會末期出現(xiàn)高低貴賤之分
原始社會進入到末期,因為生產力已經快速的提升,所以會有一些剩余的產出,在此時商品的交換制度以及私有制度會呈現(xiàn)在大家的眼前。伴隨著生產力逐漸的發(fā)展部落之中可能會出現(xiàn)階級之分,慢慢的人和人之間會有高低貴賤之分。后期會形成奴隸制度,人和人之間會有明顯的金字塔式等級,貴族和帝王在頂尖,奴隸和奴婢在最低端。
奴隸是沒有尊嚴
處于金字塔頂端的貴族,對于奴隸可以說沒有任何的人性,認為奴隸等同于物品,是自己的私有財產,可以隨意的處置、隨意的殺戮。在那一個時代,奴隸作為陪葬品,這是最為常見的。在商周時期人們對于一些自然現(xiàn)象并沒有辦法用科學的方法去解釋,開始有了一些迷信的說法,無論是遇到自然災害還是一些自然現(xiàn)象總會認為這是神仙控制,會相信死亡之后會有另外一個世界,因此決定把自己生前所使用的東西照顧的人全部帶走,慢慢的形成殉葬制度。
春秋戰(zhàn)國時期之后逐漸的減少
春秋戰(zhàn)國時期之后,殉葬制度逐漸的減少,因為此種制度比較殘忍,而且伴隨著生產力,沒有辦法提高人口需求會下降。秦始皇為了能夠讓自己在另外一個世界,同樣有軍隊,因此開始使用兵馬俑,而并不是決定用人來殉葬。在進入到元朝時期,又開始鼓勵民間的殉葬行為,導致殉葬制度重新死灰復燃。即使到現(xiàn)在這種制度依然是存在的,只是殘忍的人性制度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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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古代的殉葬制度是在清朝廢除的。
王士禛《池北偶談》說:八旗習俗,多以仆妾殉葬。朱御史小晉(裴)始建議禁止,得旨允行,朱歷官至戶部侍郎。
王熙撰《朱裴墓志銘》談及有關上疏奏請禁止殉葬的內容:有請復詹事及禁殉葬二疏,而禁殉一疏尤持大體,大略謂屠殘民命,干造化之和,僭竊典禮,傷王制之巨,今日泥信幽明,慘忍傷生,未有如此之甚者。
國家的封建王朝持續(xù)了幾千年,大多數都朝代都在履行這個制度,陪死這些人大多數都是女孩子,因為男人的地位高,除非有什么特別的理由,要不然男人不可能陪葬。
為什么要找人陪葬,因為古代的時候大家比較迷信,覺得人死了以后還要去陰間過好日子,所以統(tǒng)治者也就想著自己死了以后也可以和那些女人恩愛。
擴展資料:
殉葬制度由來:殉葬制度起源于商代,商朝這個奴隸制害人不淺,大的奴隸主死了之后就得把私有財產帶走,這私有財產包括自己的努力,少則殉葬幾個幾十個奴隸,多則上百個奴隸,河南安陽出土的墓葬就有一個尸骨旁有很多姿勢各異的尸骨,有繩索顯然被迫殉葬。
據記載有殉葬駕車的奴隸,有做飯的奴隸,有歌姬,甚至還有養(yǎng)狗的奴隸……要多少是多???被選為殉葬者之后,主事者都會給殉葬者安排一頓美食,身份高者單獨送到房間,身份低的一般集中一塊,集體聚餐。
最后的晚餐雖然豐富,吃完這頓沒下頓的,多半情況是淚流滿面哭聲震天的。人殉卻實是殘暴的,被毒死,灌水銀的,活埋,勒死的,各種死法千奇百怪,還有死后凹造型的,先處死擺一個跪著或其他造型對著墓主人。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殉葬制度
我國古代的殉葬制度始于夏商,止于清康熙時期,主要分為殺殉和人殉,也就是殺了之后陪葬和活人陪葬。這兩種殉葬方式貫穿于整個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成為古代殉葬制度的一大特點,暴露了舊社會體制下的殘酷一面。古代皇帝后妃殉葬的方式也無非就是此兩種。
(一)、殉葬制度的發(fā)展
根據考古來看,以人殉葬可能最早出現(xiàn)于母系原始社會末期,大汶口文化,龍山文化均有殉葬遺跡,但尚不能斷定是否人為的大規(guī)模殉葬活動,而大規(guī)模的殉葬發(fā)現(xiàn)于商周時期。
“喪禮者,以生者飾死者也,大象其生,以送其死,事死如生,事亡如存?!薄盾髯?禮論》
我國目前考古發(fā)現(xiàn)最大的殉葬陵墓為商代的奴隸主墓葬群,其中不論大小,均發(fā)現(xiàn)幾個或者幾十個殉葬骨架,最大的墓中,甚至挖掘出三百具殉葬骨架。這些骨架形態(tài)各異,有的骨架旁邊發(fā)現(xiàn)了刀劍,考古學家認為是侍衛(wèi)奴隸;旁邊擺車馬的則是車夫奴隸;旁邊殘存狗骨的則是訓狗打獵的奴隸。這些骨架中有一些是頭骨在骨架旁邊的,這便是被殺后殉葬的奴隸;有一些手骨處用繩子反綁在背后,且具有明顯掙扎痕跡的,則是被活埋殉葬的奴隸。這些奴隸在奴隸主死后便是按照“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的禮制殉葬的,這些墓葬群的發(fā)掘也揭開了古代殉葬方式的謎題,那就是殺殉和人殉。
“天子殺殉,多者數百,寡者數十;將軍大夫殺殉,多者數十,寡者數人。”——《墨子.節(jié)葬》
而古代帝王去世以后妃殉葬的記載見于《西京雜記》中描寫周幽王陵墓時的“唯一男子,余皆女子”,這些女子與尋常百姓或者奴隸不同,皆身著華麗衣服,因此被認為是周幽王的嬪妃。殉葬成為定制大概也就從周朝開始,《墨子》一書就對帝王將相的殉葬規(guī)格進行了詳細的記載,這一制度也就貫穿于整個先秦,乃至春秋戰(zhàn)國時期。
秦武公開啟了秦國的殉葬先河,在他去世之后殉葬了六十六人,秦穆公去世的時候殉葬了一百七十七人,其中“秦之良臣子車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針虎亦在從死之中”,這也是第一次君王去世臣下殉葬的記載。這樣的殉葬在考古界秦景公墓發(fā)掘后得到應證,在其墓中發(fā)掘了一百多具殉葬骨架。《史記》里說秦國在公元前384年廢除了殉葬制度,但當秦始皇去世的時候,秦二世下令“先帝后宮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從死”,而且《史記》中也提到了修建秦始皇陵的所有工匠皆被封存于陵中殉葬,故而可能秦國只是秦獻公沒有殉葬者而已。
漢唐時期經濟文化高度繁榮,已經算是擯棄了殉葬制度,改為陪葬制度,也就是大臣或者嬪妃去世之后再陪葬入皇陵,這種制度相對來說更為人性化,不會以帝王之死來終結其他人的生命。更有意思的是唐初一位名叫阿史那社爾的突厥人,因為戰(zhàn)功深受唐太宗賞識,他便向唐太宗申請,等太宗百年之后為之殉葬,但唐太宗就回復了兩個字——“不許”。宋朝與唐情況類似,漢至宋這一大的歷史時期,殉葬表現(xiàn)出了一定的自愿性,整個唐朝只有唐武宗死后的王才人殉葬被記錄下來,整個宋朝也只有宋高宗趙構死后兩位才人自愿殉葬。只不過宋朝這個特殊歷史時期里,諸多少數民族南下,他們仍舊保持著殉葬制度,尤以元朝最盛,元朝歷史中的“夫死以身殉葬”非常常見,官方和民間都是如此。
“太祖崩,宮人多從死者,建文、永樂時,相繼優(yōu)恤?!薄敦ザ吩洝?/p>
到了明朝,朱元璋去世的時候大批后宮嬪妃跟著殉葬,為了安撫這些后妃家人,朱允文和朱棣做了不少善后工作,歷史上非常有名的朝天女戶就是誕生于此,這些后妃的家人皆被安排為世襲的錦衣衛(wèi)千戶或者百戶。而明朝的殉葬制度止于明英宗,他說“用人殉葬,吾不忍也,此事宜自我而止”,所以明朝至明英宗往后就沒有皇室再以人殉葬的例子。
“朱御史小晉始建議禁止,得旨允行,朱歷官至戶部侍郎”。——《池北偶談》
清朝是滿人入主中原的王朝,故而依舊采用殉葬制度,據《池北偶談》記載:“八旗習俗,多以仆妾殉葬”。由此可見,滿清之初仍舊以大量奴隸為殉葬品,皇太極去世時還被記載了以男奴殉葬,侍女殉葬更是常見,這一殉葬制度一直到康熙時期才廢止。但是,清朝的殉葬傳統(tǒng)根深蒂固,雖然明令廢除殉葬制度,但又表彰妻妾自愿殉死的行為,以“烈女、節(jié)婦”稱之,以修書、立牌坊為表彰手段,所以清朝至始至終仍有殉葬存在,并多見于民間。
(二)、殉葬形式分類
殺殉
“堂上置大小床,使立其上,掛繩圈于其上,以頭納入其中,遂去其床,皆雉經而死?!薄独畛瘜嶄洝?/p>
殺殉即先殺死殉葬者的行為,殺殉的手段多種多樣,例如下毒、上吊、斬首等,這里也要根據殉葬者身份來定,帝王后妃之“殺殉”往往是自殺,如朱棣去世時,史籍記錄了其殉葬的后妃便是上吊自盡后才隨之入葬。多爾袞去世的時候,殉葬者“從而不欲”,故而被“宗室大臣勒令自盡”。而順治去世的時候,董鄂妃“感恩遇之素深,克盡哀痛,遂爾薨逝”,這說明她是傷心過度后死去,隨即便給順治帝殉葬了。
根據古籍記載,殉葬的后妃在執(zhí)刑前,一般會被安排上一頓“催命飯”,也就是說吃飽了好上路,位分高的后妃會被單獨送到房間,位份低的則是集中在一起,吃完了集中上吊,這場面也是相當悲慘了,朱棣去世時的史籍記載應該就是這種場面。
據說朱元璋去世時,大批后妃是被毒死的,而所用之毒則是水銀,這主要是認為被水銀毒死的人尸體長久不腐。而這個尸體不腐的現(xiàn)象也確實出現(xiàn)在眾多盜墓史上。如“哀王冢”盜墓時發(fā)現(xiàn)的一百多具女尸,皆未腐爛,這些女尸也都符合殉葬者的身份。而若是普通奴隸或者是待罪之身的人殉葬,最為直接的殺殉手段就是斬首,考古中發(fā)現(xiàn)的諸多斷頭、斷足骨架應該皆是此種殉葬手段,且有大量尸骨仍舊帶著刑具。
人殉
人殉并不是區(qū)別于用動物牲口殉葬,而是對于活人直接殉葬的稱呼,說白了就是活埋。但這與我們理解的活埋并不完全一致,因為眾多大墓是有地下宮殿的,并不是以土掩身,而是將殉葬者封于地宮之中,如修建秦始皇陵的工匠們,便是這種“活埋”。
“生縛女子四人,列左右為殉,其尸得寶玉之氣尚未銷?!薄度f歷野獲篇》
這種方式往往會將殉葬者手足困住,以免其入葬時逃脫,因此在考古中發(fā)現(xiàn)的大量手足被繩子系住的骨架,這里也不乏帝王墓中的嬪妃或妻妾。但活著殉葬終究是更為恐怖和難受,故而若非待罪之身,或者身份卑微,應該也不會如此,大部分后妃應當自盡后再隨先帝而去。
“中懸二棺,旁列男女數人,釘身于墻。蓋古之為殉者,懼其仆,故釘之也。”——《子不語》
在清代小說里還記載了將活人定在陵墓地宮的墻上,這種將活人固定的方法如果是真實存在的,那么也算是人殉,但考古至今尚未發(fā)現(xiàn)過這樣的殉葬手段。
綜上,古代的殉葬手段比較豐富,帝王的后妃據記載來看,多數是以自盡的體面手段進行殉葬,也算是殺殉,只不過這種令其自殺的行為更為“照顧”后妃們的感受。這種封建舊制慘無人道,最終隨著封建社會的消除而終結,這個以階級劃分為準則的丑惡行徑最終被社會文明所擯棄。
它出現(xiàn)于原始社會末期,盛行于奴隸制時代。 人殉,指的是用活人為死去的氏族首領、家長、奴隸主或封建主殉葬。
故終清之世,實際上人殉制并未徹底根除。
由此可見,人殉自少要道清朝被推翻才被廢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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