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古人拆遷很感興趣的小伙伴們,小編帶來詳細的文章供大家參考。
拆遷這件事情并不是在我們現(xiàn)在才有的,在古代也有類似的事情發(fā)生。相信大家對這件事情都很熟悉,拆遷嘛,有的人會為此感到開心,有的人卻開心不起來。因為對有的人來說,拆遷之后搬去一個新的環(huán)境里面還會得到一些補貼是好的。但是,像這種補貼層層克扣下來,真正到百姓手里的就不是很多了。
在我國宋朝的時候,因為商業(yè)十分的發(fā)達,需要更多的土地去發(fā)展商業(yè)。為了去發(fā)展這個就不得不讓百姓去拆遷。把房子拆掉之后來搞商業(yè)的發(fā)展,然后再給百姓一些補貼,做為補償。因為在宋朝的時候,國家就規(guī)定百姓是有自己的私有財產(chǎn)的,就比如說房子這一類的東西就屬于百姓的私有財產(chǎn),那么國家想要搞商業(yè)的發(fā)展,需要讓百姓搬離自己的房子。就算是收購了百姓的私有財產(chǎn),這樣,他們就需要拿出一些補償。
那么大家知道在宋朝的時候,拆遷百姓是可以得到多少的補償嗎?
在北宋開封那里,如果需要在繁華地段進行拆遷的話,朝廷是會給百姓補償170貫錢的,本來是針對一整條長街下發(fā)兩萬多貫錢,挨家挨戶平分起來,每家每戶基本上就可以得到170貫,可能大家對這些錢認識不是很清楚,那么當時補貼的170貫錢究竟是高還是低呢?
這么說吧,在當初北宋最繁華的地段,如果一個小販要賣東西的話,一天差不多能賺個100文錢。如果一天按100多文錢來算的話,170貫錢算得上是五六年的收入。如果選擇搬離繁華地段的話,可以不用勞動就有五六年的收入。
而百姓們從繁華地段離開以后就會拿著這些補貼去重新買一套房子,由于繁華地段需要搞商業(yè),自然是不能在繁華地段去買房子,他們只能在遠離城中心的偏遠地方買一套房子。至于在偏遠地區(qū),地理位置不是很好,所以房價也就比較便宜一些。一般來說,在當時偏遠地區(qū)買一套房子的話,100貫錢就可以了。這樣的話,總體來說也是可以的,100貫錢買一套房子,剩下的錢也好歹是兩三年的收入。這樣分配其實也是合情合理的,也不算太高,也不算太低。
其實,從北宋的這個拆遷制度來看的話,能夠看出北宋的政府是相當尊重當時的百姓的。因為當時在古代的時候,如果一個地方受到了天災,朝廷撥款補助,經(jīng)過層層克扣,到時候真正發(fā)給百姓的錢,真的是很少。
但是在拆遷制度上面卻沒有這么做,北方的政府尊重百姓的私有財產(chǎn)。愿意拿出錢來等價的兌換,最可能和宋朝經(jīng)濟發(fā)達有一定的原因吧,并不是說宋朝經(jīng)濟發(fā)達才分給百姓的錢多一些,而是因為統(tǒng)治者能夠善待百姓,所以,眾人一同齊心努力,才使得宋朝的經(jīng)濟變得如此發(fā)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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