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著小編一起探尋歷史上真實的安史之亂。
安史之亂以后,唐朝皇帝頭疼的是藩鎮(zhèn),藩帥頭疼的卻是手底下的士兵。
各藩鎮(zhèn)兵卒,逐帥殺帥,有同兒戲。從代宗廣德至僖宗乾符110余年間(763~879),各藩鎮(zhèn)共發(fā)生的171起動亂中,兵卒嘩變高達99起,占整個動亂的60%,令人咋舌。清代著名史學家趙翼在《廿二史札記》說:
秦漢六朝以來,有叛將,無叛兵。至唐中葉以后,則方鎮(zhèn)兵變比比而是。
“方鎮(zhèn)兵變比比而是”的主要原因,出奇的簡單,就是士兵為了謀求經濟利益。任何一種削減衣糧的舉動,都會引起他們的強烈不滿,既而聚眾作亂。宣宗大中時期,南方藩鎮(zhèn)“數(shù)有不寧”,就是因為藩帥“停廢將士,減削衣糧”。
哪怕不是有意削減,而是財政緊張,暫時缺欠,士兵們不會有一絲的體貼,照樣會訴諸暴力。宗室大臣李囯貞,擔任河中節(jié)度都統(tǒng)處置使,出鎮(zhèn)絳州。由于軍中素無儲積,當?shù)赜稚鯙樨毟F,軍費一時供應不上,很快便導致兵變,“攻國貞,夜燒衙城門”,最終被殺。
其最甚者,只要藩帥不能滿足他們的貪欲,他們一樣會舉刀相向,所謂“優(yōu)獎小不如意,則舉族被害”。武寧節(jié)度使經常被士兵驅逐,究其主因,就是士兵為了獲取賞賜。宣宗曾派田牟去鎮(zhèn)守,田牟為了讓士兵安帖聽命,不惜與眾兵稱兄道弟,供以美酒佳肴,甚至“把板為之唱歌”,但一眾士兵“猶喧噪邀求,動謀逐帥”。
01嗜利之因
唐朝前期,充當府兵,是為國家盡義務,要自備衣糧及部分軍事裝備,沒有較好的家庭條件,是難以置辦得起的。選拔府兵的標準是“財均者取強,力均者取富,財力又均,先取多丁”。也就是說,經濟條件是首要標準。
隨著府兵制的衰落和瓦解,開元以后,職業(yè)兵成為軍隊的基本成員。與府兵不同,這些由招募而來的職業(yè)兵,大多數(shù)是破產農民,甚至有的是無業(yè)游民或者無賴之徒,他們一般都沒有多少私有資產,當兵的目的,就是以此為職業(yè),靠軍餉維持生活。
而且很多職業(yè)兵,往往拖家?guī)Э?,妻兒老小都靠他一人的軍餉來養(yǎng)活。建中初年,德宗派欽差大臣前往河北,準備裁減魏博兵卒四萬人,魏博節(jié)度使田悅心中不滿,便激怒部下說:“而(爾)等籍軍中久,仰縑廩,養(yǎng)父母妻子,今罷去,何恃而生?”眾士兵聽聞此言,一個個痛哭流涕。田悅再拿出家財,把被裁減的士兵保留下來。沒過多久,在河北諸鎮(zhèn)聯(lián)兵叛亂中,即所謂的“四王二帝之亂”,被裁減的士兵尤其賣命,成為反叛軍的主力。
誠然,唐朝有完善的勛官入仕制度,士兵可以通過在戰(zhàn)場殺敵立功,獲得勛階,然后步入仕途。這也是府兵能夠獲得的最主要的報酬。但從高宗中期開始,“授勛者動盈萬計”,勛官被拿來大肆封賞。勛官偽濫,其含金量自然大打折扣,首先是地位下降,勛官的地位原本可以與公卿相提并論,此時卻比胥吏還要低下,《舊唐書》卷42:
(勛官)據(jù)令乃與公卿齊班,論實在于胥吏之下,蓋以其猥多,又出自兵卒,所以然也。
與此同時,由勛官入仕的道路也越加艱難。勛官并不能直接入仕,需要先獲得散官,然后通過吏部銓選,授予職事官,這才算真正當上官。但獲得散官、銓選都有年限限制。高宗中期之前,勛官階級高者,僅須一兩年,便能獲得職事官,但在此之后,最少需要六年,若是勛官階級較低,則要十幾年。
而且銓選作為任職前的考試,并非一定能通過,若是不通過,只能三年之后才能再次參加銓選。銓選過程中所需的知識文化、時務經驗,于大多數(shù)出身較好的府兵來說,并不存在多大的阻礙,但對基本出身底層的職業(yè)兵而言,卻無異于攔路猛虎。質言之,唐代中后期,普通職業(yè)兵想由勛官作為跳板,進入仕途,是極其困難的一件事情。
正因為職業(yè)兵需要養(yǎng)家糊口,當官的機會又極渺茫,所以他們普遍采取務實的態(tài)度,只想謀求眼前的經濟利益,甚至拒絕被賞賜勛官。李商隱做桂管防御使鄭亞幕僚的時候,就寫過《為滎陽公奏請不敘錄將士上中書狀》,畢竟告身(即頒發(fā)的證書)還需要本人支付一筆費用呢,拿來又沒有實際價值,根本不合算。
藩鎮(zhèn)職業(yè)兵沒有什么忠誠、服從之類的品質可言,也毫無榮譽感,“利在此而此為主矣,利在彼而彼為主矣”,誰給的錢多就倒向誰,誰損害他們的經濟利益就反誰。
元和年間,魏博歸附朝廷,憲宗為了收買人心,賞錢高達150萬貫,“軍中踴躍歡叫,向闕拜泣”??吹轿翰┦勘@此厚利,河北其它藩鎮(zhèn)的士兵便坐不住了,高叫:“恩澤如此之厚,反叛有何益!”后來成德、盧龍相繼歸附,朝廷各許諾賜錢100萬貫,是一個重要的原因。但由于朝廷財政枯竭,允諾的賞賜并沒有及時兌現(xiàn),相反本鎮(zhèn)幫助朝廷打仗還要自籌軍費,朝廷又準備裁減各藩鎮(zhèn)的兵卒,軍人們便不高興了,所以裹挾著節(jié)度使,相繼復叛。魏博節(jié)度使田布本不愿反叛,結果被本鎮(zhèn)士兵逼得飲劍自盡,所謂“裹挾”,這就是個活生生的例子。
02主要“受害者”
藩鎮(zhèn)士兵為了經濟利益,雖不乏跟朝廷作對的例子,比如河北三鎮(zhèn)的復叛,建中四年(783)的“涇原兵變”,但最主要的“受害者”,卻是各節(jié)度使、觀察使。
在租庸調時代,全國財富由中央統(tǒng)一調配,軍隊的軍費自然也由中央調撥。但自從實行兩稅法以后,情況卻完全不一樣。兩稅法的一個核心便是上供、留使、留州三分制,即將各州所收賦稅分為三份,一份本州自留,一份交給所屬藩鎮(zhèn),一份上供中央。其中留使、留州部分,包括了地方的一切財政開支。
也就是說,兩稅法之下,各藩鎮(zhèn)的軍費,由地方財政支出,而不是中央,其軍費支配額度,則掌握在節(jié)度使手中。這就意味著,在本鎮(zhèn)財賦分割上,士兵與藩帥處于對立狀態(tài)。正是“冤有頭,債有主”,當士兵為了維護自己的經濟利益或是謀求賞賜而作亂時,其矛頭所指,必然是本鎮(zhèn)節(jié)度使,而不是朝廷中央。當然,如果中央損害了藩鎮(zhèn)士兵的利益,那便另當別論了。
值得一提的是,中央的神策軍也就是職業(yè)軍人,但卻未出現(xiàn)因經濟利益嘩變作亂的情況。其原因也很簡單,神策軍作為天子親軍,待遇豐厚,遠高于普通藩鎮(zhèn)軍。僅最基本的軍餉一項,便是一些普通藩鎮(zhèn)士兵的三倍,何況皇帝還時常施予額外的賞賜,各種節(jié)日、新帝即位的賞賜,甚至已成慣例。敬宗即位時,在國庫艱難的情況下,仍然賞神策軍每人錢十貫、絹十匹。按張國剛先生的計算,唐代后期,平均每個藩鎮(zhèn)士兵一年所需經費,也不過24貫左右。如此超高的經濟待遇,神策軍當然不會因“利”妄生事端。
03百姓遭殃
由于藩鎮(zhèn)士兵引發(fā)的動亂,多出于經濟利益,沒有政治目標,且通常發(fā)生在藩鎮(zhèn)內部,這就削弱了藩鎮(zhèn)本身的實力,因此從政治層面來說,對唐中央倒是一件好事。
這些嗜利的職業(yè)兵,藩帥既戒懼,可要想維護自己的統(tǒng)治,又少他們不得,故藩帥一般“不敢制以威令”,而是盡可能滿足他們的經濟利益訴求。在這背后,必然伴隨著各各種刮地皮的措施,所以最終遭殃的,倒是百姓。
群龍無首,一群人沒有帶頭的,師老兵疲,將軍年齡大了,士兵們也非常的疲憊了。逆風大忌,還沒有趕上一個順心的好天氣。
眾所周知,這場戰(zhàn)爭中損失最大的無疑就是郭子儀所部。郭子儀是唐朝的中興名將,李光弼也是一位與郭子儀齊名的將領,兩位名將率幾乎領六十萬大軍,為什么這樣了還能失敗?
首先,唐軍雖然多啊,但一群人沒有頭頭。唐肅宗調集九位節(jié)度使,動用六十萬大軍。但唐肅宗對武將的不信任,導致他沒有任命郭子儀,或是李為軍隊的統(tǒng)帥。反而是用了別人,但是沒想到的是這個人,非常的沒有用處,根本不會打仗,只會壞事。
第二個原因。士兵將軍們都不在狀態(tài),因為唐朝大軍之前一直都在作戰(zhàn)狀態(tài),沒有得到休息,尤其是唐肅宗急功近利,完全不顧軍隊的情況,發(fā)起了鄴城之戰(zhàn)。沒有想到的是,持續(xù)了六個月的時間,但是唐朝軍隊長期無法攻克鄴城,導致“城久不下,上下解體”,軍隊已經耗費了太多的能量和力氣。
最后,大忌,天氣不好。這個客觀條件首先就沒很好,不給面子。按照中國古代兵法的記載,風順才是最好的。而如果逆風的話,就應該等待好時機。但是在鄴城之戰(zhàn)中,已經是完全沒力氣的唐軍,還沒有完成列陣,就遭到對方順風而來的攻擊。加上史思明的軍隊,恰逢其時,順風出擊,所以唐朝才會慘敗。
綜合上面的幾個原因,我們就可以知道,不怕神一樣的對手,就怕豬一樣的隊友,就算先天條件再怎么好,一副牌照樣能夠打的稀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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