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知道讀者都很感興趣劉邦的故事,今天給大家?guī)砹讼嚓P內(nèi)容,和大家一起分享。
秦朝末年,天下大亂,群雄四起,以劉邦為首的英雄人物與諸侯們,經(jīng)過幾年的四處廝殺,浴血奮戰(zhàn),終于收復殘局,天下統(tǒng)一,建立了大漢王朝。劉邦做了皇帝之后,將那些跟他一起打天下的眾哥們中的有功之臣進行論功行賞,一口氣封了七個異性諸侯王。分別是韓王信、趙王張耳、淮南王英布、楚王韓信、梁王彭越、燕王臧荼、長沙王吳芮。
那么劉邦為什么要一下子封這么多的異姓諸侯王呢?可能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朝中形勢所迫
國家建立之初,擺在劉邦面前有兩個重要的選擇,一是分封制,二是中央集權制。按照國家統(tǒng)一的正常思路,劉邦是應該實行中央集權制的,這一點他并不是沒想過,誰不想把權力牢牢的拽在自己手上呢?但劉邦迫于形勢不得不選擇分封制。原來她當初和項羽相爭時,項羽當年就一口氣封了十八路諸侯,而這些諸侯王大部分都歸向了自己。他的都習慣了被分封稱王的滋味,而自己當初也曾許諾他們打了天下,大家共同享用,尤其是對于韓信和彭越等人,更是許下過重諾。如今大家都把他劉邦捧上了帝位,當了皇帝自己當然要兌行諾言。如果將他們的權力一股腦收回,肯定會造成大家心里不平衡,而再起事端。
二,手下能人濟濟,不好駕馭
劉邦是一個從草根走向權力巔峰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封建的古代帝位都是世襲的,農(nóng)民出生的劉邦竟然當上了皇帝可是罕見的奇跡,一個一無所有的人突然擁有了世間最高的權力后,也往往是難以駕馭的。所以坐上了皇帝后劉邦也是思索了很久,該實行什么樣的制度好。劉邦自己知道手下的能人比比皆是,比如,大謀士張良,他就是貴族后裔,而且才華橫溢;比如韓信手握重兵,還是領兵打仗的奇才等等,這些人,在眼下時際,只能籠絡,而不能硬管。所以,劉邦為了籠絡這些人就選擇了分封制,這樣大家被封了諸侯有自己的領地,相當于小皇帝一樣,只有這樣才能穩(wěn)住他們。
三,為了國家的治理和發(fā)展
其實,從某種程度上說,劉邦分封這些諸侯王,對當時幾乎是亂成一團糟的國家形式來說,在治理上是有好處的。想想:民間的百姓不但經(jīng)過了秦朝多年的徭役之苦,接著又是飽受幾年戰(zhàn)爭之苦,可謂民不聊生,很多人家都已經(jīng)家破人亡,流離失所。如今,既然天下太平了,那么第一要務就是應該讓百姓們安居樂業(yè)??墒菄疫@么大,受苦的百姓這么多,讓劉邦一個人去操心這些事,怕是很難忙過來的,還不如讓這些諸侯王去做,他們領了封地就成了本地的小皇帝,自然會專心的治理自己的管轄區(qū),這樣一來對于劉邦豈不是一件好事了?
那么后來為什么又發(fā)生了“狡兔死走狗亨”,幾乎誅殺了所有的異姓諸侯?
使人不由想到:當初封這些功臣當諸侯,如今又去殺他們,那還不如當初就不分封他們。
其實,從分封諸侯到舍棄不用,既有不得已,也有順勢而為。
經(jīng)過幾年的發(fā)展,這些異性諸侯王各自日益壯大。并且在年齡上,他們比劉邦都要年輕一些。恐怕劉邦去世后,他們會為爭奪利益或王位,而再次相互廝殺不休,是國家再度陷入戰(zhàn)火混亂,民不聊生之處,那自己辛辛苦苦建立起來的漢朝武就完蛋了嗎?
縱然不是這樣,但自己去世后,他們也有可能聯(lián)起手來,共同向漢朝的首都發(fā)起進攻,到時候他的皇室之孫,焉還有生存之地?
可見,劉邦當初分封異姓王不是偶然的沖動,以后的棄之不要,亦不是偶然的沖動。
我們現(xiàn)在所說的郡縣制一般是指秦朝時所采用的一套兩級地方行政管理制度。
不過,早在西周時期就有郡和縣的提法,在春秋戰(zhàn)國時期,郡和縣的行政區(qū)劃已經(jīng)開始普遍存在于各國之中,所以郡縣制實際上并不能算是一種首創(chuàng)。而且,在周朝時,郡的封地要遠小于縣,當時有?千里百縣,縣有四郡?的說法。也就是說一個縣差不多等于四個郡。
最先在一個國家內(nèi)整體推行這種制度還要首推商鞅,正是商鞅開始在秦國推行縣制。也正是這時開始,才第一次有了郡縣制取代分封制的雛形。秦始皇和李斯也正是在這個成功經(jīng)驗的基礎上將郡縣制全面推行到了原六國的土地上。
起初將全國分為三十六郡,郡開始成為縣之上一級的行政區(qū)劃。后來,又逐漸擴展為四十郡。應該說郡縣制是一項優(yōu)于分封制的地方行政管理制度,但是問題在于,當時的秦朝并不適合全面推行郡縣制。
正是因為郡縣制,才導致后來秦朝出現(xiàn)起義軍的時候,只能依靠中央的力量來壓制,地方力量形同虛設,甚至很多也走上了反抗的道路。這是秦始皇始料未及的,這也是后來劉邦沒有全面推行郡縣制的根本原因。
分封制的失敗經(jīng)驗
分封制即中國古代君主分封諸侯封地的一種制度,諸侯在自己的封地上擁有相對比較大的自主權,這也是商周時期的一種主要管理制度。其主要問題是隨著諸侯國的強大,會導致一種?強枝弱干?的狀態(tài),即諸侯國的勢力開始超越君主的力量。這也是周朝后來造成秦秋戰(zhàn)國群雄并起的根本原因。
當秦朝滅亡以后,項羽兵力雄厚,而成為一時之霸主。項羽一改秦朝的郡縣制,而全面復辟周朝的分封制。包括自己在內(nèi),共分封了十八路諸侯王,結(jié)果也是顯而易見的,剛分封完,便又進入了一混戰(zhàn)的局面。各諸侯國的勢力過于強大,輔以項羽的分封不均,直接導致了齊、趙兩地很快進入了戰(zhàn)爭。最后,劉邦充分抓住時機,擊敗項羽,而一統(tǒng)江山。
事實也證明了,全面推行分封制也是不適合當時的政治形勢的。
劉邦的選擇
正是在這種形勢下,劉邦既不能全面推行郡縣制,又不能全面推行分封制,所以,才有了郡國并行這樣一個看似倒退,實則更適應時代潮流的產(chǎn)物。
1、異姓王的分封
漢初,劉邦一共分封了七個異姓諸侯王國,即燕王臧荼(盧綰)、韓王信、趙王張耳(張敖)、楚王韓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長沙王吳芮。這七個諸侯國共計擁有漢初22個郡的封地,而劉邦的漢朝政府則只有24個郡的封地。并且,七大諸侯國連成一片,雄踞東方,劉邦的封地則在西部,有分庭抗禮的態(tài)勢。
很明顯,這些異姓諸侯王國的存在,與是有直接矛盾的,但是其產(chǎn)生的原因卻是有歷史原因的。
1、維持穩(wěn)定局面;
2、維護中央集權和國家統(tǒng)一。
漢朝初期,劉邦面對拼湊起來的諸侯勢力和亡秦后的六國背景,首要任務是:勉力維持穩(wěn)定局面,鏟除異姓諸侯王,以分封子弟的方式,調(diào)和異姓諸侯王與郡國制的兩極偏差,劉邦與項羽相爭時,先后分封七個異姓王。稱帝后,又分封同姓子弟九王,使后來中央政府及封國之間的斗爭,延續(xù)了很長的時間。漢初恢復封建制,同時又施行郡縣制,使郡國雜處,以相牽制,對維護中央集權和國家統(tǒng)一起到積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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