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75年前的今天,1946年1月9日,中國代表在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參加審判戰(zhàn)犯。
東條英機在法庭上受審
1月9日,盟國最高司令部又唆使東京盟軍最高統(tǒng)帥部,在東京設置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審判與懲辦日本法西斯重要戰(zhàn)犯。
參加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的中國法官是梅汝敖、檢察官向哲浚,擔負助理的法律專家、歷史學家是裘劭恒、方福樞、楊壽林、劉子健等。梅汝敖是國民政府立法院委員兼外交委員會主席,向哲浚是上海特區(qū)法院首席檢察官。法庭審判工作撲朔迷離。審判中除規(guī)定采取英美法訴訟程序外,還規(guī)定每個被審判的戰(zhàn)犯除設有自聘的日本律師及辯解人外,都要配置1名美國律師。這些美國律師為一些沒有危害美國利益的戰(zhàn)犯尋機開脫。事前國民政府沒有進行充分準備,以為只要法官、檢察官的金口1開、大筆1落,就可以重辦戰(zhàn)犯,所以沒有準備足夠的人證、物證材料,因此,審判一開始,中方代表就墮入有冤難伸、有苦難言的被動局面。這使代表們痛心疾首,又氣又急。
為了迅速擺脫窘境,中國代表立即分頭去盟軍總部查閱日本內(nèi)閣和陸軍省等幾個部門的檔案。日本10幾年的檔案資料,包括文件、作戰(zhàn)命令、來往電報等等,難以數(shù)計。代表們先是摘抄、翻譯、整理出原始材料,然后根據(jù)這些材料擬動身言材料,為此他們通宵達旦。有些罪行,日本檔案資料沒有記載,只能通過實地調(diào)查獲得實證。如為了搜集南京大屠殺的罪行材料,中國代表專程回國調(diào)查,找到了南京大屠殺的幸存者,并將這人帶到東京出庭作證。經(jīng)過代表們一段時間的緊張工作,中方掌握了大量有力的罪證,這是那些侵華戰(zhàn)犯所始料不及的。
審判板垣時,為他出庭的辯解律師和證人有15人。在觸及到板垣參與9.18事件時, 進攻中國的日軍聯(lián)隊長島本作證說:他那天晚上在朋友家飲酒,喝得醉熏熏的,回家后就得到了9.18事變產(chǎn)生的報告。 中國檢察官立即打斷他的話反問:島本既然宣稱自己當晚喝醉了,那末,1個胡涂的酒鬼能證明甚么?又怎能出庭作證人呢?結果,島本被轟下庭去。這個下馬威使板垣的辯解班子亂了手腳。
中國檢察官不但要先花力氣擊敗日本的律師和證人,還要對付美國律師的辯解。土肥原賢2在侵犯中國中犯下滔天罪行,出庭時,他的辯解律師竟說土肥原為人厚道。為此,中國檢察官嚴辭反駁,并出示當年奉天間諜機關專門用來向日本政府邀功請賞的報紙。其中1頁上載有華南人士1聞土肥原、板垣之名,有談虎色變之慨的話。中國檢察官說,這是土肥原和板垣兩個殘害中國人民兇惡如虎的寫照。但美國律師竟為之辯解說這是在談老虎,與本案被告無關。中國檢察官冷靜地解釋地道:談虎色變,是說土肥原、板垣兩人兇惡如虎,人們聽到他們的名字,就像提到老虎一般,懼怕臉色都變了。美國律師無言以答,全場哄堂大笑。
中國法官從開庭到最后宣判,用了8天時間, 宣讀了長達1200多頁的判決書。東條、松井、土肥原、板垣、廣田等戰(zhàn)爭罪犯終被送上絞刑架。
中國審判官梅汝敖
法庭上的檢察官們
遠東國際軍事法庭提訊進程中,日本戰(zhàn)犯全部起立。28名日本甲級戰(zhàn)犯分別為:土肥原賢2、畑俊6、廣田弘毅、南次郎、東條英機、岡敬純、梅津美治郎、荒木貞夫、武藤章、星野直樹、賀屋興宣、木戶幸1、木村兵太郎、橋本欣5郎、小磯國昭、永野修身、大島浩、松井石根、大川周明、平沼騏1郎、東鄉(xiāng)茂德、松岡洋右、重光葵、佐藤賢了、島田繁太郎、白鳥敏夫、鈴木貞1、板垣征4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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