逯 宏
長江師范學院文學院副教授。主要從事上古文化與先秦兩漢文學研究。曾發(fā)表《龍鳳同源考》《〈甘誓〉中“五行”與“三正”新解》《幽都考》等論文三十余篇,出版《中國五帝時代》《周代殷商禮樂接受研究》等著作八部。
劉生良
陜西師范大學文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主要從事先秦兩漢文化與文學研究。
摘 要:結合傳世文獻與最新考古發(fā)現(xiàn)來看,原始夏部族與商部族是關系極為密切的婚姻聯(lián)盟,君主權力在具有婚姻關系的兩個部族間往復式傳遞曾經是常態(tài)。按此傳統(tǒng),則商湯取代夏桀并不具有非常突出的歷史意義。進入周代以后,禮制轉換促使周人對歷史進行反思并重新建構。由于贊美商湯有助于穩(wěn)定周人對殷商族群的統(tǒng)治,故在殷商族群喪失了話語權的周代,商湯反而被極大地提升了歷史地位。
關鍵詞:商湯;祭祖禮;周代;禮制轉換;歷史建構
在殷商人的信仰中,祖先崇拜居于首要地位。齊文心先生指出:“商王室的祖先神由遠及近可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上甲以前的高祖神;第二階段是上甲至示癸六世先公神;第三階段是大乙至殷之末世的各代先王?!睋?jù)今本《詩經·商頌》,被殷商后裔直接提及的先祖有玄王(契)、相土(契孫)、湯(武湯)、阿衡(伊尹)、湯孫(大甲)、殷武(武丁)等,其中出現(xiàn)次數(shù)最多的先祖是商湯,每首詩都提到了。不僅《商頌》如此,從全部傳世的周代文獻來看,商湯也是殷商先公先王中最受尊敬的一位。但是,如果考察百年來新發(fā)現(xiàn)的甲骨刻辭就會發(fā)現(xiàn),殷商時商湯的地位遠沒有周代高。那么,商湯的地位為什么會在殷商亡國后不降反升呢?這個問題值得深入探討。
一、甲骨文中的祭湯禮
湯,又稱商湯、武湯、成湯、成唐、天乙,甲骨文則稱大乙、成、唐。近年來的研究表明,商湯并非是甲骨文中出現(xiàn)頻率最高的先祖。晁福林先生指出:“祖先神是殷人祈禱的主要對象。殷王朝從上甲至帝辛共37王,除極少數(shù)外,絕大部分都有受到隆重祭祀的卜辭記載。例如,迄今所見關于祭祀上甲的有1100多條卜辭,祭祀成湯的有800多條,祭祀祖乙的有900多條,祭祀武丁的有600多條。在全部卜辭里,確認為祭祀祖先的卜辭共有15000多條。”從晁先生的統(tǒng)計來看,祭祀成湯的甲骨材料在數(shù)量上并無絕對優(yōu)勢。
當然,殷墟刻字甲骨是殷商若干年內歷史材料的累積,即使祭祀早期先祖的材料多一些,也不足以證明殷商人更崇敬早期祖先。更何況,現(xiàn)在根本不清楚歷史上究竟有多少刻字甲骨被毀掉了,也不清楚還有多少刻字甲骨依然埋在地下未被發(fā)現(xiàn)。因此,僅粗略地統(tǒng)計祭祀各位先祖的刻辭數(shù)量,或者僅統(tǒng)計刻辭中祭祀先祖的用牲數(shù)量,都不足以揭示殷商時哪位先祖地位高、哪位先祖地位低。但是,有一類甲骨刻辭完全能說明這個問題,這就是多位先祖同見于一條的那類刻辭。在《甲骨文合集》及《補編》《小屯南地甲骨》《殷墟花園莊東地甲骨》和《英國所藏甲骨集》中,含有“大乙”“成”“唐”這類刻辭不多,據(jù)筆者統(tǒng)計,共有46條。除去甲骨原文殘缺或根本沒有提到祭品數(shù)量的27條外,有13條提到商湯與其他先祖享用同等數(shù)量的祭品,另有6條提到祭祀不同先祖使用不同數(shù)量的祭品,具體如下:
在缺乏有關具體祭祀儀式資料的情況下,我們只能以祭品數(shù)來衡量各位先祖在殷商人心中的地位。在上述刻辭中,每條刻辭都是商湯與其他先祖同見,因而商湯與同見者具有可比性。除去平均使用祭品的13條刻辭不說,從6條祭品有別的刻辭來看,商湯肯定屬于地位較高的一組,不過與他地位相當者有多位,這說明商湯不具有冠絕一代的地位。
從制度層面來看也是如此。殷商遍祀先祖的周祭制,是近百年來甲骨學研究的重要發(fā)現(xiàn)。常玉芝先生指出:“商代周祭,是商王及王室貴族用翌(日)、祭、
……五種祀典對其祖先輪番和周而復始地進行的祭祀。這種祭祀是一個王世接著一個王世,連綿不斷地舉行下去的,因此它是商王朝一種非常重要的祭祀制度?!币话阏J為,最早發(fā)現(xiàn)商代周祭制度的學者是董作賓。實際上王國維類似的說法更早一些,他曾指出:“商人祀其先王,兄弟同禮,即先王兄弟之未立者,其禮亦同,是未嘗有嫡庶之別也。此不獨王朝之制,諸侯以下亦然。近保定南鄉(xiāng)出句兵三,皆有銘,其一曰:‘大祖日己,祖日丁,祖日乙,祖日庚,祖日丁,祖日己,祖日己?!涠唬骸嫒找?,大父日癸,大父日癸,中父日癸,父日癸,父日辛,父日己?!淙唬骸笮秩找?,兄日戊,兄日壬,兄日癸,兄日癸,兄日丙?!水斒且髸r北方侯國勒祖父兄之名于兵器以紀功者。而三世兄弟之名先后駢列,無上下貴賤之別?!庇衷唬骸吧倘思婪ㄒ娪诓忿o所紀者,至為繁復。自帝嚳以下,至于先公先王先妣,皆有專祭,祭各以其名之日,無親疏遠邇之殊也。先公先王之昆弟,在位者與不在位者祀典略同,無尊卑之差也。其合祭也,則或自上甲至于大甲九世,或自上甲至于武乙二十世,或自大丁至于祖丁八世,或自大庚至于中丁三世,或自帝甲至于祖丁二世,或自小乙至于武乙五世,或自武丁至于武乙四世。又數(shù)言‘自上甲至于多后衣’,此于卜辭屢見,必非周人三年一祫、五年一禘之大祭,是無毀廟之制也?!憋@而易見,在不毀廟且遍祭先祖的禮制背景下,商湯即使有極大功勛,也很難獲得冠絕一代的歷史地位。
總之,關于商湯的地位,甲骨文所反映的情況與傳世的《詩經·商頌》差別很大。無須贅言,甲骨文所反映的情況更接近殷商的歷史真實,故這種差別只能說明以《商頌》為代表的傳世文獻所反映的商湯觀念是后人建構的。而且,周人對殷商歷史文化要素重新建構的證據(jù)也不難找到。例如《國語·魯語》記載,春秋時魯國大夫閔馬父曾說:“昔正考父校商之名《頌》十二篇于周大師?!闭几甘谴呵锍跄晁螄蠓颍芴珟熓侵芡跏业臉穾?,那么這條看似簡單的記載就存在問題了:作為殷商后裔建立的國家,宋國每年都會演奏祭祖之樂,因為按照古人的傳統(tǒng),祭祖之事不大可能廢棄。據(jù)此,宋國人應當比周人更清楚殷商傳世的祭祖之樂是什么樣子才對,周太師校商之名《頌》的行為,顯然不以追求歷史的真實為其目的。
二、考古視野下對夏商關系的重新認知
武王滅商后,周人取得了政治及文化上的話語霸權,而商湯作為戰(zhàn)敗族群的先祖,地位不降反升,這種現(xiàn)象是耐人尋味的。商湯受尊重的程度,取決于時人對其歷史功績的看法。傳世的周代文獻會不程度地體現(xiàn)周人立場,如何超越周人觀念,對商湯的地位作出接近實際的評價呢?在傳世文獻基礎上,拓寬信息獲取渠道無疑是必要的。聞一多先生曾指出:“龍是原始夏人的圖騰,鳳是原始殷人的圖騰(我說原始夏人和原始殷人,因為歷史上夏殷兩個朝代,已經離開圖騰文化時期很遠,而所謂圖騰者,乃是遠在夏代和殷代以前的夏人和殷人的一種制度兼信仰),因之把龍鳳當作我們民族發(fā)祥和文化肇端的象征,可說是再恰當沒有了?!苯陙?,若干考古新發(fā)現(xiàn)為聞氏之說提供了新注解。如果說龍、鳳的形象同現(xiàn)于殷墟婦好墓,尚可理解為殷商人接納了夏文化,那么玉龍、玉鳳同現(xiàn)于距今五千多年的紅山文化中,就讓我們不能不重新審視夏與商的關系了。
《左傳·昭公十七年》載:“大皞氏以龍紀,故為龍師而龍名。我高祖少皞摯之立也,鳳鳥適至,故紀于鳥,為鳥師而鳥名?!痹诩t山文化遺址中,玉龍與玉鳳同時存在,是否說明太皞部落與少皞部落曾生活于共同的時間與空間呢?這個問題考證起來很繁瑣,但對于理清夏與商的關系極為重要。
黃帝與蚩尤的涿鹿之戰(zhàn)是很多文獻里都提到的古史傳說。據(jù)《漢書·地理志》,漢代涿鹿只有一個,其地在今河北北部的張家口地區(qū);而司馬遷寫《史記》之前,曾親自到這里考察過??脊刨Y料表明,五千余年前,涿鹿之北為紅山文化分布區(qū),其南為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分布區(qū)。考古學家蘇秉琦認為:“五帝時代以五千年為界可以分為前后兩大階段,以黃帝為代表的前半段主要活動中心在燕山南北,紅山文化的時空框架,可以與之對應?!碑敶颂峒啊凹t山文化”,往往與東北、關外、內蒙古等觀念聯(lián)系起來,似乎它與華夏文明正源的關系不大。其實,這是一種誤解。清人顧祖禹指出:“古營州地,夏商時冀州地,周為幽州地,春秋時亦為山戎地,戰(zhàn)國時屬燕,秦屬遼西郡,兩漢因之?!?營州)自秦漢以上皆為中原地,晉室不綱,鮮卑強恣,遂竊其土疆,為中原患?!惫艩I州即今遼寧朝陽一帶,正是考古發(fā)現(xiàn)的紅山文化腹地,而熟悉歷史文獻的人都知道,冀州在華夏早期文明版圖中非常重要。蘇秉琦先生分析了紅山文化牛河梁遺址后,曾說:“遠自距今八千年以來的查海、興隆洼、趙寶溝類型到距今約二千余年的燕下都,上下五千年,在燕山南北地區(qū),由一個凌源—建平—喀左小三角的新發(fā)現(xiàn),使我們不能不刮目相看。它涉及到中國歷史上兩大課題:中國五千年文明連綿不斷的奧秘和軌跡及中國統(tǒng)一民族國家是如何形成的。”
《逸周書·嘗麥解》也提到了涿鹿之戰(zhàn),與《史記·五帝本紀》所載不同的是,少昊也參與了這場戰(zhàn)爭。其文曰:“昔天之初,□作二后,乃設建典,命赤帝分正二卿,命蚩尤于宇少昊,以臨四方,司□□上天未成之慶。蚩尤乃逐帝,爭于涿鹿之河,九隅無遺。赤帝大懾,乃說于黃帝,執(zhí)蚩尤,殺之于中冀。以甲兵釋怒,用大正順天思序,紀于大帝,用名之曰絕轡之野。乃命少昊清司馬鳥師,以正五帝之官,故名曰質?!边@則傳說時代較早,是探討蚩尤族、少皞(昊)族發(fā)祥地的重要線索?!懊坑扔谟钌訇弧彼茟恰懊坑扔钣谏訇弧?,意指蚩尤占據(jù)少昊所居之地,而據(jù)《左傳》及杜預注,“少昊之虛”在山東曲阜,為東夷故地。所以,蚩尤與少昊同屬東夷集團似乎是鐵證如山了。但問題顯然沒有這樣簡單,因為在涿鹿之戰(zhàn)中,蚩尤是黃帝的死敵,而少昊則是黃帝的盟友。為調和這種矛盾,有學者提出少昊為“東夷叛徒”的主張。現(xiàn)在,玉龍、玉鳳同現(xiàn)牛河梁遺址,表明這種觀點難以成立。
有鑒于此,《逸周書·嘗麥解》需要重新解讀:首先,從“昔天之初”一句來看,《嘗麥解》在以追述口氣講涿鹿之戰(zhàn),而對于追述者來說,知道少昊戰(zhàn)后的活動地域卻不清楚其戰(zhàn)前在哪里是大概率事件。其次,至遲到春秋時期,山東地區(qū)依然有少昊后裔活動,所以古人往往覺得將山東曲阜稱為“少昊之虛”是天經地義的。把既定事實作為一種亙古不變的常識,并在此基礎上追述古史傳說,就可能使歷史的本來面貌發(fā)生扭曲。最后,歷史是由勝利者來書寫的,傳說講述也是如此。勝利者往往把自己通過戰(zhàn)爭搶來的地盤說成“本來就是我的”,這塊土地先前的主人因為戰(zhàn)敗反倒成了“侵占者”。作為黃帝的盟友,少昊也是涿鹿之戰(zhàn)的勝利者。
僅從字面來解釋,“蚩尤于宇少昊”應指蚩尤侵占少昊的土地。但考慮到上述三種因素,這句話背后隱藏的歷史真相卻可能是:蚩尤氏族本來是山東一帶的土著居民,勢力直達河北,而少昊在涿鹿之戰(zhàn)后卻成了這里的新主人。由于入侵者勝利了,所以先前的主人蚩尤就被說成是“非法”占據(jù)少昊土地的人。當然,今天討論涿鹿之戰(zhàn)的雙方誰是正義的一方已經沒有太大的意義了,我們只是試圖接近歷史真相而已。
胡厚宣曾指出:“帝嚳的嚳,《管子·侈靡篇》《史記·三代世表》和《封禪書》亦作俈,《集韻》,‘俈,通作嚳’,嚳與俈都從告聲。太暤的暤,《楚辭·遠游》作皓,《淮南子·覽冥訓》作浩,皓與浩也都是從告聲。嚳、暤音近通假,所以太暤即是帝嚳?!庇捎谶h古時異代同名現(xiàn)象很常見,太皞即是帝嚳的可能性不高,但他們屬于同一族群是極為可能的。
《十六國春秋·前燕錄》記載:“昔高辛氏(帝嚳)游于海濱,留少子厭次以君北夷,遂世居遼左,邑于紫蒙之野,號曰東胡?!薄蹲x史方輿紀要》卷3云,紫蒙川“在今柳城西境”,而柳城故地在今遼寧朝陽一帶,紫蒙乃今之老哈河的古稱。因此,燕山之北的老哈河流域應包括在古太暤部落的活動范圍之內。曹定云曾指出:“‘少暤’部落主要活動在今燕山、軍都山一線;而‘太暤’部落則主要活動于今燕山、軍都山以北直至遼寧朝陽、內蒙古赤峰之廣大地區(qū)。換言之,在上古時代,‘太暤’、‘少暤’部落均是圍繞著燕山、軍都山而繁衍、生息的?!?/p>
總之,結合傳世文獻與最新的考古資料,可知崇拜龍的太皞族與崇拜鳳的少皞族都曾經在北方燕山地區(qū)生活過,他們同屬黃帝族團。龍、鳳兩族能夠長期穩(wěn)定地結成聯(lián)盟,當是因為彼此存在婚姻關系。從這一假說出發(fā),可以解開很多歷史謎團:
首先,太皞氏與少皞氏均有“皞”字,表明兩部族是有關系的;“皞”前冠以一大、一小,又似乎表明少皞是源于大皞的。少皞的父親應來自鳳族,母親應來自太皞龍族。少皞從小在太皞龍族中隨母親長大,所以人們叫他少皞;但他又必須以父親所在部族的圖騰為自己的圖騰,因此等他長大并成為部落首領后,就會以鳥紀官。龍鳳婚盟的存在,有文獻依據(jù)可尋?!妒酚洝の宓郾炯o》記載:“帝顓頊高陽者,黃帝之孫而昌意之子也。”這說明顓頊應屬于龍部族。但《山海經·大荒東經》記載:“少昊孺帝顓頊?!惫弊⒁兜弁跏兰o》則云:“顓頊生十年而佐少昊?!比妫慈樽又?。據(jù)此,龍族之子顓頊不僅童年是在鳳族中度過的,而且其母應是少皞鳳部族的女性。另外,崇拜玄鳥的商族先祖契的身世,也說明同樣的問題。契的母親叫“簡狄”,從名字來看,應是一狄部族女子,而《山海經·大荒西經》記載:“黃帝之孫曰始均,始均生北狄?!笨梢?,作為鳳族之子的契,他的母親應是龍族女子。
其次,以龍鳳婚盟為鑰匙,可以解開很多文獻里的謎團。例如,從《詩經·商頌》玄鳥生商的神話來看,商人應是少皞鳳族群的一支,但他們卻要祭祀來自太皞龍族群的帝嚳——《禮記·祭法》云:“殷人禘嚳而效冥,祖契而宗湯?!边@是因為龍鳳兩族聯(lián)姻,帝嚳也是殷人的祖先。再如,任、宿、須句、顓臾是春秋時代幾個夷人小國,地在今山東省東南,《左傳·僖公二十一年》記載:“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太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痹诩坠俏闹?,“風”均借“鳳”為之,故這幾個風姓夷人小國皆鳳夷也。他們之所以祭祀龍族群的太皞,也可以用龍鳳聯(lián)姻來解釋。
在專偶制婚姻充分發(fā)展之前,成年女子的丈夫通常是一個群體。如果這個群體是異族而且固定,則所生孩子的族屬可以確定,但具體生父依然無法確定。在這樣的社會條件下,孩子會隨母親生活在舅父的氏族里:舅父是龍族,則下一代為鳳族;舅父為鳳族,則下一代為龍族。也就是說,龍鳳兩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由于母子關系是明確的,故母親在維系氏族成員間親情方面起決定作用;又由于男性比女性身體強壯,故舅父往往是氏族或部落的酋長。當老一輩龍族首領去世,接替他的下一代自然是龍族之甥、鳳族之子;當老一輩鳳族首領去世,接替他的下一代則為鳳族之甥、龍族之子?!案杆雷永^,兄終弟及”的傳位制,是建立在父子關系明確的社會基礎上的;當父子關系不明時,只能是甥繼舅權。從太皞(龍族)→少皞(鳳族)→顓頊(龍族),或帝堯(龍族)→帝舜(鳳族)→大禹(龍族)的傳位關系來看,這個時期的權力交接,不是在血緣鏈條上前后傳遞,而是在具有婚姻關系的兩個氏族間往復傳遞。如果考慮到“甥隨舅居”,則最高權力并沒有傳給外族之人。
至大禹時代,原始婚姻形態(tài)發(fā)生了明顯改變?!冻o·天問》云:“伯禹愎(腹)鯀,夫何以變化?”《山海經·海內經》曰:“帝令祝融殺鯀于羽郊,鯀復生禹?!睂τ谶@兩條記載,學界分歧頗大,概有兩派:一是袁珂、蕭兵、孫作云、江林昌等先生主張“鯀為產翁”說,一是龔維英、趙國華等先生主張“鯀為女性”說。原始群婚時代,由于孩子出生后通常無法確定生父是誰,致使父親的價值被長期忽視;隨著父系專偶婚姻出現(xiàn),父親在生兒育女活動中的地位得以確認。所以,上述傳說無非強調鯀為禹之生父。另外,洪興祖補注《楚辭·天問》引《淮南子》云:“禹治鴻水,通軒轅山,化為熊,謂涂山氏曰:‘欲餉,聞鼓聲乃來?!硖?,誤中鼓,涂山氏往,見禹方作熊,慚而去。至嵩高山下,化為石,方生啟。禹曰:‘歸我子?!票狈蕉鴨⑸?。”據(jù)此,涂山氏離開丈夫時,大禹說“歸我子”,是明確要求孩子改從父居。
大禹臨終前將天下授與伯益,其子夏啟卻取而代之。伯益,《漢書》謂之“柏益”或“伯翳”,《史記索隱》云:“《秦本紀》敘翳之功,云‘佐舜馴調鳥獸’,與《舜典》‘命益作虞,若予上下草木鳥獸’文同,則為一人必矣?!币簿褪钦f,伯益即是秦祖柏翳,據(jù)《秦本紀》可以確定其族屬:帝顓頊之苗裔孫曰女修(龍族女),吞玄鳥卵生子大業(yè)(鳳族男),大業(yè)娶少典之子曰女華(龍族女),女華生大費即柏翳(龍族之甥,鳳族之子),與禹平水土。在夏啟改從父居的時代,伯益也會相應地回歸鳳族。在這樣的情況下,龍族長老們當然會支持龍族之子夏啟,而不會把君位傳給龍族之甥伯益了。據(jù)《尚書·甘誓》,反對夏啟嗣位的部落為“有扈氏”,顧頡剛、劉起釪兩先生考證后指出:“‘有扈氏’不是夏的同姓部落,而是異姓的東夷少昊族的‘九扈’?!毕膯⑵茐牧她垺ⅧP兩族輪流執(zhí)政的舊傳統(tǒng),所以鳳族的人站出來反對,不是完全符合情理嗎?
夏啟即位,傷害了龍鳳婚盟,使龍族夏人與鳳族夷人走上相對獨立的發(fā)展道路。但其后也不乏鳳族首領取得龍族夏人的統(tǒng)治權,如《楚辭·天問》記載:“帝降夷羿,革孽夏民。”這種情況既算不得“入侵”,也不能說是“革命”,恐怕只是短暫的“復古”而已。傳世文獻中有《湯誓》一篇,是湯伐夏桀前的誓詞。王玉哲指出:“從這篇誓師詞上看,夏、商兩族是平等的關系,毫無以臣伐君的口氣。大概當時夏、商本為平等的兩個氏族,只有大小強弱之別,而無天子、諸侯之分。并且,從上面所引的文獻中,可知夏桀的罪惡只限于很小的夏邑而止,和其他各部落氏族無關,更無關于天下?!淖鍨槭裁磳φ鞣麄兊纳套迥菢託g迎、那樣親昵呢?這只能以夏、商兩族聯(lián)合為一個部落聯(lián)盟來解釋。不過,這時部落(聯(lián)盟)的首領已由夏桀改為商湯了?!?/p>
總之,商湯取代夏桀,以后世父系權力交接的眼光來看,是極其不正常的事件;而從更古老的、具有母系社會遺風的眼光來看,則是很正常的事件。這大概就是甲骨文中祭祀商湯之禮并無特別之處的根本原因。
三、周代新文化建構與商湯歷史地位的上升
西周初年,妥善安撫殷商遺民成為周王室的頭等大事。周公與成王平定武庚等殷商遺民叛亂后,進一步完善了分封制。據(jù)《左傳·定公四年》記載,魯公被賜“殷民六族”,康叔被賜“殷民七族”。另外,周公還把部分殷商遺民遷到洛邑?!渡袝分械摹抖嗍俊贰抖喾健肪褪窃谶@樣的背景下出現(xiàn)的。
《多士》記載:“爾殷遺多士,弗吊,旻天大降喪于殷。我有周佑命,將天明威,致王罰,敕殷命終于帝?!邢牟贿m逸,則惟帝降格。向于時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辭。惟時天罔念聞,厥惟廢元命,降致罰;乃命爾先祖成湯革夏,俊民甸四方?!贝笠馐钦f:你們這些殷商舊臣啊,不敬重上天,所以上天把災禍降給殷國。我們周國佑助天命,奉行上天的明威,執(zhí)行王者的誅罰,宣告殷的國命被上天終絕了?!蔫畈还?jié)制游樂,上帝就降下教令,勸導夏桀。他不能聽取上帝的教令,大肆淫樂,并且懷疑上帝的教令,于是上帝就不再眷顧他,廢棄了夏的天命,降下了大的懲罰。上帝命令你們的先祖成湯革去夏命,任用杰出的人才治理天下?!抖喾健酚涊d:“誥告爾多方,非天庸釋有夏,非天庸釋有殷,乃惟爾辟,以爾多方大淫,圖天之命,屑有辭。乃惟有夏,圖厥政,不集于享;天降時喪,有邦間之。乃惟爾商后王,逸厥逸,圖厥政,不蠲烝,天惟降時喪?!贝笠馐钦f:告訴你們各位邦君,并不是上天要舍棄夏國,也不是上天要舍棄殷國,只是夏、殷的君王和你們各國的首領大肆淫佚,敗壞天命,做了惡事還粉飾己說。夏王敗壞其政事,不成禮于享祀,為神明所棄。所以上天降下這亡國大禍,而使有邦有土的商王取代了他。可是你商代后王,荒淫逸樂,敗壞政事,不潔奉其祭祀,因而上天只得又降下了這亡國之禍。
《多士》《多方》是周公發(fā)表的政治演說,其對象是殷商遺民及過去曾經擁護殷商的方國首領。兩篇文章的共同特點是:先用大量篇幅講述夏桀無道,商湯順應天命,通過武力推翻夏桀的統(tǒng)治;再講商紂王無道,周武王順應天命滅掉殷商。其暗含的邏輯是:如果認為商湯的做法是可以接受的,那么周武王的做法同樣是應該接受的;殷商遺民不會否定商湯的做法,因為否定商湯就等于否定了他們自己的歷史;所以,殷商遺民或擁護殷商的方國必須接受武王及周公伐滅殷商這個現(xiàn)實。這就是說,贊美商湯不僅可以博得殷商遺民的好感,還可以為西周政權的“合法性”找到堅實基礎。
有周初這兩篇政治文獻奠基,商湯在周代乃至后世就成了商代道德君主的典范。如《禮記·禮運》云:“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于禮者也。以著其義,以考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讓,示民有常?!庇秩纭抖Y記·孔子閑居》云:“天無私覆,地無私載,日月無私照。奉斯三者,以勞天下,此之謂‘三無私’。其在《詩》曰:‘帝命不違,至于湯齊。湯降不遲,圣敬日齊。昭假遲遲,上帝是祗,帝命式于九圍。’是湯之德也?!?/p>
郭沫若指出:“‘敬德’的思想在周初的幾篇文章中就像同一個母題的和奏曲一樣,翻來覆去地重復著,這的確是周人所獨有的思想。在《商書》的《高宗肜日》中雖然也有這種同樣的意思,但那篇文章在上面說過是很可疑的。還有一個主要的旁證,便是在卜辭和殷人的彝銘中沒有德字,而在周代的彝銘中如成王時的《班簋》和康王時的《大盂鼎》都明白地有德字表現(xiàn)著?!庇纱丝梢?,對于“德”的提倡,在殷商人與周人那里有著很大不同。周人在接受殷商人的祖先崇拜觀念時,出于鞏固自身統(tǒng)治及建構新文化的需要,賦予或放大了商湯作為道德君主的形象,從而大大提升了他的歷史地位。
另外,殷周禮制變革也是商湯地位上升的重要推動力。隨著時間的推移,每個族群祖先的數(shù)量都會不斷地增加,而殷人遍祭先祖的做法無疑會帶來沉重的社會負擔。與殷代祭祖禮相比,周代限制廟數(shù)的做法,實際是大大簡化了殷禮?!抖Y記·王制》載:“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大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大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大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祭于寢?!编嵭ⅲ骸按酥苤?。七者,大祖及文王、武王之祧,與親廟四。大祖,后稷。殷則六廟,契及湯與二昭二穆。夏則五廟,無大祖,禹與二昭二穆而已?!边@就是周代的廟數(shù)之制。而要控制祖先的總廟數(shù),就必然需要按一定的標準對眾多先祖進行篩選,這種篩選促使周人對歷史進行不斷反思并重新建構。
總之,商湯伐滅夏桀這一歷史事件,被周人做了有利于鞏固自身統(tǒng)治的解讀。因此,與甲骨文所反映的情況相比,周代文獻里的商湯地位要高得多。這倒不是說流傳下來的商湯事跡是周人偽造的,只說明凡是符合周人期待視野的人物事跡,才更容易在文獻中保存下來,更容易流傳于后世。
綜上所述,結合傳世文獻與最新考古發(fā)現(xiàn)來看,原始夏部族與商部族是關系極為密切的婚姻聯(lián)盟。在母系社會向父系社會過渡的漫長歷史時期里,君主權力在具有婚姻關系的兩個部落間往復式傳遞曾經是常態(tài),因此商湯取代夏桀并不具有非常突出的歷史意義。在甲骨文中,商湯的祭品雖豐富卻不比那些看起來不知名的殷王多,正是他在殷代不具有超常歷史地位的真實寫照。進入周代以后,禮制轉換促使周人對歷史進行反思并重新建構。由于贊美商湯有助于穩(wěn)定周人對殷商人的統(tǒng)治,故商湯在殷商族群喪失了話語權的周代,反而被極大地提升了歷史地位。
【注】文章原載于《理論學刊》2016年第3期。
責編:李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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