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禧挪用的「海軍經(jīng)費」,和今天理解的很不一樣。
文|陶禹廷
簡而言之:慈禧確實挪用了海軍經(jīng)費,只不過她挪用的大多數(shù)并非正常的海軍預算,而多為冠以「海軍建設」頭銜的閑雜款。
網(wǎng)上流傳的文章常稱建頤和園只用了這些款項的利息,這并非實情,利息遠不能滿足頤和園工程所需,挪用「本金」才是常態(tài)——這也足以說明慈禧太后從未把大清海防放到自己的享受之上考慮過。
? 頤和園全圖,1891
要解釋這個問題,首先得厘清幾個概念。
一是北洋海軍的經(jīng)費,從光緒十四年公開大修頤和園直到甲午戰(zhàn)爭前夕,它收到的財政撥款平均每年為 137 萬兩,是高于此前 14 年的平均數(shù)的。也就是說,頤和園修建并未影響到北洋海軍的正常運作。
比這更寬泛的,是南北洋海防???,是大清海防建設的專用經(jīng)費。光緒十四年,海軍衙門奏稱,這個經(jīng)費每年要放款 330 萬兩,部門收入只有 300 萬兩,所以奏請由戶部每年添撥洋藥加稅銀 100 萬兩。
收入增加后,海軍衙門有了「閑錢」,挪用了 45 萬余兩去修頤和園;而海防???,慈禧是基本沒動的,唯一可能的例外,是光緒十二年開辦昆明湖水師學堂后報銷的費用,這個學堂有培養(yǎng)海軍人才的正經(jīng)業(yè)務,但也有為造園暗渡陳倉的功效。
而真正為造園挪用的,是海軍衙門的經(jīng)費。這里的「挪用」意味可能有些模糊,因為海軍衙門承擔的業(yè)務不止南北洋海防,東北練兵、鐵路修建、三海及頤和園等工程款項也都由其負責。除了光緒十四年那 45 萬,從十五年起,海軍衙門每年要「騰挪」30 萬兩供修園所用。
? 頤和園與周圍的八旗兵營
但這些從日常開支里薅出來的費用是不足修好頤和園的,工程費用的出處,主要還有三個大頭:
被說得最多的是「海軍巨款」,這是光緒十四年,李鴻章在醇親王奕譞(光緒生父)授意下,號召地方督撫為頤和園工程和慈禧萬壽慶典籌集的一筆錢,共 260 萬兩,本金存銀行,利息給建園工程用。工程遵守了籌款原則,未挪用本金;然而,因為存了這筆錢,海軍衙門自謂「海防緩急足恃」,從過去閑雜款劃撥到頤和園的錢就大幅增多了,到園子建成,可能多撥出百萬余兩。
而建園費用的最大宗來源,應是挪自海防新捐,這筆賣官鬻爵獲得的財政收入,交給海軍衙門大約有 397 萬兩,多數(shù)用于修建頤和園,也有部分用在了海防建設和東北練兵。挪用這筆錢時,海軍衙門給自己找的理由是「借」,說之后以海軍巨款的利息還,但這只是一句空話。
此外,建園工程還從總理衙門的出使經(jīng)費里,「借」了 100 萬兩。這筆借款倒是拿海軍巨款利息還過,但并沒有還完,到甲午開戰(zhàn)前總共只還上了 23 萬兩,剩下的不了了之。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慈禧萬壽慶典也耗費了一筆巨款,那是從鐵路工程里挪用的 200 萬兩白銀。雖然與建園關系不大,但同樣是為了太后的享樂與面子。
不過,雖然慈禧沒有把國防大事優(yōu)先于自己考慮的覺悟,也絕不能因此就說甲午戰(zhàn)敗都是慈禧的問題。無可否認,據(jù)估計耗資 800 多萬兩白銀的頤和園,若是用來買軍艦,可以買上 7 到 8 艘定遠級鐵甲艦了。但大清的財政,并不是慈禧一個人搞亂的,僅光緒十四年皇帝婚禮,就耗資 500 萬兩白銀,夠修大半個頤和園了。
? 定遠級一號艦「定遠號」(上)與定遠級二號艦「鎮(zhèn)遠號」(下)
更重要的是,光緒十四年《北洋海軍章程》制定后,朝野普遍認為北洋艦隊已經(jīng)成軍,大家都認為形勢一片大好,怎么可能要求權傾天下的慈禧一個人節(jié)儉救國呢?
參考資料:
[1] 陳先松,《修建頤和園挪用「海防經(jīng)費」史料解讀》,《歷史研究》,2013 年第 02 期。
[2] 姜鳴,《北洋海軍經(jīng)費初探》,《浙江學刊》,1986 年 05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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