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年間云南左布政使,被朱元璋譽為“治行天下第一”——
明初張紞治滇事跡與方略
朱元璋褒獎張紞的敕諭——《云南機務抄黃》書影
云南邊疆治理史話
明代洪武年間,中央政權在云南的統(tǒng)治逐漸鞏固,經(jīng)濟社會文化得到逐步恢復和較大發(fā)展,民族關系進一步改善,邊疆日益鞏固。取得這些進步,云南地方行政長官的功績不容忽視。明初曾任云南左布政使(云南最高行政長官)、被朱元璋譽為“治行天下第一”的張紞(音dǎn)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張紞在云南17年,任云南左布政使13年,開展政教風化,安撫20多個兄弟民族,發(fā)展兵工農商,在一些邊疆地方擺脫了土酋奴隸統(tǒng)治的桎梏,出現(xiàn)了小農經(jīng)濟自由耕作的初期規(guī)模。此后不久,云南便被正式列為13省的序位。
選派入滇
張紞(?~1403),字昭季,號鷃庵,耀州富平(今陜西省富平縣)人。張紞之父張敏,號月山,是一名賢能廉謹?shù)暮霉?。張紞承襲家風,洪武年間以貢生身份出任東宮侍書。洪武十五年(1382年)云南平定后,張紞被選派云南,出任左參政。
自古于馬上得天下,不能于馬上治之,隨著云南戰(zhàn)事的推進,朱元璋開始籌劃設置云南地方行政機構。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命重臣梅思祖、潘原明暫時代理云南布政使司事務,急需一幫年富力強的僚佐,作為骨干力量培養(yǎng)。張紞從地方儒學教授起家,在職掌內外章奏的中央機要部門——通政司已歷練多年。張紞被選中擔任云南布政使司左參政,協(xié)助梅思祖、潘原明管理云南民事、財政。洪武二十年(1387年)春,張紞入京述職。朱元璋認為張紞“言出則諸蠻耳入,令布則誠信相孚”,穩(wěn)定了邊疆,推其“治行為天下第一”,特命吏部免于考核。同年,張紞升任云南左布政使,成為云南最高行政長官。
國家圖書館藏《張鷃庵先生集》上的張紞小像
治滇事跡
張紞完善了云南布政使司職能,奠定一代規(guī)模。當時沐氏家族鎮(zhèn)守云南,總攬一方,但許多具體事務都要靠張紞統(tǒng)籌,舉凡全省貢賦法令、壇祠公署、典儀制度、軍糧營辦等,都是由張紞創(chuàng)設操持。張紞汲汲薦引賢才,協(xié)同沐氏,共同營造了明初云南的穩(wěn)定局面。
促成代納秋糧,紓解民困。云南各地錢糧貢賦,刨除軍需民食,往往不足繳納數(shù)額。并且偏僻之地,山川阻隔,運輸極為不便。洪武十四年(1381年)至十六年(1383年)云南又遭受霜凍災害。張紞體恤民困,上書呈請,洪武十七年(1384年)十二月,朝廷減免云南11萬余石租糧,并破例準許云南以金、銀、錫、貝、布、漆、丹砂、水銀等土特產(chǎn)代納秋租。這些舉措,既解除了民困,又充實了國家府庫,還促進了云南工礦業(yè)的發(fā)展。在折抵納租的諸物中,海貝是當時云南各民族普遍使用的貨幣,通常產(chǎn)自南亞、東南亞沿海。代納秋糧制度一定程度上刺激了云南與南亞、東南亞的經(jīng)貿往來。
維持鹽法開中,促進商貿。明朝軍隊大批進入云南,時常面臨糧食短缺的局面,屯田政策也難以短期見效。明政府便利用食鹽國家專賣制度,招募商人前往云南邊地“開中納糧”,即以鹽為中介,招募商人輸納軍糧、馬匹等糧食物資的方法。如洪武十五年(1382年)規(guī)定凡往云南納米6斗者,換給淮鹽200斤,納米5斗者換給浙鹽200斤,納米1石者換給川鹽200斤,獲得相應的食鹽特許運銷權。鹽商往來,促進了商貿,也常會在這些地區(qū)募民屯田。后來,開中納糧的方法一度停止。洪武十九年(1386年)春正月,張紞上奏:“舊例商人納米于金齒(滇西地區(qū))者,每斗給鹽一引,因此儲糧充裕;以后朝廷停止中納鹽糧,不許輸谷,商旅少至,糧餉缺乏,請仍其舊?!背⒉杉{了他的建議,于次年八月在楚雄府恢復開中納糧。
營建基礎工程,愛惜民力。明代布政司公廨在今天昆明威遠街西口,沿用大理國東府、元代行中書省房舍,規(guī)模狹小,而且年久失修。張紞進入云南,內憂外患、百廢待興,忙于應付兵戈饑疫,直到洪武十九年(1386年)才得以儲備材料,重修堂舍。張紞先讓官吏統(tǒng)計所需木材的數(shù)量,按民戶財力分配賦役,轉送運輸不立期限。民夫從4州11縣選調,每一州縣均排作三四番,每番工作10日。張紞顧念云南民眾賦役繁重,不敢妨礙農務、損害民力,故而修修停停,拖延許久。另外,張紞治下,云南民間婚喪嫁娶均有定制,風俗為之一變,大抵也有愛惜物力、崇尚簡樸的考慮。
知人善任,興文重教。張紞優(yōu)待謫戍云南的士人,“流徙云南者,無問識與不識,皆厚恤之”,朝士董倫、王景常、韓宜可等至云南,都受到張紞禮遇。浙江崇德人程本立,洪武二十年(1387年)被貶謫為云南馬龍他郎甸長官司(位于今玉溪市新平縣)吏目。當時云南局勢不穩(wěn),程本立受到張紞與沐英賞識,被委以統(tǒng)領守御之任。程本立感激自誓,“欲以死救此一方”,不畏艱險,深入楚雄、姚安、大理、麗江等地招撫各族民眾,使這些地區(qū)少數(shù)民族心悅誠服,社會安定。后來,程本立被選為翰林,成長為一代名臣。此外,張紞還興設廟學,促進了云南的文化教育事業(yè)。
清簡自守,順俗施化。張紞在滇素有“風操清純、纖塵不淄”的美名。偶有閑暇,張紞還注重了解昆明四周的山川形勝,留下《登太華寺》等詩篇。其中“從今愿買游山屐,野客無妨屢見招”,反映了他平易近人的作風。云南土官、僧人、儒士慕名而來,求賜碑記、序文,張紞也欣然揮毫,行文真摯平和,沒有官架子。對土官董賜,張紞熱情勸勉、褒獎其盡忠明朝的善行;酬答名僧無極,撰寫《感通寺碑》,用誠心感化大理僧俗;應昆明儒醫(yī)李添爵之請,闡釋敬慎之道。這些都是張紞善于溝通云南各階層人士、順俗施化的例子。
在張紞的努力下,云南行政事務走上正軌,邊疆局勢趨于穩(wěn)定,民族關系逐步緩和,經(jīng)濟生產(chǎn)恢復發(fā)展,文化教育得到推廣。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建文帝繼位,張紞以其治滇功績,被擢升為吏部尚書。滇人思慕張紞德政,為其建立祠廟,常常把他和元代賽典赤相提并論。
張紞七言絕句《華亭寺》 耿嘉 攝影
治滇方略
正如后世所言,張紞在滇為官“靡不仰契圣衷、俯順時俗”。張紞善于領會中央戰(zhàn)略布局,認真體察云南省情,這為他治民理政奠定了良好的基礎。張紞歸納的“德、威、廉、信”四點治滇方略,啟迪著明清封疆大吏,在今日也不失其借鑒意義。
編纂《云南機務抄黃》,歸納治滇方略。劉紞升任云南左布政使后,特意把朱元璋針對云南軍政事務下達的敕諭,匯編為《云南機務抄黃》,留訓后世。劉紞在此基礎上提煉出“德、威、廉、信”四點治滇方略。他在《布政司公廨記》中強調,治理云南必須德威并用、攻心為上。無事之時,宜“寬小過,守大綱”;有叛亂,必須盡早剿滅,以懲其余;德懷百姓,必然推己及人,要求官員廉潔奉公,不得作威作福,“得其理則能感,不得其理則不能感”;要取信于民,不是一廂情愿、做做樣子,而是讓各族人民都能安居樂業(yè),這樣才能誠信相孚。
張紞將促進生產(chǎn)、改善民生作為治滇的關鍵,提出云南跨越式發(fā)展的可能。張紞認為云南生產(chǎn)力水平長期落后,自然資源無法有效利用,人民“無宮室服用富厚之資”,無法適應苛刻的政令賦稅制度。“生理既不足系其心”,施政稍有不當,便會產(chǎn)生動蕩。另一方面,在歷史上,只要具備一定條件,發(fā)達地區(qū)與發(fā)展不足地區(qū)的地位也是會發(fā)生變化的。比如冀北中原之地古稱繁華,唐宋之后風采不再;閩、浙也曾是邊疆欠發(fā)達地區(qū),宋元以來卻一直富庶殷實。張紞認為,通過立學興教,云南“鼓刀之習可以漸革”,經(jīng)濟生產(chǎn)又何嘗不是呢?
研究張紞在云南17年的治理實踐及方略,總結其利弊得失,對當代云南建設發(fā)展,應該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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