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Hualun,“忽左忽右”程衍樑】
戴著黑框眼鏡的長者——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魯斯·巴德·金斯伯格去世。
今年以來,金斯伯格身體欠恙的消息時有傳出。她的特殊之處在于,每次一有關于她身體健康的消息,全美就會立刻關注,你可以從社交媒體、新聞報道等各個渠道搜到相關消息。
這可能跟她和疾病斗爭的經歷密切相關。享年87歲的金斯伯格,曾三次罹患癌癥,且屢戰(zhàn)屢勝。第一次是1999年結腸癌,第二次是2009年被稱為“癌癥之王”的胰腺癌,第三次是2018年接受肺癌手術,當時手術結束后幾周,金斯伯格就回到美國最高法工作。
魯斯·巴德·金斯伯格(Ruth Bader Ginsburg,1933年3月15日—2020年9月18日)
忽左忽右:金斯伯格一生的經歷,也引發(fā)不少爭議,尤其是關于大法官終身制的討論。再者,她本人可以說是美國真正的“網(wǎng)紅”,甚至這幾年也逐漸往外滲透到中文社交網(wǎng)絡領域。特朗普上臺后,金斯伯格仿佛成了左派的一位“圖騰式”人物。為什么金斯伯格如此重要?
Hualun:她最重要、最為人熟知的身份是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但她在社交網(wǎng)絡引發(fā)如此廣泛的關注,還因為她身上其他的標簽,比如堅持在女性事務上發(fā)聲、與疾病抗爭、高齡健身等等?,F(xiàn)在網(wǎng)上可以看到她的很多視頻或GIF動圖,其實就是綜合打造了金斯伯格的整體形象。
忽左忽右:甚至有北美的一些年輕人、饒舌歌手,把她的判詞等正式文件內容紋在自己身上。
Hualun:對,“Notorious RBG”(可譯為“聲名狼藉的金斯伯格”)這個叫法就來自傳奇饒舌歌手明星“Notorious B.I.G”,一個壯碩的黑人男性與一個瘦小的白人老奶奶,形象上的鮮明反差,讓這個稱呼深入人心。
Notorious,在中文里的意思是“臭名昭著”,Notorious B.I.G,顯然是借用了這個意思。21世紀的美國文化中,反英雄主義是一大特點,在這種文化語境中,可以自稱“罪大惡極”“臭名昭著”等等,其真正內涵是讓人聞風喪膽、威名遠揚。所以,“Notorious RBG”,絕對不是美國右派或保守勢力對金斯伯格的貶義,而是來自支持者的呼聲。
雖然人們對金斯伯格的傳奇人生故事并不陌生,但有幾個關鍵問題或爭議,還是值得在此重提。首先,金斯伯格進入法學院學習的年代,絕大多數(shù)美國法學院并不招女學生,所以她從學生時代開始就直面女性受到的性別歧視。她從法學院畢業(yè)后去找工作,沒有律所愿意聘用女律師。而金斯伯格在上世紀70年代開始出名,是因為她打了幾個民權運動官司,是對女性權益有奠定意義的官司,成為早期女權運動的捍衛(wèi)者,這也是金斯伯格后來一直被紀念、并成為女性追逐的偶像的原因之一。
到了80年代,也就是吉米·卡特任美國總統(tǒng)時期,她才進入聯(lián)邦法院系統(tǒng),起初從地方法官做起,逐漸升到區(qū)域法官。她此前的身份是民權律師、大學教授,活躍在性別權利、戰(zhàn)后美國女性運動領域,同時也是最早一批開放性別與法律課程的教授之一。當時,女性律師和教授實在不多,事實上金斯伯格也一直到1993年才進入美國高院工作,直到現(xiàn)在,已經整整27年。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是終身制,法官可以選擇提前退休,也有法官會在任上去世,這些現(xiàn)象都有。比如2018年,大法官安東尼·肯尼迪宣布退休,他是當時美國最高法院中的中立一票。不過現(xiàn)在美國總統(tǒng)在任命最高院大法官時,比較跟著黨派立場走,民主黨的總統(tǒng)可能會選擇一位觀點比較偏民主黨的,共和黨亦然。但在金斯伯格進高院的年代,大法官任命還沒有如此政治化的傾向,后來隨著黨派競爭越來越激烈極端,政治化的影響也隨之增加。
最高院大法官正式上任前,都需要參加國會聽證會,實際上也是兩派斗爭的場所。在金斯伯格的聽證會上,可以看到不少熟面孔,比如現(xiàn)在的民主黨總統(tǒng)候選人拜登,拜登是推薦她進高院的政客,還包括一些非常有名的保守派政治家。
金斯伯格1993年進入最高法院,也被視為捍衛(wèi)女性權益的一大標志性事件。不過從1980年代到1993年期間,金斯伯格擔任區(qū)域級別的聯(lián)邦法官,不再是民權運動一線女律師上。這十幾年仿佛成了一段“真空期”,期間有些右派大法官趁機借著一些案子,把她和其他奮斗者已經邁出去的一步又往回拉。金斯伯格進入最高法院后,又重新站回了這個位置上。
金斯伯格,以及比她稍早些進入最高法院的奧康納大法官,這兩位女性大法官一定程度上成了女性大法官的保障,也是法律圈女性奮斗的標桿。
金斯伯格由美國總統(tǒng)克林頓提名,1993年出席國會聽證會。圖自美國國會圖書館
忽左忽右:我們都知道美國是三權分立的國家,在具體運作過程中,司法權如何做到不與其他兩權相互干預?
Hualun:美國是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其中一權是司法?,F(xiàn)在我們都知道美國最高法院的“九人”體系,但在二戰(zhàn)期間,時任美國總統(tǒng)的羅斯福曾一度想把九人擴張到十五人,因為當時恰逢新政推行,如果能增加到十五人,他就可以加進六個與自己政治觀點相同的大法官,但最后沒有成功。此后,最高法院的九人體系也基本穩(wěn)固下來。關于這一點,可以翻閱《九人》一書,基本闡述了從首席大法官威廉·倫奎斯特(1982年)到奧巴馬上臺前這段時期的最高法院。這一階段的最高法院也非常有趣,因為美國社會本身面臨戰(zhàn)后高速發(fā)展的轉型期,歷經幾任總統(tǒng),這一代大法官可能二戰(zhàn)前后出生,親身體驗社會巨大轉變,因此也出現(xiàn)了一些性格有意思的人,比如戴維·蘇特大法官是出了名的“隱士”大法官,辦公室里面沒有任何電子產品,每天中午只吃一個蘋果和一盒酸奶。在當時的最高法院中,有不少這類隱士型大法官。
最高法院作為美國政治制度的一極,最重要的權力就是解釋憲法的權力。當最高法院的架構穩(wěn)定下來后,就成為非常強大的勢力。比如,總統(tǒng)或國會通過一項新法案,如果社會上出現(xiàn)一定的力量認為法案違憲,無論是保守的還是進步的,都可以上訴最高法院,由最高法院判斷是否違憲。如果是在野勢力,想要反對執(zhí)政當局的某些政策時,這是一個非常有效的手段。
金斯伯格在美國民權運動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民權運動能夠轟轟烈烈進行,當時是“沃倫法院”(Warren court,首席大法官是Earl Warren,1953-1969),那屆大法官通過了很多重要的民權案件,有些甚至是以九比零通過,從而奠定社會基礎,比如民權法案等。
同時,最高法院通過這種方式在某種程度上擴展自身的權力,以認可這些法案的合法性,比如我們在看好萊塢電影時會聽到“米蘭達警告”,這也是在沃倫法院通過的案件,看似只是一句話,但其成形背后可能就涉及到一起復雜案件,當時有很多這樣的案子,最終就是訴諸高院的戰(zhàn)斗。
美國司法權力非常大,比如總統(tǒng)下了一條行政命令,最高法院、甚至更低一級的聯(lián)邦區(qū)域法院就可以作出“暫時中止進行”的決定,以阻止法案施行。當然,這也是美國司法權有效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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