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而盈之不如其己;揣而銳之不可長保;金玉滿堂莫之能守;富貴而驕,自遺其咎。功遂身退,天之道。
注解:
“持而盈之,不如其已。”
“滿招損,謙受益”,此乃自然之理。器盛物過于盈滿,必有傾失之患;器物中空,則可容物受益。既知盈滿易失,不如寧欠勿足,適可而止。
“揣而銳之,不可常保。”
刀劍磨得過于鋒利,最易銼鈍,傷其鋒刃。人若鋒芒畢露,亦必受挫,不得常保。
“金玉滿堂,莫之能守?!?/p>
人皆是一個腦袋兩只手,雖其體智有別,收益有異,由勞動掙得的收益,不會懸殊太過。不勞而獲,以至金玉滿堂,必有不義,這些金玉必招禍患,不能常保。
“富貴而驕,自遺其咎。”
身處富貴,最易驕肆。須知富貴而驕,必遭眾人所惡,咎禍自出。
“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p>
既知過盈有傾失之患,銳利不可常保其刃,金玉滿堂無法守藏,富貴而驕必遭禍殃,萬事萬物“過猶不及”,那么,功成名遂,已達頂點,退身于外,也就是理所當(dāng)然的了。只有這樣,才能善終其功,善全其名,避免咎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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