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方 : 側(cè)子4兩,牛膝4兩,丹參4兩,山茱萸4兩,蒴藋根4兩,杜仲4兩,石斛4兩,防風(fēng)3兩,干姜3兩,蜀椒3兩,細辛3兩,獨活3兩,秦艽3兩,桂心3兩,芎3兩,當(dāng)歸3兩,白術(shù)3兩,茵芋3兩,五加皮5兩,薏苡仁2升。
功能主治 : 風(fēng)濕痹不仁,腳弱不能行。
用法用量 : 側(cè)子浸酒(《圣濟總錄》卷二十)、牛膝酒(《圣濟總錄》卷八十四)。方中丹參,《圣濟總錄》作“丹砂”。本方方名,《外臺》引作“金牙側(cè)子酒”。
摘錄 : 《千金》卷七
制法 : 上為細末,以生絹袋盛,以清酒2斗浸6-7日后。
功能主治 : 腳氣,緩弱無力,疼痛,不遂行履。
用法用量 : 每于食前隨性暖服之。
摘錄 : 《圣惠》卷四十五
制法 : 上切,絹袋貯。
功能主治 : 腳氣雖愈,至冬季間常須服。
用法用量 : 以酒3斗5升浸,秋冬7日,春夏5日。每服4合,細細加之,以知為度,每日2次。
注意 : 得食羊、鹿、獐肉,雞亦得食。忌海藻、菘菜、豬肉、冷水、桃、李、雀肉、生蔥、生菜、蕪荑、酢物。
摘錄 : 《外臺》卷十八引《崔氏方》
制法 : 上薄切,絹袋貯,以清酒4升,浸5日。
功能主治 : 腳氣不遂。
用法用量 : 每服4合,細細加至8-9合,溫飲,每日2次。其中間覺熱渴,得飲豉酒,豉仍須蒸曬之。
注意 : 忌海藻、菘菜、桃、李、雀肉、生蔥、生菜及醋物等。
摘錄 : 《外臺》卷十八引《崔氏方》
制法 : 上切,絹袋貯,清酒6-7斗,漬之7日,成一服。
功能主治 : 腳氣,春、夏發(fā),入秋腫消氣定,但苦腳弱,不能屈伸,足上不仁,手指脹悶,不得屈伸,四肢腰頸背皆廢者。
用法用量 : 方中石南用量原缺。
注意 : 忌豬肉、冷水、醋物、生蔥、桃李、雀肉、生菜、蕪荑等。
摘錄 : 《外臺》卷十八引《蘇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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