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止是李鴻章自認為是外交小能手,提出很多外交理念,比如“外須和戎,內(nèi)須變法”。簡單來說,就是在列強環(huán)伺的局面里,盡量不與外國列強發(fā)生沖突,而是盡可能的加快自身發(fā)展。
比較諷刺的是,在列強與清政府簽訂各種不平等條約時,李鴻章經(jīng)常是列強點名簽約的對象,這可把老李坑壞了。
在甲午戰(zhàn)爭中,旅順失守的時候,慈禧太后擔心日軍進一步攻打京城,因此便派人秘密向日本求和,并且在1895年1月14日正式委派戶部侍郎張蔭桓、湖南巡撫邵友濂為全權大臣,并聘美國國務卿科士達為顧問,赴日求和。
按理來說,外交陣容還算是可以,讓清政府沒有想到的是,日本首相伊藤博文看到來的大臣里面沒有李鴻章,直接下令驅逐了此二人,并且明確向清政府表示想要和談可以,但是必須以恭親王或者李鴻章充當全權代表。
至于為什么點名要讓李鴻章來和談?
伊藤博文應該是認為,李鴻章是清廷中最有影響力的大臣,他曾經(jīng)評價李鴻章是“大清帝國中唯一有能耐可和世界列強一爭長短之人”。
應該說,伊藤博文是受過李鴻章的刺激的,在北洋海軍建成的時候,李鴻章曾率領北洋艦隊多次到日本耀武揚威,尤其是在1891年,北洋艦隊去的就是馬關。
在甲午戰(zhàn)敗后,點名李鴻章前來簽約,其目的不可謂不誅心?。?/p>
除了伊藤博文的贊美外,美國人曾經(jīng)評價李鴻章:“以一個外交家來說,他的成就使他成為外交史上名列前茅的人?!?/p>
那么,李鴻章在中日《馬關條約》外,都簽訂了哪些條約呢?
根據(jù)收集的資料顯示,李鴻章一生簽訂了30多個條約,清一色的都是不平等的條約。
比如1876年9月中英《煙臺條約》;
1884年5月中法《會議簡明條款》;
1885年4月中日《天津條約》,同年《中法新約》;
1895年4月中日《馬關條約》,同年11月,《中日遼南條約》;
1896中德《膠澳租借條約》;
1896年3月,中德《膠澳租借條約》,同年6月《中俄密約》;
1898年6月中英《展拓香港界址條約》;
1901年9月八國聯(lián)軍《辛丑條約》等。
基本涵蓋了李鴻章上位以來清政府二十多年的對外不平等條約,圍繞中法戰(zhàn)爭,中日甲午戰(zhàn)爭,以及庚子事變,主要簽訂了《中法新約》《馬關條約》《辛丑條約》等不平等條約。
主要原因,一方面是職責所在,李鴻章雖然在督辦洋務的過程中與洋人打過交道,但是真正開始開展外交事務則是在擔任直隸總督與北洋通商大臣之后。
清朝的外交事務,在李鴻章經(jīng)手前都是由第二次鴉片戰(zhàn)爭后設立的總理各國事務衙門來管理,下設三口通商大臣及南洋通商大臣,這三個口分別是牛莊、天津和登州三個港岸。
等到1870年時,清政府裁撤三口通商大臣,將此事務全部劃歸直隸總督經(jīng)營,又稱為“北洋大臣”,管理直隸、山東、奉天三省的外交、海防、關稅等事務。
清政府之所以會有如此安排,就是為了1870年調任李鴻章?lián)沃彪`總督,并且將整個北洋事務全權交給李鴻章來辦理。這也是有原因,跟當時轟動一時的天津教案有關。
鴉片戰(zhàn)爭后的清政府官員,就沒有一個愿意站出來跟洋人打交道的,因為那樣基本沒有好下場,林則徐是當時滿朝文武公推的清朝最能辦事的官員,到廣州禁煙也是雷厲風行,不計個人得失,結果落得個什么下場,大家應該是清楚的。
后來接替林則徐的琦善下場更慘,在廣州的時候就被鎖拿京城問罪,連家都給抄了。
天下總督,就屬經(jīng)常與洋人打官司的兩廣總督也最難當。
經(jīng)過太平天國運動后,曾國藩作為晚清贊譽最高的大臣,被看作圣人一樣,受到滿朝文武的推崇,結果在處理天津教案后,名譽掃地。
天津教案是怎么一回事呢?當時法國天主教會在天津肆行傳教,引起當?shù)乩习傩盏牟粷M,當時天津發(fā)生多起兒童失蹤案,而法國傳教士的開辦的收容兒童的仁慈堂發(fā)生大批嬰兒死亡事件,后來就爆發(fā)了天津民眾反抗天主教士的事件,沖突中有多名洋人被殺,引發(fā)各國對清政府的抗議。
曾國藩采取的是“息事寧人”的方式,以賠款、道歉的方式,將當時的中國官員懲處,以避免洋人借口開戰(zhàn)。
此交涉結果一出,輿論嘩然,“詬詈之聲大作,賣國賊之徽號竟加于國藩。京師湖南同鄉(xiāng)尤引為鄉(xiāng)人之大恥”。
本來作為湖南人驕傲的曾國藩,竟然因為此事而晚節(jié)不保,晚年時因為此事而灰心喪氣,最后給自己總結到“外慚清議,內(nèi)疚神明”,天津教案結束后一年,曾國藩就去世了。
隨即清廷調李鴻章前來接手此案,李鴻章在外交手法上,相對曾國藩更有延展性,用李鴻章自己的話說“我想與洋人交涉,不管什么只同他打痞子腔?!?/p>
不管洋人開出什么樣的價碼,李鴻章立即就像買菜一樣跟人討價還價,最終簽訂各種各樣的條約。
整體來說,李鴻章在與列強打交道的過程中,有閃光之處,也有不足之處,比如在處理完《天津教案》后,李鴻章與日本簽訂了《中日修好條規(guī)》,本來只是一個雙方平等互惠條約,但是從中李鴻章卻看出日本“日后必為中國肘腋之患”,建議清政府提防日本,加強海防建設。
在與英國簽訂《中英煙臺條約》時,英國公使直接以武力相威脅,而李鴻章卻巧妙的利用國際法挽回中英決裂的局面,并且派遣郭嵩燾前往英國道歉,但是在此條約中,允許英國人進入中國內(nèi)地,則損害了中國主權。
在中法戰(zhàn)爭期間,清軍本來在戰(zhàn)場上取得了一定的勝利,但是清政府卻挾勝與法國議和,李鴻章代表清政府與法國簽訂了《中法會訂越南條約》,法國取得了對越南的“保護權”,中越邊境對法國開放等特權。因此,時稱“法國不勝而勝,中國不敗而敗”,當時成功收復新疆的左宗棠認為李鴻章“比十個法國將軍更壞事”。
在甲午戰(zhàn)爭期間,李鴻章一直是反對中日全面開打的,是典型的主和派,只有翁同龢等清流主張戰(zhàn)斗到底。
在戰(zhàn)敗之后,誰都不愿意收拾這個爛攤子,反而是李鴻章被抬了出來,在李鴻章被清廷授予全權割地賠款權力后,李鴻章仍然希望“爭得一分有一分之益”。
當時日本要價三億兩白銀,李鴻章與日本進行反復的磋商,后來因為在馬關被人刺殺,險些喪命,引起世界輿論嘩然,日本人不得不讓下條件,答應以兩億五千萬兩白銀作為賠款。
但是在最后,李鴻章含著淚跟日本據(jù)理力爭,表示“萬一談判不成,只有遷都陜西,和日本長期作戰(zhàn),日本必不能征服中國,中國可以抵抗到無盡期。日本最后必敗求和?!?/p>
被日本人一向看作軟骨頭的李鴻章竟然這樣剛強,最后以兩億兩賠款簽訂了《馬關條約》。
毫無意外,簽訂此條約后,李鴻章遭遇國內(nèi)一致的指責,不久被解除了直隸總督、北洋大臣職務。
如果說甲午戰(zhàn)爭還與李鴻章有一些瓜葛,那么庚子事變則與李鴻章一毛錢關系都沒有了,當時的李鴻章被任命為兩廣總督,八國聯(lián)軍侵華之際,東南各省進行自保,好多南方民主人士公推李鴻章做大總統(tǒng),李鴻章卻沒有同意。
八國聯(lián)軍侵華后,清廷再次急需李鴻章北上處理局面,重新調任李鴻章為直隸總督兼北洋大臣,慈禧在詔書上直接寫到“著李鴻章為全權大臣”。
李鴻章到了北京后是一面咳血,一面與西方列強簽訂了《辛丑條約》,還是老套路,列強開價10億兩白銀,李鴻章講到4.5億兩。
1901年1月15日,李鴻章和慶親王奕匡在“議和大綱”上簽字。國人聲討又起:“賣國者秦檜,誤國者李鴻章!”
雖然說談的一般般,李鴻章也因此備受爭議,據(jù)說李鴻章在1896與俄國簽《中俄密約》的時候,沙皇曾暗許李鴻章三百萬盧布,但是最后卻變卦,只給李鴻章五十萬盧布,李鴻章對此耿耿于懷,在臨死前也沒有與沙俄簽約。
盡管有種種非議和罵名,不得不說的是,李鴻章是知道簽約要背負罵名,依然能夠不計個人得失,毅然決然的去簽約,也是一種氣魄。
得知李鴻章去世的消息,據(jù)說慈禧當場流下眼淚感嘆說:“大局未定,倘有不測,再也沒有人分擔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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