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哈姆雷特,同樣,每個人都想活成蘇東坡的模樣。悠悠千載,煌煌百代,蘇東坡始終是不老的傳奇。不僅著作等身、詞賦華瞻,還讓世人膜拜、后人稱頌。蘇東坡創(chuàng)作力、影響力、傳承力爆表,大概是因為其為文豪放又不失溫婉、為官清廉又不失擔當、為人正直又不失灑脫。他滿腹經(jīng)綸但不恃才傲物,仕途多舛但卻樂觀豁達,不管居廟堂之高還是處江湖之遠,都平易近人、很接地氣。
詩、詞、文、賦、書、畫,蘇東坡樣樣信手拈來、樣樣冠絕群雄,真的是不可多得、百年一遇的大才、通才、全才。用現(xiàn)在的話說,簡直就是斜杠青年、杠杠開花。論詩,世稱蘇黃;論詞,世稱蘇辛;論文,他是唐宋散文巨擘;論賦,他開一代風氣之先;論書法,世稱蘇黃米蔡;論畫作,他首提“士人畫”概念,用一幅幅作品證明著“書畫同源”。
林語堂說,蘇東坡是無可救藥的樂天派。時而大氣磅礴、豪邁壯烈,時而海闊天空、汪洋恣肆,時而采菊東籬、淡然恬靜,蘇東坡是多層次、立體式的,他從不虛偽造作,永遠以真實、真誠、真性情的一面示人。外調(diào)密州知州時,蘇東坡主持修復了一座殘破樓臺,取名“超然臺”,在臺記中寫道:“擷園蔬,取池魚,釀秫酒,瀹脫粟而食之。樂哉游乎!”此時朝中黨爭洶涌,東坡自請遠離風暴中心,“超然”物外,自得其樂。被貶黃州后,與友人外出游玩,突然急雨驟降,朋友們都慌忙躲避,而蘇子卻優(yōu)哉游哉、玩味其中,吟詩道:“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愜意快樂源于心中,只要內(nèi)心坦然曠達,狂風暴雨也無法摧折撼動。
“且陶陶,樂盡天真。幾時歸去,作個閑人。對一張琴,一壺酒,一溪云。”喜歡蘇東坡,不是因為憐惜他浮萍起落的官場際遇,不是因為悲憫他思量難忘的生死發(fā)妻,而是因為那份西北望射天狼的豪情,那份竹杖芒鞋輕勝馬的瀟灑,那份清風明月無禁不竭的豁達,那份半壕春水一城花的雅致,那份失笑噴飯滿案的詼諧。世上只有一個蘇東坡,但蘇東坡卻演繹了N種活法,可以丹青醉墨,可以妙至毫巔,可以俯身為民,可以縱情大笑,可以恣意豪飲,難怪后世仰慕者會稱蘇子為“坡仙”。
高中時,我曾經(jīng)迷戀過余秋雨的散文。他在《蘇東坡突圍》中關于“烏臺詩獄”的一段話,我至今記憶猶新:“貧瘠而愚昧的國土上,繩子捆扎著一個世界級的偉大詩人,一步步行進。蘇東坡在示眾,整個民族在丟人。”初讀時很不解,把一位文人的遭難上升到民族和文明的高度,是不是言重了?,F(xiàn)在才明白,這并非言過其實,千百年過去,蘇東坡已經(jīng)升格為一個文化符號,一種圖騰象征,他的詩文和風度早已浸潤在文明演進的血液里。
作為進士出身的大宋官員,蘇東坡是憂國憂民的。不對,這個“憂”字用得很不妥帖。蘇子一生滿是荊棘坎坷,但他卻從不憤恨、從不怨懟,永遠是笑呵呵的。他心系家國的方式,不是范仲淹那種“先天下之憂而憂、后天下之樂而樂”,而是正向?qū)ふ医鉀Q辦法、積極處理具體問題,是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實干家?,F(xiàn)在來看,蘇東坡的文名蓋過了政績,但他“執(zhí)政為民”的那些事兒永遠光彩照人。
蘇東坡有詩云:“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系之舟。問汝平生功業(yè),黃州惠州儋州?!碧K子雖兩任翰林、三履尚書,卻把在貶謫之地的勵精為治看作平生最大的功業(yè)。他曾擔任過多個地方的父母官,辦過許多惠民工程,興修水利、平抑物價、美化環(huán)境、收養(yǎng)棄嬰等等。謫居儋州時,蘇東坡耗盡薪資買下一處寓所,喬遷之夜,突然聽到路旁有婦人哭聲甚哀。蘇子上前詢問何故,得知婦人兒子將祖產(chǎn)變賣,因此傷心不已。而這所房子恰是蘇東坡剛剛購得的新居,他不多加思索,回去便把房契燒掉,“不責一錢,復返舊寓?!彼?,林語堂對蘇軾的評語還有下半句,說他是黎民百姓的好朋友。
“人生如逆旅,我亦是行人?!碧K東坡用一生詮釋著一個道理,無論境遇有多么不如意,無論生活有多么不順遂,陽光和快樂就在自己心中,活在當下,活出自我,用出世的態(tài)度做人修身,用入世的精神待人處事,做一個無可救藥的樂天派。
大文豪蘇軾,有著令人羨慕的家庭背景?!疤K門三子”全部考中進士,在一段時間內(nèi)成為傳世佳話。
宋徽宗初年,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軾的弟弟蘇轍欲娶其女為妻。為了給女兒組織嫁妝,蘇轍特意賣掉了自己在河南新鄉(xiāng)買的一塊好地,收了“9400元”,把女兒帶進了婆家。
“9400元”就是9400元。雖然是北宋后期,但由于通貨膨脹和貨幣貶值,1元人民幣幾乎相當于今天300元人民幣的購買力。那么9400的普及率相當于今天的多少呢?82萬元!后來蘇轍在日記里說自己“破家娶女。”也就是說,他為了給女兒做嫁妝,差點破產(chǎn)。
能夠通過考試,被列為唐宋八大家之一,家境也不會差。那么為什么蘇軾的弟弟蘇轍娶了女兒卻破產(chǎn)了呢?
古代有婚前財產(chǎn)公證制度。
而蘇哲與一女子結婚,與最近熱議的“婚前財產(chǎn)公證”問題密切相關。
近日,因一系列婚前財產(chǎn)公證問題,“輿論界”展開討論。隨著婚姻法新解釋的出臺,爭論逐漸白熱化。
11月15日,最高法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征求意見稿。根據(jù)意見稿,婚前購買的房屋可能成為個人財產(chǎn),而非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這一觀點引起了廣泛關注和熱議。人們認為今天的婚姻是“愛情買賣”,一切都被物化了。
其實婚前財產(chǎn)公證沒什么好討論的。在古代,大部分人談論道德倫理的時候,已經(jīng)有了成熟完備的婚前財產(chǎn)公證法律制度。在宋代,父母還會在結婚前對女兒的婚前財產(chǎn)進行公證,所以一旦離婚,女方的嫁妝和嫁妝換錢后購買的房子仍歸女方所有。
婚前買的房子是個人財產(chǎn),不是夫妻共同財產(chǎn)。這個規(guī)定自古就有。此外,到了宋代,出現(xiàn)了相當完備的法律條文。離婚訴訟中財產(chǎn)分割有法律依據(jù),也有已執(zhí)行案件的記錄。
宋代司法部門明確,女方婚前財產(chǎn),包括婚前買的房子,離婚后仍歸女方所有。父母會為女兒設立“婚前財產(chǎn)公證”,規(guī)定如果后來離婚,女兒結婚前的房子和土地全部收回。只有這樣,宋朝才配得上歷史上最人道的時代。難怪金庸等多位現(xiàn)當代名人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如果能回到古代,最想做宋朝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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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治”是宋代的法律術語,又稱“禮治”或“禮治”。眾所周知,離婚通常是男人主動的,“離婚”意味著男女權利平等,相當于現(xiàn)在的離婚。
宋代規(guī)定,男方與女方離婚的,女方結婚的嫁妝仍歸女方。無論婚后男方給女方多少錢,無論婚后夫妻欠下多少債,都不能用女方的嫁妝來償還。
同樣,離婚時,女人不能拿走丈夫的任何家庭財產(chǎn),只能拿走嫁妝。
宋代的嫁妝是一種非常特殊的財產(chǎn)。嫁妝不是只登記在妻子名下的產(chǎn)業(yè)。要求政府財產(chǎn)要登記在男戶主名下,不管他是否真的活著。不過,雖然女方的嫁妝要登記在男戶主名下,但具體財產(chǎn)需要明確標注。這個事實關系到嫁妝的正確使用。一個女人不僅有權在她有生之年掌管它,它還關系到所有既定的繼承人。
在兄弟倆有錢一起生活的期間,th
宋代有一部著名的法官判詞集,名為《龔銘蜀判詞清明集》,是南宋朱、甄、吳貽富、陳、徐清穗、王伯達、趙汝騰等28人所作判詞的匯編。全書只有一部家庭婚姻,共22類117條,大部分是民事案件的判決書。它記載了南宋一位法官的這樣一個判決:
南宋時,一位姓陳的老人拿著一張紙把兒媳婦蔡崇信告上法庭,說兒媳婦蔡崇信把家里的田地和三間房子都賣了,他要追回損失。法官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這些田地和房子都是蔡以前的嫁妝買的,然后賣掉。但陳先生說,他媳婦嫁的是自己的房子,房子是自己的。
最后,官員根據(jù)宋朝的法律規(guī)定,判決女方用嫁妝購買的所有財產(chǎn),包括娘家的財產(chǎn),都不屬于男方家庭,而是女方婚前或婚后的個人財產(chǎn),所以敗訴。
不僅如此,負責判決的官員還給蔡寫了一張名為《土地房契》的證明,相當于今天的土地證和房產(chǎn)證。官方已經(jīng)證明,這筆遺產(chǎn)屬于蔡個人所有,“以了結另一日之爭”。這樣,官司就結了。
宋代法律有效地保護了婚姻中處于不利地位的女性。也有這樣一個案例,妻子控告丈夫未經(jīng)妻子同意變賣妻子的嫁妝,限制了丈夫侵吞妻子嫁妝后與妻子離婚的惡行。
由此可見,對婦女財產(chǎn)的保護不僅僅是一紙空文,這個法律法規(guī)已經(jīng)在具體的實踐領域得到了應用。
娶女兒比娶老婆貴多了。
婚前財產(chǎn)公證是一把雙刃劍,既保護了女性的財產(chǎn)權,又防止了女性染指丈夫的財產(chǎn)。
要知道古代女人是不生孩子的。如果他們不生孩子,就不會有新的財富。所以,女人一生的不動產(chǎn),只是婚前的嫁妝。這個女的父母擔心女兒去婆家會被欺負,或者擔心她在小姑子里沒有地位。他們都想盡辦法增加她的嫁妝。所以宋朝的女孩子結婚的時候往往會帶走很多土地和房子。
所以宋朝娶女多富。宋人的財富相對于前朝來說是比較富裕的,所以宋人很驕傲,做什么事情都很招搖。所謂“奢俗,日日”在婚姻中充滿了花樣。北宋中后期以來,女子的嫁妝不斷增加,有家具、首飾、銅錢,還有土地、房屋,有時多得可怕。尤其是有錢人家嫁女兒,嫁妝絕對是“富二代”的標配,那就是有多少房多少畝地隨時都有。
從這點來看,也難怪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轍,娶了女兒之后會傾家蕩產(chǎn)。畢竟蘇始終是個有教養(yǎng)的人,自然比不上官二代和官二代。
如此大量的財富流通自然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因此,婚前財產(chǎn)的歸屬被國家正式公布為古版《清明上河圖》,婚前財產(chǎn)公證法律制度早就建立起來了。
嫁妝太重,娶個媳婦彩禮自然低。范仲淹老師有一條家規(guī)可以很清楚的說明這個問題。
范仲淹是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軍事家和文學家。他曾經(jīng)擔任過宰相之類的高官,自然存了不少。范仲淹發(fā)跡后,獨自一人養(yǎng)家糊口,婚禮由范仲淹承擔。為了不偏不倚,范仲淹制定了一個規(guī)矩:家里所有男孩結婚,必須按照二十貫的標準交彩禮;部落里的姑娘出嫁,嫁妝要按照30克朗的標準來交。顯然,對于每一個女孩來說,得到嫁妝的負擔比給男孩彩禮的負擔更重。
按照當時的購買力,范仲淹目前的
可以說,娶個女兒比娶個媳婦貴多了,如此巨大的性價比反差為重男輕女理論增添了市場。
“喬”對大多數(shù)人來說結婚太貴了
女人需要豐厚的嫁妝,娶到媳婦的人自然有一夜暴富的機會。
南宋時,臺灣省學生黃佐之做了汝陽王的女婿,“得了五百萬”,立即“一貧如洗”。
于是,在宋代,要得到一個“好丈夫”要花很多錢。那時候,就連宋神宗的弟弟汪洋趙昊也有太多的女兒,而且?guī)缀醵嫉搅诉m婚年齡。然而,汪洋趙昊畢竟私有財產(chǎn)有限,不得不去宋神宗預支一些工資。
所以南宋的袁彩在《婚姻法司法解釋》卷中說:“有女兒,種千杉根,嫁女頭領?!比绻@個家庭生了女兒,如果不早一點種杉樹做準備,要么負債累累,要么就失去了和她結婚的時間。這也是宋代出現(xiàn)大量“剩女”的原因之一。當時我是一群女婿富,一群老公窮。
同樣,婚前財產(chǎn)對女性來說也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女方結婚沒有任何嫁妝,一般家庭是不會同意結婚的。
在宋代劉福的作品中,記載了一位官員的女兒奴的故事。她以前生活奢侈,擅長刺繡和詩歌。當她十幾歲時,她的父親被解雇了,她的父母都死在回家的路上。Jonu的哥哥和嫂子擁有大部分的家庭財產(chǎn),她的未婚夫因為她沒有嫁妝而拒絕和她結婚。最后,一個老仆人留在Jonu,勸她成為一個富有的官員的妾。劉福描述了瓊的女兒在這個時候的悲慘處境,她經(jīng)常被一個富有官員的妻子毆打。
在宋代,為了界定婚前財產(chǎn)的歸屬,女方父母會在女兒出嫁前,也就是雙方訂婚時,列出聘禮清單,逐一寫上“有多少東西”。男女雙方都要寫下自己婚姻的所有田地、房屋、財產(chǎn),然后一起簽字。萬一以后夫妻離婚,這張紙上的東西都要帶回父母家,一分都不能少。這是我國較早的婚前財產(chǎn)合同,也就是現(xiàn)在的婚前財產(chǎn)公證。
婚前財產(chǎn)公證不是好事
以史為鑒,婚前財產(chǎn)公證雖然可以省去很多麻煩,但也帶來了很多麻煩。拋棄夫妻之間的信任,對整個社會來說都不是一件好事。
如果任其發(fā)展,就像宋代一樣,平時疼愛女兒的公公婆婆競爭看誰給的聘禮多,而社會上卻像古代一樣“男貴女賤”。這不是開歷史倒車嗎?什么是男女平等?現(xiàn)在有些女性比男性更能賺錢,未來社會會不會“男尊女卑”還是個未知數(shù)。如果這樣,就會變得一塌糊涂,社會沒有秩序。
作為一個男人,我自然喜歡看到自己未來的妻子有一大筆嫁妝,但作為一個冷靜的旁觀者,我覺得包括我在內(nèi)的未婚人士在選擇婚姻時需要更多的理性。畢竟只有最適合的才是最好的。兩個人相處不好,再要錢有什么用?家財萬貫,皆大歡喜!
1. 文言文 蘇東坡焚房契 蘇東坡離開黃州,土地給他激起的依戀之情有增無減。他傾心于在太湖地區(qū)買一個農(nóng)莊,幾近傾其所有在常州置地。有了地又想有房,這次是傾家蕩產(chǎn)要到了一棟老宅子。天不作美,這竟然是一位老婦祖上居住了近百年的財產(chǎn),被敗家的兒子賣出,老婦欲哭無淚、無淚又哭。蘇東坡當即將房契掏出,在老婦從面前點火就燒,只當是燒了五百緡錢。第二天,找來老婦人的兒子,囑咐他將老母親請回老宅。
后來信佛的蘇東坡當晚肯定睡不好覺,我相信以后他會天天睡個好覺,清風明月、好緣好夢定會爭相入心入腦。
2. 文言文啟蒙讀本《蘇東坡焚房契》 蘇東坡從廣東往北回,選擇住在陽羨,邵民陪他去看一套房子(值五十萬),蘇東坡用完了身上所有的錢剛能買下,后來挑了個吉日住入新家,經(jīng)常與邵民在月下散步,聽到有個婦人哭得很傷心,,便推開門進去,婦人看到蘇東坡仍然在哭。
蘇東坡問她,婦人說:我有一套房子傳了百年,而我的兒子不成材,買給了別人,現(xiàn)在我搬到著兒來了,住了百年的舊房子永遠沒了,怎能不痛心?問她屋子在哪兒,就是蘇東坡所買的房子。蘇東坡再三安慰她說:你的屋子是我買的,不用悲傷,今天把屋子還給你。
馬上叫人拿來憑據(jù),在婦人面前燒了。叫婦人的兒子,第二天接他母親回到原來住所,竟然不索要他的價值。
3. 東坡焚卷還居文言文翻譯 蘇軾從儋州(今海南儋州)回來,居住在陽羨(今江蘇宜興),邵民瞻(人名)為他買了一座房子,花了500緡(成串的銅錢)。后來(蘇軾)選了一個好日子搬入新居。有一次,與邵民瞻月下散步,偶然到達一個村落,聽到有(一個)婦人哭得很哀傷,于是推門進去。一個老婦人見到東坡依然自顧自哭泣。東坡問她(哭泣的)原因,老婦人說:“我有一間房子,已家傳百年,但是我兒子不肖,(把它)賣給別人了?!保ㄓ谑菛|坡)問她原來的房子在什么地方,竟然是東坡買的那座房子。東坡再三地安慰她,說:“你的老房子是我買的,不要太過悲傷,現(xiàn)在我就把它還給你?!庇谑亲屓巳矸科醍斨蠇D人的面(把房契)燒了,(并且)叫老婦人的兒子第二天把母親接回老房子,也不索要(買房子的)錢。
這個可以嗎?
4. 蘇東坡焚房契 原文 東坡自儋北歸,擇居陽羨。
邵民瞻為其購一宅,為錢五百緡,坡傾囊僅能償之。后擇吉日入新弟。
嘗與邵步月,偶至一村落,聞有婦人哭聲甚哀,遂推扉而入,一老嫗見坡泣字若。坡問其故,嫗曰:“吾有一屋,相傳百年,而吾子不肖,售于人。
日前吾遷徙來此,百年舊居一旦訣別,寧不痛心?”問其故居所在,則坡所買之第也。坡再三撫慰,曰:“嫗之舊居,乃我所售也,不必深悲,今當以是屋還嫗。”
即命人取屋券對嫗焚之,呼嫗子翌日迎母還舊第,竟不索其直。 蘇軾從儋州(今海南儋州)回來,居住在陽羨(今江蘇宜興),邵民瞻(人名)為他買了一座房子,花了500緡(成串的銅錢)。
后來(蘇軾)選了一個好日子搬入新居。有一次,與邵民瞻月下散步,偶然到達一個村落,聽到有(一個)婦人哭得很哀傷,于是推門進去。
一個老婦人見到東坡依然自顧自哭泣。東坡問她(哭泣的)原因,老婦人說:“我有一間房子,已家傳百年,但是我兒子不肖,(把它)賣給別人了。”
(于是東坡)問她原來的房子在什么地方,竟然是東坡買的那座房子。東坡再三地安慰她,說:“你的老房子是我買的,不要太過悲傷,現(xiàn)在我就把它還給你?!?/p>
于是讓人取來房契當著老婦人的面(把房契)燒了,(并且)叫老婦人的兒子第二天把母親接回老房子,也不索要(買房子的)錢。
5. 蘇東坡焚房契》的譯文 蘇東坡從廣東往北回,選擇住在陽羨,邵民陪他去看一套房子(值五十萬),蘇東坡用完了身上所有的錢剛能買下,后來挑了個吉日住入新家,經(jīng)常與邵民在月下散步,聽到有個婦人哭得很傷心,,便推開門進去,婦人看到蘇東坡仍然在哭。蘇東坡問她,婦人說:我有一套房子傳了百年,而我的兒子不成材,買給了別人,現(xiàn)在我搬到著兒來了,住了百年的舊房子永遠沒了,怎能不痛心?問她屋子在哪兒,就是蘇東坡所買的房子。蘇東坡再三安慰她說:你的屋子是我買的,不用悲傷,今天把屋子還給你。 他馬上叫人拿來憑據(jù),在婦人面前燒了。第二天叫婦人的兒子,接他母親回到原來住所,竟然不索要他的價值。
充分體現(xiàn)了蘇東坡的處世豁達與豪爽的特點。面對可能是花盡畢生積蓄買來的房子,聞得心酸老婦的悲泣,不待思索舉以與之,正如他所說的物與我皆無盡也,何必去在乎一時的得失呢,只要做到心里坦然就好,付出是快樂的.
6. 蘇東坡焚房契的翻譯 3,蘇軾退房蘇軾晚年居于常州,他花掉了最后一點積蓄,買了一所房子,正準備擇日遷入住,一個偶然的機會,聽到一老婦哭得十分傷心。
他問老婦哭什么,老婦說,她有一處房子,相傳百年了,被不肖子孫所賣,因此痛心啼哭。細問之下,原來蘇軾買的房子,就是老婦所說的祖?zhèn)骼衔荨?/p>
于是蘇軾對她說:“嫗之故居,乃吾所售也,不必深悲,今當以是屋還嫗?!碧K軾當即焚燒了房契,只是租房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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