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都覺得當官的,就算工資再低,總有這樣那樣的外快撈,其實也不都是這樣,明初朱元璋,是我國歷史上對貪腐打擊最嚴酷的皇帝,朱元璋是赤農出身,好幾次差點餓死,當過乞丐,做過和尚,深知老百姓疾苦,所以朱元璋做皇帝以后,對貪官是零容忍,死在他手下的貪官可謂是歷朝之最。
所以在朱元璋時代,官員貪腐的情況非常低,而朱元璋除了防止貪腐,還把官員的工資,都定的非常的低,在我國歷史上,如果來做個比較,宋朝的官員工資,高的嚇人,簡直不要太滋潤了,足夠養(yǎng)活一大幫人。
而明朝的官員的工資,就是在當時,根本不夠養(yǎng)活一家人,貪官就不用說了,而那些清官,例如海瑞,官至二品,職位相當于現(xiàn)在的最高檢察院的檢察長,窮到為了老母過生日,買了2斤豬肉,成了當時朝廷的大新聞,而我們今天要說的曾秉正,任通政使,正三品官員,相當于國家副部級干部,居然窮的連回家的路費都沒有,要賣女兒,這是怎么回事呢。
曾秉正,江西南昌人,在當?shù)刈x書人里名氣不小,朱元璋剛剛平定天下,要籠絡天下士子之心,于是要求各地推薦當?shù)赜忻娜瞬?,于是曾秉正被推薦上去,任命為海州學政,也就是海州儒學教官,后來因為得到朱元璋的青睞,改封為刑部主事,洪武十年,又升為山西參政,之后,又升為通政司正使,三品官員,來到皇帝身邊任職。
只是這個曾秉正,待在皇帝身邊任職,但是為人正直迂腐,不會拐彎,多次上書頂撞朱元璋,朱元璋再有胸襟,也忍無可忍,直接把他一擼到底,讓他直接卷鋪蓋回家。
那這個曾秉正,是南昌人,被免職了,那要從京城返回家鄉(xiāng),但是其為官清廉,除去日常費用,一分錢都沒有剩下,當然沒有路費回去,迫不得已,他居然賣了自己四歲的親生女兒籌路費,“貧不能歸,鬻其四歲女”。
朱元璋知道后,龍顏大怒,認為他只是在裝窮,就算他再清廉,憑他的俸祿,哪里會沒有路費回去,這貨分明是在博取同情,留著你也是禍害天下,讓人將曾秉正拘捕,給他定個腐刑,也就是宮刑,跟司馬遷受到的處罰一樣,被閹掉了,曾秉正被閹了以后,可能無法面對親朋好友,從此不知所蹤。堂堂三品官,居然落魄到賣女兒來籌路費,最后還被宮刑,這在歷史上,實屬罕見。
那很多人就奇怪了,他就算沒有路費,也可以跟同僚借一點,但是大家都窮啊,當時做官的,是真的窮,而且這家伙做官,政治迂腐,嘴上不饒人,談得來的沒有幾個人,當然借不到錢。
那在朱元璋的時候,官員真的那么窮嗎,還真的是這么窮的,以曾秉正正三品官為例,每月俸祿35石,實際發(fā)放的時候,并不是都是糧食,只要一少部分糧食,其他是銀兩和大部分寶鈔代替,而因為朱元璋根本不懂經濟,濫發(fā)寶鈔,導致嚴重貶值,可以說廢紙一張,最后實際能換成2石糧食,如果家里多口人,真的只能賣兒賣女了,在明朝朱元璋那個時候,想這樣的例子,并不少,只是想曾秉正那么慘的,確實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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