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與高麗從蒙古時期的戰(zhàn)爭關系,轉變?yōu)楹霰亓視r期的“舅甥之好”關系,體現(xiàn)了兩國利益追求的變化,元朝和高麗通過聯(lián)姻關系實現(xiàn)了兩國的友好關系,這是戰(zhàn)爭難以達到的效果,但這種關系的形成最初也是依靠戰(zhàn)爭推動的。
高麗在經歷蒙古軍隊多次進攻和國內權臣干政的困境之后,決定向蒙古統(tǒng)治者靠攏,獲得蒙古人的支持,既能震懾國內權臣,又能穩(wěn)固在朝鮮半島的統(tǒng)治。
元朝與高麗的“舅甥關系”促進了兩國的文化交流,這種文化交流是雙向的,元朝對高麗的文化影響主要通過政治上的聯(lián)姻與達魯赤花制度等因素,高麗對元朝的影響主要通過貢賦制度,比如貢女制度等對元朝宮廷產生影響,這是元朝和高麗上層之間互相影響的渠道。
對于兩國的下層民眾來說,兩國民間經貿聯(lián)系和互市關系是民眾互相影響的主要渠道,有助于加深兩國友好關系。
一、“舅甥之好”的涵義及確立
1.元朝與高麗“舅甥之好”關系的形成
元朝與高麗的“舅甥之好”關系并非元朝建立之時就存在的,一般可以追溯到蒙古時期,蒙古在追擊契丹人之時,獲得了高麗皇帝的協(xié)助,成功剿滅了契丹殘余部落,于是蒙古與高麗結為兄弟,高麗每年向蒙古“輸貢賦”。
然而,蒙古和高麗的友好關系并沒有維持長久,1225年,蒙古因“著古與事件”為由,開始了對高麗的征服,由于蒙古軍實力強大,進攻力強,所以高麗軍隊難以抵抗蒙古軍的入侵,只好與蒙古統(tǒng)治者講和。
為了和平,高麗世子來到蒙古朝覲,由于高麗國王去世,忽必烈才同意王子歸國繼承王位,即為高麗元宗,于是元宗的統(tǒng)治便有了蒙古統(tǒng)治者的支持,兩國的關系也因此更進一步,高麗元宗為了構建與蒙古的友好關系,每年都堅持向蒙古交納貢賦。
好景不長,高麗元宗的統(tǒng)治權與其父親一樣,再次受到權臣的影響,最終在忽必烈的支持下,才平定了權臣反叛勢力。權臣干政和蒙古的強力鎮(zhèn)壓是高麗元宗意識到唯有與元朝保持良好關系才能穩(wěn)固統(tǒng)治。
高麗元宗于1269年向忽必烈提出了聯(lián)姻的請求,《高麗史》記載:“小邦請婚大朝,是為求好之緣……望許降公主于世子……”。
1271年,高麗使臣帶著高麗元宗的奏章開始正式請婚,于是忽必烈決定將自己的女兒嫁給高麗世子,于是元朝與高麗因此結成了“舅甥關系”,兩國開啟了友好的關系。
可以看出,元朝和高麗的關系以“舅甥之好”為表,以促進相互利益為里,表里合一促進了兩國關系的健康發(fā)展。
2.元朝與高麗“舅甥之好”的終結
元朝與高麗之間的舅甥關系在發(fā)展過程中歷經波折,直到元朝瀕臨滅亡之際,“舅甥之好”最終結束。
從1274年到1348年,這一段時間是兩國關系友好發(fā)展時期,高麗國王一直堅持向元朝求取公主以鞏固姻親關系,這些嫁到高麗的元朝公主也誕下了世子和公主。
比如齊國大長公主生下了世子王璋,還有很多高麗國王既有蒙古血統(tǒng),又有高麗朝鮮族血統(tǒng),還有可能迎娶了元朝公主,由此,高麗與元朝的關系更是親上加親,女婿與外甥的關系。
兩國的“舅甥之好”在高麗恭愍王時期遭到挑戰(zhàn),恭愍王想要擺脫元朝對高麗的控制和影響,主要因為高麗有一些權臣仗著與元朝的親厚關系,積極干政,打擊了恭愍王作為高麗國王的權威,例如高麗奇氏家族。
恭愍王的一系列舉措引起了元朝統(tǒng)治者的不滿,尤其是恭愍王撤銷了元朝過去在高麗設立的一些機構,但無奈元朝此時正在鎮(zhèn)壓國內的農民起義,根本無暇顧及高麗王朝的事情,所以兩國的“舅甥之好”關系仍浮于表面的存在著。
1368年,元朝統(tǒng)治結束,兩國的“舅甥之好”也與元朝一起走進了歷史的塵埃中。元朝與高麗的“舅甥之好”關系是中原王朝與藩國宗藩關系的體現(xiàn),是一種共同利益訴求的結果。
這種關系滿足了元朝天朝上國的自信心理需求,也滿足了高麗統(tǒng)治者對安全的需求,這也是兩者關系穩(wěn)固之源,穩(wěn)固之源實際也適用于中原王朝與其他周邊國家之間的關系上。
二、元朝與高麗的文化交流
1.元朝對高麗文化的影響
元朝對高麗文化的影響主要表現(xiàn)在兩個方面,一是元朝的物品和思想文化傳入高麗,對高麗下層民眾的生活產生了重大影響,二是元朝的王女進入高麗,將大量珍貴文化和制度等帶入高麗,對高麗上層人士產生了重大影響。
元朝對高麗的影響是從民間和官方兩個層面同時進行的,對于高麗來說,這既是一種主動接受元朝影響的過程,也是被動接受元朝影響的過程,最終的結果是元朝對高麗產生了重大影響,這種影響在今天朝鮮半島的很多建筑中都有所體現(xiàn)。
元朝大量物品能夠進入高麗民間主要得益于兩國民間的私下來往與官方的使節(jié)來往。一方面,由于元朝與高麗在領土上是一衣帶水的鄰國關系,所以兩國商人常常會私下進入他國進行貿易往來,然后再以高價向國內民眾銷售,從中賺取差價。
高麗民眾對元朝的一些發(fā)飾、生活用具等非常喜愛;另一方面,元朝統(tǒng)治者在高麗使節(jié)到來之際,也會賜予大量珍貴物品,這些物品的仿制品也會流入高麗民間,形成一時風氣。
元朝王女進入高麗,與高麗形成“舅甥之好”關系也為高麗帶來了元朝和中原文化,這是一種蒙古族文化與漢族文化結合的產物。
具體來說,元朝王女為高麗帶來了元朝典籍、元朝服飾、元朝習俗、元朝歌舞等,比如《高麗史》記載:“宴于大廳,元伶人呈百戲,賜白銀三金?!?/p>
此外,元朝對高麗的影響還在于高麗的建筑帶有中原王朝的色彩,這也是元朝對高麗影響的見證物,今天的日本同樣保留了帶有中國唐朝色彩的建筑。
2.高麗對元朝文化的影響
高麗王朝對元朝也產生了文化影響,與元朝一樣,高麗對元朝的影響也存在官方和民間兩條道路。
首先是高麗官方的貢賦制度對元朝上層產生了潛移默化的影響,例如貢女制度,這一制度使高麗王朝進獻了大量高麗女子進入元朝宮廷,這實際上能對元朝的高麗政策產生一定的影響。
例如身為高麗人的奇氏家族女子通過貢女制度成為元朝皇后,并對元昭宗的高麗政策產生了影響,唆使太子攻打高麗,以報高麗王曾經的滅族之仇。
其次,高麗民間的民眾進入元朝后,對元朝人也產生了文化上的影響。高麗的餐食深受元朝人的喜愛,例如松子、人參等珍貴物品,高麗的服飾也成為元朝人追捧的對象,這可以歸因于元朝上層經常贏取高麗女子帶來的副產品。
貴婦們穿久了中原王朝的服飾,開始對異族的“奇裝異服”產生興趣,民眾亦是如此。高麗的音樂和舞蹈與中原王朝有很大的不同,這些差異也吸引了元朝民眾。
總的來說,高麗與元朝的文化交流是雙向的,不因為元朝實力強大而更有影響力,也不因為高麗實力弱小就沒有影響力,兩者的文化交流更主要在于地理上的靠近和文化上的差異所形成的互補關系。
“舅甥之好”的友好關系是元朝與高麗關系的主流,彼此之間的沖突也屬正常行為,但最后都會被友好關系所代替,兩國的友好關系以元朝的結束而終結,此后的明朝和清朝與朝鮮半島國家又形成了新的宗藩關系,友好與沖突同樣齊頭并進。
三、總結
元朝和高麗的“舅甥關系”在中原王朝與周邊國家之間的關系中比較典型,比如東南部的安南、交趾、暹羅、蘇祿、南掌、琉球等,還有西北地區(qū)的一些部族。
但是這些地區(qū)國家與中原王朝的關系遠不如中原王朝與高麗王朝等朝鮮半島國家的關系親厚,受中原王朝的影響也遠遠弱于高麗王朝等朝鮮半島國家,比如安南、暹羅、蘇祿等國家就深受印度佛教和婆羅門教的影響,其中,地理因素是一個非常大的因素。
地理因素使高麗王朝與中原王朝能夠經常交往,元朝的軍隊也可以迅速到達高麗幫助高麗國王平亂,但元朝軍隊想要到達安南或暹羅則是難以想象的。
有人說,軍隊和文化是國家征服的兩把利器,相伴相生,所以當元朝軍隊難以抵達時,文化就會顯示其脆弱性,征服和同化自然難上加難。
因此,東南亞的一些藩國名義上雖向中原王朝納貢,但卻少受后者的影響,尤其是民間,與其領土接近的印度、緬甸對其影響更甚。
參考文獻
《高麗史》
《庚申外史》
《高麗外交史》
《中朝關系簡史》
《元與高麗統(tǒng)治集團的聯(lián)姻》
13世紀崛起的蒙古帝國,不僅將金和南宋兩朝納入版圖,偏安一隅的高麗(朝鮮)也卷入進了帝國的藩屬體系。
元朝與其他諸蒙古汗國
忠烈王(王昛,1236—1308)以后,元朝與高麗結成“舅甥關系”。高麗通過王族子弟入元為質、聯(lián)誼以及入貢貢女等方式,勉強維持住了“國體”。(推薦閱讀:讀書筆記:為什么元朝后宮中,有那么多的高麗妃子?)
盡管元朝從未像清朝一樣,在國內實施嚴厲的“剃發(fā)易服”政策,但“蒙古風”作為一種優(yōu)勢族群的文化,開始在東亞大陸流行開來。像中原地區(qū)的服飾、語言以及婚喪習尚等,都能看到蒙古風俗的影子。(推薦閱讀:讀書筆記:明朝日常生活中的“蒙古風”)
元朝女子服飾
作為元朝“大外甥”的高麗,更是一度以政令的形式,強制推行蒙古化生活方式。因此,高麗“胡化”的程度,可能要超過中原地區(qū)。根據(jù)《高麗史·輿服志》記載,“事元以來,開剃辮發(fā)、襲胡服,殆將百年。”
1273年,入元為質的忠烈王回國后,即“辮發(fā)胡服”;
1277年,他下令在國內推行蒙古服裝與發(fā)式。“令境內皆服上國衣冠,開剃。蒙古俗,剃頂至額,方其形,留發(fā)其中,謂之開剃。時自宰相至下僚,無不開剃?!?/p>
位于韓國密陽的官僚樸翊墓壁畫,可見高麗后期的蒙古風
至正二十八年(1367)閏月,大勢已去的元順帝,攜三宮后妃、皇太子、皇太子妃,逃到應昌府(內蒙古自治區(qū)赤峰市)。同年八月,明軍攻陷大都,元朝在中原地區(qū)的統(tǒng)治徹底告一段落。
朱元璋打著“復中國之舊”的口號,清理社會生活中的各類“胡俗”。洪武元年(1368年)二月,他下詔“復衣冠如唐制”,“胡服、胡語、胡姓一切禁止”。經過三十年間的多次迭代,一套以“別華夷、明貴賤”為主旨的“大明衣冠”體系,基本成型。
明孝靖皇后無袖方領升龍紋、壽字紋刺繡比甲
伴隨著元室力量日趨衰微,高麗境內也滋生出了反元潮流。譬如恭愍王(1351一1374在位)即位后,在政治上:
積極向半島東北地區(qū)拓展疆土;
廢除征東行省理問所;
成功鏟除了元朝奇皇后的高麗家族,削弱元朝對內政的干預。
電影《霜花店》中的高麗王的原型,即恭愍王
在文化上,高麗也有意“消滅”蒙古風。他以“箕子受封于此,教化禮樂,遺澤至今”為由,下令平壤府“修祠奉祀”,透露出對唐制“衣冠禮樂”“古國之風”的仰慕。
另外,恭愍王對傳承近百年的“辮發(fā)胡服”的舊習頗有微言,朝鮮史書中就有其私底下“解辮發(fā)”的記錄。“(恭愍)王用元制,辮發(fā)胡服坐殿上。(李)衍宗(高麗的監(jiān)察大夫)欲諫....既入,辟左右曰:‘辮發(fā)胡服,非先王制,愿殿下勿效?!鯋?,即解辮發(fā),賜衣及褥?!?/p>
恭愍王與魯國公主(韓國國立古宮博物館藏)
不過,恭愍王即便有恢復“先王之制”的志向,但他還沒有勇氣讓全國人民“解辮發(fā)”。原因有二:
元朝與高麗的“舅甥關系”并未完全破裂,元朝的影響力不容小覷;
內部親元的武官力量強大,掌握著兵權,恭愍王不可能不有所忌憚。
恭愍王時期的“明朝賜服”
洪武元年(1368)九月,明軍攻克大都的消息傳入高麗國內。著名儒臣鄭夢周(1337—1392)“力請于朝”,建議高麗正式與明朝建立宗藩關系。
鄭夢周(1337—1392),朝鮮高麗王朝末期時政治家、外交家、哲學家、文學家,被譽為朝鮮理學之祖
洪武元年(1368)冬,高麗遣禮儀判書張子溫前往金陵通好,這是雙方的首次正式通使。次年四月,明朝遣使高麗,正式宣布明朝已“北逐胡君,肅清華夏,復我中國之舊疆”,鑒于高麗歷來“慕中國之風”,故此“特地來告”。
對于明朝的“熱情”,忠愍王自然“十分捧場”。他立即上表,慶賀明太祖“復中國皇王之統(tǒng)”,并承認明朝“華夏正統(tǒng)”的地位,還稱贊明朝“典章文物之粲然,華夏蠻貊之率俾”。至此,雙方正式確立了新的“宗藩關系”。
作為恭愍王唯一流傳至今的《天山大獵圖》,被奉為韓國國寶
一個月后,高麗再遣使赴金陵。除了祝賀明太祖生辰外,并“請賜本國朝賀儀注”“請祭服制度”。對這些要求,明朝一概應允。不僅頒給了高麗所請求的冠服,還額外贈送了明朝重新校正的編鐘、編磬等大型樂器,以及六經四書、《通鑒》等經史典籍。
對于高麗的“向化”舉動,明朝當然非常高興。朱元璋在給恭愍王的答書中寫道:“王欲制法服以奉家廟,朕深以為喜”,并勸說恭愍王“切勿沉溺佛教(推薦閱讀:讀書筆記:把元順帝“忽悠瘸”的十六天魔舞,到底是什么來路?
)”,要“修仁義禮樂以化民成俗”。
PPC 南京明太祖馬皇后畫像(左),敬華(上海)拍賣股份有限公司-明太祖像(右)
根據(jù)《高麗史·輿服志》的記載,明朝頒給高麗的冠服,有國王和臣下的祭服、國王朝服以及王妃冠服。官員祭服共分七個等級,其規(guī)格“比中朝(明朝)臣下九等,遞降二等”,即高麗一品官則相當于明朝的三品。這種服飾等級的換算原則,后來也基本上被朝鮮王朝所繼承。
電影《霜花店》里的高麗君臣
不過,明朝頒賜給恭愍王的冠服,卻是高出郡王一等的親王級別的冠服。據(jù)史料記載,明朝共頒賜恭愍王祭服(袞冕)和朝服(遠游冠、絳紗袍)兩套冠服。
天子與群臣參加祭祀和典禮時,都應穿著反映其身份的冕服。明朝建立后,對冕服制度做了很大的修整,即僅保留“袞冕”一種。
穿著冕服的人群,僅限于皇族(皇帝、太子和親王)內部;
群臣參與典禮,只能頭戴梁冠,不得服冕。
明朝萬歷皇帝袞冕相
明朝頒賜給恭愍王的祭服,是僅有皇族才可以穿著的袞冕,而非朝臣使用的梁冠。按照明制,袞冕分為兩個等級:皇帝袞冕十二旒、十二章,太子和親王袞冕九旒、九章。恭愍王袞冕為九旒、九章,等級與明朝親王相同。
恭愍王比肩明朝親王的特殊規(guī)格,還體現(xiàn)在印綬上。高麗的國王印,是和明朝親王相同的龜紐金印;同為藩屬的安南和琉球,則為郡王級的駝紐涂金銀印。
恭愍王陵地宮中的壁畫
作為恭愍王朝服的遠游冠,地位也甚為特殊。按照明制,通天冠(十二梁)是皇帝專屬的服飾;遠游冠與通天冠形制相同,僅在梁數(shù)上有所數(shù)差別(九梁),是皇太子的專有服飾。而恭愍王獲賜的為“七梁遠游冠”,僅下皇太子一等。
另外,明朝頒給恭愍王妃的冠服,雖低于親王妃的等級,但其裝飾也為明朝皇室特有。恭愍王妃冠飾為七暈二鳳,暈和風是明朝內命婦(皇族之妻)專有的冠飾,外臣之妻不得佩。
總的來說,在明朝體系中,高麗國王在等級上與親王接近,一定程度上體現(xiàn)了對高麗的特別關照。
首爾麻浦明德堂供奉的恭愍王畫像
對于明朝頒賜的禮服和樂器,高麗君臣喜出望外。收到祭服和樂器后,恭愍王親自穿著冕服祭祀宗廟,而且還任命官員仿效明朝重新考訂音律、定立樂制。著名文臣李穡(1320-1396)在草擬的謝表中,有“禮服樂器,示華制于方來;經籍史書,發(fā)良心于久昧”之句。
貢女制度是元代特殊的文化現(xiàn)象,是高麗王國以一種制度化的形式大量向元帝國獻納本國女子供通婚或役使的國家行為,是元代統(tǒng)治者強權政治、實施民族壓迫的一種手段。由于資料匱乏,此前國內沒有學者做過專門研究,更未見一篇論文;就是朝、韓學者也很少談及。2003年8月由民族出版社出版的喜蕾博士的專著《元代高麗貢女制度研究》填補了這方面的空白。該書鉤沉歷史,發(fā)凡疏證,在學術探討和研究方法上都有獨特的價值。
在學術探討方面:第一,該書綜合分析了元代初期的社會歷史,還原了大批高麗貢女出現(xiàn)及高麗貢女制度產生的時代背景。以聯(lián)姻關系構建國家政權之間的關系古來如此。蒙古汗國在實現(xiàn)了對中亞、西亞的軍事攻掠后,把視線轉向東方。為了集中力量與占據(jù)江南富庶地區(qū)的南宋政權較量,必須建立龐大的后方基地。在北方,蒙古在滅亡了金、西夏以后,朝鮮半島的穩(wěn)定對其至關重要。高麗王國雖小,但依山傍海,蒙古曾對其用兵二十余年仍未能將其占領。為了發(fā)動對南宋的戰(zhàn)爭,忽必烈對高麗采取懷柔政策。至元十一年(1274)忽必烈將親生女忽都魯揭里迷失公主嫁給高麗元宗子。同年,即位為忠烈王,元公主為高麗王妃。自13世紀中晚期起至14世紀中后期八十余年的時間里,先后有八位蒙古公主下嫁到高麗。而高麗元宗借助蒙古勢力平息了王室內亂,重掌了王權,為了不使高麗成為蒙古新的行省,元宗也被迫接受了政治聯(lián)姻。該書認為,高麗貢女制度是在蒙古對高麗久取不得,高麗王室為避免亡國滅種而不得不做出決斷的情況下產生的。第二,該書廓清了高麗貢女制度確立、發(fā)展、轉折、衰落的過程,揭示了貢女制度的實質。自1275年起的六十余年里,高麗王國向元帝國獻納宗室女、貴族之女乃至貧民之女僅高麗正史記載就有五十多次,人數(shù)眾多,形成一種獻納本國女子的“貢女制度”。除了蒙古汗廷與高麗王室的聯(lián)姻,元朝整個統(tǒng)治集團內部乃至民間都在大規(guī)模求娶高麗女,原因是蒙古連年發(fā)動戰(zhàn)爭,人口缺乏,為了安撫南宋歸附的軍人急需大量婦女,而高麗女性由于具備吃苦耐勞的傳統(tǒng)美德,又深受漢文化影響,成為蒙古統(tǒng)治者索取的首選對象。起初,高麗向元朝獻納的女性多為閭井、逆賊之女,后來獻納的高麗女性的出身、地位不斷提升,變?yōu)楣褘D、處女。自元代權臣阿合馬求娶高麗美女并且“非名族,不受”開始,高麗王公大臣顯貴之女進入元朝上層社會。隨著元朝對高麗掠奪和政治控制的步步加深,高麗也被迫設“結婚都監(jiān)”,專門負責向元朝貢女事務,以后又下“始嫁的禁令”,搜索寡婦、處女為元歸附軍之妻,并把“寡婦處女推考別監(jiān)”改為“歸附軍行聘別監(jiān)”,把專管貢女事宜的機構職能化、制度化。高麗貢女制度推行了百余年,1335年,元朝御使臺“申賜禁之”,然而,貢女制度的余波一直延續(xù)到明朝。該書通過大量史實概括出高麗貢女制度的實質是元王朝控制高麗王朝的一種措施和強權政治,是實行民族壓迫政策的手段。第三,該書揭示了貢女制度對朝鮮半島及元朝社會的影響。近百年的貢女制度給高麗和元朝社會帶來了深遠的影響。使高麗“生女或不欲舉,年長者不敢適,人憤怨感傷,無所申訴”。而帶給元朝社會的不僅是在民間出現(xiàn)了“京師達官貴人,必得高麗女,然后為名家”,“北人女使,必得高麗女童”的現(xiàn)象,而且,在朝廷內形成了高麗宦官與高麗貢女兩股勢力結合并左右朝政的局面。該書不僅大量反映了進入元朝上層社會和平民社會的高麗女性的身世、地位,還專辟一章,論述元朝宮廷中的高麗宮女與后妃及元宮中高麗貢女群的后援———高麗宦官。在中國歷史上宦官專權的現(xiàn)象十分突出,然而正史中有關元代宦官政治勢力的影響卻很少有記載。該書的研究表明,元朝宮廷之中不僅存在著人數(shù)眾多、實力強大的宦官政治集團,而且,這股勢力還延伸到海外。高麗貢奉入元的宦官們,不僅直接參與元朝的政治活動,大權在握,而且為“漢、南閹人所未及”,形成一股盤踞在元朝中央、無所不在的強大政治勢力,高麗國“每有奏請,必賴其力”,勢力之大到了令人震驚的地步。第四,該書匯集了大量有關研究元代高麗貢女制度及其元代與朝鮮半島交往的歷史資料,取得了開創(chuàng)性成果。作者精心編制的幾個表格可以說是該書具有代表性的成果。作者以《高麗史》、《高麗史節(jié)要》、《元史》為主要依據(jù),廣泛搜集史料,編制了《元代高麗貢女年表》。該表匯總了1231-1362年記載高麗貢女的資料、貢女人數(shù)并進行了一些統(tǒng)計分析。據(jù)該表保守的統(tǒng)計,元朝向高麗提出貢女要求25次,高麗主動獻納貢女32次,貢女達1479人,而出身高麗顯貴人家的貢女還要帶來隨侍、婢女,其數(shù)量之多可想而知。該書對入元時間存在疑問的高麗貢女以“高麗貢女入元疑年考”的形式加以考辨,附錄于正文后。這兩部分內容使分散在各種史書間的關于高麗貢女的資料形成了較為可信的歷史脈絡。另外,其《高麗貢宦活動與在元高麗宦官活動覽要表》收錄了1300-1391年間有明確時間記載的高麗貢宦與在元高麗宦官活動的史料,為人們了解元代高麗宦官的情況提供了直接、可信的資料。書中還有《蒙古公主與高麗王、高麗沈王聯(lián)姻關系表》、《蒙古諸王與高麗貢女聯(lián)姻表》、《高麗貢女與元朝各民族官僚婚姻關系一覽表》等。通過這些表格,讀者便可通覽百余年間高麗貢女制度的基本脈絡。該書所涉及的研究對象不僅是蒙古民族、高麗民族,它還從紛繁的史書記載中搜集了高麗貢女與元朝各民族官僚通婚的個案,通過這些個案分析,提供了民族學信息:大量的高麗貢女進入元朝,除與蒙古族通婚外,還與回回、畏兀兒、吐蕃、欽察等多個民族通婚。
蒙元末代的高麗皇后,我認為在當時她有很深遠的影響。
奇皇后的人生軌跡就像她的姓氏一樣,充滿了傳?奇?的色彩,身為高麗奇氏家族的幼女,幼年接受過一定的教育,依靠貢女制度,進入元朝宮廷,憑借自己的智慧和烹茶技藝贏得元順帝的寵愛,一躍成為元朝的第二皇后。奇皇后是一個有野心的女子,她不想僅限于后宮的成功,還插手元朝政治和高麗的政治,她通過結交宦官、大臣,影響元順帝和兒子元昭帝的方式,對元朝和高麗的關系產生了重大影響。
貢女制度源于蒙古與高麗王朝之間的實力差距,高麗向元朝進獻女子成為定制是在高麗忠烈王時期,忠烈王為了獲得元朝統(tǒng)治者對自己政權的支持,打擊高麗國內的權臣勢力,開始向元朝進獻女子。宮女的身份也從過去的民間女子轉變?yōu)楦唛T貴女。貢女制度直到1335年最終被廢除,因為這一制度對高麗人口結構產生了巨大影響。
奇皇后對高麗政局的影響主要通過其家族、元順帝、高麗宦官的方式進行遙控的。其中,奇皇后的大哥奇轍最有能力,任高麗王朝的行省知政事、德成府院君、正丞,把控朝政。奇皇后的家族之所以敢在高麗王朝如此胡作非為,依靠的還是奇皇后背后的元朝,奇氏家族的人在民間侵占鄉(xiāng)民土地和房屋,在朝堂上藐視官員,甚至嘲諷高麗王忠惠王。
?奇皇后的干政行為實際是中國古代封建王朝女子干政現(xiàn)象的一個縮影,但是奇皇后又與歷史上干政的女子有所不同。也有人對奇皇后的評價很低,認為她是禍國亂政的女子,不僅自己手腕毒辣,奇氏家族也禍害高麗王朝,惡化了元朝與高麗的?舅甥之好?關系,造成高麗反元勢力的興起。
文章來源于網絡,所有權歸原作者所有,大道家園只作為存儲空間,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我們進行刪除。
本文地址:http://www.soujuw.cn/guoxue/130072.html.
聲明: 我們致力于保護作者版權,注重分享,被刊用文章因無法核實真實出處,未能及時與作者取得聯(lián)系,或有版權異議的,請聯(lián)系管理員,我們會立即處理,本站部分文字與圖片資源來自于網絡,轉載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標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立即通知我們(管理員郵箱:602607956@qq.com),情況屬實,我們會第一時間予以刪除,并同時向您表示歉意,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