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信臨死前,并沒有親口承認謀反之事,根據(jù)《史記》的記載,韓信似乎的確與陳豨探討過謀反事宜。如果事實確實如此,那么,他在齊王任上時,具備與劉邦、項羽三足鼎立的實力時不反,卻在無兵無卒的情況下造反,實在是玩火自焚。
也有一些學(xué)者認為韓信之“謀反”是被誣陷,而司馬遷則是用了曲筆,明肯暗否。韓信臨刑前說:“吾悔不用蒯通之計,乃為兒女子所詐,豈非天哉!”大禍臨頭之際,韓信才后悔未用蒯通反漢之計,這足以說明:韓信終其一生,始終未動謀反之念。
公元前196年,一個為大漢王朝的建立立下汗馬功勞的韓信就這樣被殺了??梢哉f,韓信之死不完全是因為功高蓋主,不完全是因為“鳥盡弓藏,兔死狗烹”。因為他說這個話的時候,劉邦并沒有殺他;而是因為他參與了一個謀反大案,被呂后所殺。
那么,我們應(yīng)當怎樣看待西漢歷史上的這一件疑案呢?筆者認為要聯(lián)系當時西漢建立之初的時代背景來看。
公元前206年至前202年楚漢戰(zhàn)爭的過程中,劉邦身邊共有7人取得王爵,建立了半獨立的王國。這些強大的異姓王的存在,對于漢封建國家的統(tǒng)一政權(quán)是嚴重的威脅。劉邦當初封他們?yōu)橥?,原是不得巳的?quán)宜之計。他在做皇帝以后的第六個月,就借口諸王謀反,開始一個一個地收拾他們。對于韓信,劉邦既佩服他那“連百萬之軍,戰(zhàn)必勝、攻必取”的軍事才能,自稱“不如”,同時又對他這種才能極不放心,一向“畏惡其能”。自然不會放過。
從國家要統(tǒng)一的觀點來看,漢初如果不剪除異姓王,戰(zhàn)禍就不會消除,人們就不可能休養(yǎng)生息。所以劉邦殺功臣,盡管有“兔死狗烹”、鳥盡弓藏”的味道,客觀上卻是符合人民利益的。然而,韓信謀反的罪名出于莫須有,劉邦也并沒有立即殺掉韓信的意思。而呂后偏偏趁劉邦出兵討伐陳豨的機會,迫不及待地設(shè)下圈套把韓信騙進未央宮,綁到鐘室偷偷斬首。
韓信被殺之后,其他幾個在楚漢戰(zhàn)爭中和韓信同樣起過重大作用的異姓王,都被以種種借口所殺。劉邦在剪除韓信、彭越等異姓王后,曾經(jīng)與諸大臣殺白馬盟誓:“非劉氏而王,天下共擊之。”可見,剪除異姓王是劉邦的既定國策,這才是韓信被殺的真正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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