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我,顧我復(fù)我,出入腹我——《詩經(jīng)·蓼莪》
樸素而溫馨的話語,道盡了父母對子女濃濃的愛意。純粹而美好的親情讓《詩經(jīng)》中的文字也充滿了愛與生命的力量。
然而,在人類最樸實的親情之中,亦不乏有一部分父母因為主觀或客觀的種種原因,最終選擇了放棄自己的親生骨肉。那么,這些被父母放棄的嬰孩,最后都怎么樣了呢
一、不舉子
棄嬰們的人生故事,最出名的當(dāng)屬《西游記》中的唐僧。
眾所周知,唐僧本來是唐朝開國丞相之女,可惜一伙土匪毀了他的生活。死亡威脅下,唐僧的母親不得不將襁褓中的唐僧裝在木盆里順?biāo)?,從此世上少了一個貴胄公子,多了一個三藏法師。
從《西游記》的結(jié)局來看,唐僧離開父母后的生活倒也不算太糟糕??上?,現(xiàn)實的古代生活中,棄嬰們可沒有金蟬子這般的好福氣,他們一旦被父母遺棄,下場往往極其悲慘。
拿蘇軾在黃州做官時寫給好友的紀(jì)實文章《與朱鄂州書》來說,便是“岳鄂間田野小人,例只養(yǎng)二男一女,過此輒殺之”。
隨后,蘇軾又進(jìn)一步解釋道,雖然鄂州鄉(xiāng)間的莊稼人“人性有父子之愛”,但高昂的撫養(yǎng)成本再加上貧寒的家境,還是讓百姓們選擇誕育兩男一女后,便將其他孩子閉目掩面溺斃。
可嘆那些被父母放棄的嬰兒,連個躺在木盆里順?biāo)鞯臋C會都沒有,想來對于赤貧之家來說,哪怕一個木盆,也算是家庭重要財產(chǎn)了。
眼見殺嬰之舉在鄂州鄉(xiāng)間蔚然成風(fēng),蘇軾忍不住請求好友朱壽昌出手相助這些可憐的孩子,或許是怕好友推辭,蘇軾還專門在文中說“ 公能生之于萬死中,其陰德十倍于雪活壯夫也……此等事,在公如反手耳”,一通彩虹屁猛夸朱壽昌辦事能力強,仿佛朱壽昌就是全村的希望。
送完高帽子后,蘇軾也不忘給朱壽昌一份實戰(zhàn)攻略。他告訴朱壽昌,救助嬰兒要軟硬兼施,比如有些父母是荒年時家無余財,不得不拋棄子女,這時作為地方長官就可以提供救濟糧收養(yǎng)棄兒。
這樣的方法,蘇軾自己在密州救助棄嬰時便用過,靠著地方政府的糧米,蘇軾成功救下了無數(shù)弱小的生命。
不僅如此,蘇軾還帶頭組織了“救兒會”,請來正直善良的人當(dāng)會長,同時讓一些有德高僧擔(dān)任財務(wù)出納,而“救兒會”最重要的任務(wù)之一,就是尋求當(dāng)?shù)馗粦舻慕?jīng)濟支持,再用富人們捐獻(xiàn)的錢去買米買布,幫助貧寒多子女家庭。
有懷柔政策,也有雷霆手段。若是遇到故意殺害子孫的家長,蘇軾二話不說,直接送上“徒二年”等刑罰大禮包,而舉報他人殺害子孫者,則可以獲得一部分犯罪分子的財產(chǎn)作為獎勵。
靠著軟硬兼施的政策,蘇軾在密州救人無數(shù)。但令人遺憾的是,蘇軾救下的孩子對于整個大環(huán)境而言,幾乎可以忽略不計。因為在北宋時代,棄嬰殺子等人倫慘案實在太普遍了,以致于當(dāng)時的人們早就見怪不怪,還給這種行為取了個雅致的名字:“不舉子”。
所謂“不舉子”,就是生了孩子不養(yǎng)育,將嬰兒丟棄或溺死,或許是為了免于心理負(fù)擔(dān),一些父母發(fā)揮語文優(yōu)勢,給溺斃嬰兒起了個好聽的名字,叫做“洗兒”。
不過,北宋社會放棄子女的現(xiàn)象雖普遍,但大多數(shù)父母都是不得已而為之,用后世詩人范大成的話來說,就是“丁錢太重,遂有不舉子之風(fēng)”。
同樣的觀點還出現(xiàn)鄭奎筆下,在他的《生生四諦》中,專門提到“民生子必納添丁錢,歲額百萬,民貧無以輸官,故生子皆溺死”。
百姓不敢多生孩子,主要是因為北宋政府征收人頭稅太重了,逼得一部分窮苦百姓走投無路,只能親手終結(jié)了子女的生命。
然而,從某種角度來看,北宋政府也是不得已而為之。受限于糧食產(chǎn)量,北宋王朝可以承載的人口數(shù)量是有限的,若是任由百姓無限生育,只怕北宋王朝要不了多久就該面臨糧食危機了。
二、嬰兒塔
這樣的苦惱,人口大爆炸的清代也同樣經(jīng)歷過。只不過隨著文明的進(jìn)步,宋代“洗兒”的傳統(tǒng)在清代換了一種新形勢,那便是充滿血腥的嬰兒塔。
據(jù)外國作家高登·康寧所著的《中國漫步》介紹,嬰兒塔是高約12英尺的方形建筑,在塔的一面,開有一個很小的窗口,遠(yuǎn)遠(yuǎn)望去,整座建筑就像一個詭異的鴿子籠。
然而,這些建筑與鴿子籠毫無關(guān)系,它們是用來收集棄嬰及嬰幼兒尸骸的墳塋。
最初,嬰兒塔的功能還僅限于集中處理意外夭折的嬰幼兒遺體,但隨著歲月演變,一些民間百姓漸漸將活著的棄嬰也扔到嬰兒塔中,讓嬰兒塔的功能一下子變了味道。
這其中,被投入塔內(nèi)的絕大多數(shù)是女嬰。她們的父母親友將襁褓的小生命往嬰兒塔里一扔,就眼不見心不煩地轉(zhuǎn)身離開,任憑被遺棄的孩子在塔里從嚎啕大哭到寂寥無聲息,仿佛世界上從來沒有過這些生命的痕跡。
一部分遺棄在塔旁僥幸不死的幼兒,往往被乞丐拐走或是淪為犯罪分子的賺錢工具。比如同治十二年,山東淄川的廟會上就出現(xiàn)了兩個乞丐帶著一個“人面蛇”在街頭公開賣藝。
所幸當(dāng)?shù)毓俑l(fā)覺事情有異,將兩個乞丐抓回衙門審問,這才發(fā)現(xiàn)所謂的“人面蛇”其實是一個可憐的小孩。這伙乞丐將這個孩子弄啞弄殘后,又把特制的蛇皮粘到這個孩子的皮膚上,然后用這個孩子來賺錢。
令人發(fā)指的行為,昭示著棄嬰們的可悲下場,也讓“寧為太平犬,莫做亂世人”的古老傳說,再次回響在人們的耳畔。畢竟,在那個人命如草芥的時代,光是活著,就是已經(jīng)是一件很吃力的事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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