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來,食鹽是關(guān)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物資,販鹽是商人的生財之道,經(jīng)營者很多。據(jù)說在清代,曾規(guī)定江南的食鹽不能運到江北販賣。同樣,江北的食鹽也不能運到江南販賣,以避免糾紛。
然而,販鹽的糾紛還是屢屢出現(xiàn)。有一年,江南的食鹽歉收,杭州知府就暗中派鹽商到江北運鹽,不料在長江的江面上被對方攔截住了,鹽商急將此事告知杭州府。杭州府去公文協(xié)商,懇求對方給予通融。對方卻不肯諒解,說食鹽南北分賣,是先朝立下的規(guī)約,誰也不能違背。杭州知府為此愁得食不甘味,夜不成寐。
府衙有個姓李的幕僚,是紹興入,秀才出身,才學出眾,頗為清高自負,平時不愿多管閑事,但一旦干預,總能把事情辦妥。杭州知府就同李秀才商議如何來解決這販鹽糾紛。
李秀才坦誠相告:“要解決此事,勢必通天,打破以前立下的規(guī)約。但革除舊規(guī)并不容易。朝廷準奏,固然能為民造福,萬一怪罪下來,則非同小可。個中風險甚大,不知大人能擔待否?”
杭州知府說:“為民請命是我本分,只要有理有利有節(jié),再大的風險,我也敢于擔待。”
李秀才發(fā)揮了他紹興師爺“刀筆”的才能,當場就為知府代擬了一個奏折。他在奏折中慷慨陳詞,分析了南北分販食鹽的不合理,強調(diào)革除舊規(guī)的必要性。說得頭頭是道,有條有理。其中主要的句子是這樣的:“列國紛爭,尚且移民移粟;大清一統(tǒng),何分江北江南?!?/p>
這話的意思是統(tǒng)一的大清難道不如紛爭的列國嗎?為什么要自訂規(guī)約,自縛手腳呢?
這份奏折由杭州知府上達朝廷后,皇帝見了感到文中所寫頗有見解,覺得自己應該做像一個統(tǒng)一的大清的主子。于是就將奏折批給戶部,戶部尚書不敢怠但,又見文中所說字字有力,句句在理,就下令取消了舊規(guī)。從此,食鹽就可南北調(diào)運,這次糾紛當然順理成章地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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